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21-0209028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便民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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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单位载货车辆限行区域通行证的发放

事项名称

公用事业单位载货车辆限行区域通行证的发放

办理材料

1.单位申请(原件加盖公章)、机构代码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上一周期已办理的通行证(原件)。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一、申办方式:车辆单位或车主按办理通行证审批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加盖有关单位公章后交入城通行证办证窗口办理;凡办理换证手续的单位,须持年检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的申请、机动车行驶证、年度通行证申办卡和上一年度通行证(或复印件)办理换证。

二、办理时限:办理材料齐全的即办即取。

办理地点

保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远征路与学府路交叉口往北100米);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满邑社区华园2小区130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友甸南路55号);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04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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