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22-060701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6-07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
驾驶培训机构备案信息采集 |
办理材料 |
采集信息内容:新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应将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资质许可证书报辖区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并填写备案信息表。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
办理流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人员受理相关资料,收存驾驶培训机构资质许可证书复印件,将备案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总队版),扫描驾驶培训许可原件后通过办公自动化上传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予以备案。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腾冲市石头山腾冲经济开发区怡德路10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交警大队);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友甸南路55号);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04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