索引号 | 01525510-2-/2021-020902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
公用事业单位载货车辆限行区域通行证的发放 |
办理材料 |
1.单位申请(原件加盖公章)、机构代码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上一周期已办理的通行证(原件)。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
一、申办方式:车辆单位或车主按办理通行证审批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后交入城通行证办证窗口办理;凡办理换证手续的单位,须持年检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的申请、机动车行驶证、年度通行证申办卡和上一年度通行证(或复印件)办理换证。 二、办理时限:办理材料齐全的即办即取。 |
办理地点 |
保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远征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往北100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2小区130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友甸南路55号);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04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