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0-2-/2022-1226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12-26 |
文号 | 浏览量 |
事项名称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核、发证) |
办理材料 |
1.申请开办特种行业审批登记表; 2.商务部门同意开办的批复及《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4.经营场所合法证明材料(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经理等负责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6.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 7.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8.经营场所、保管库房、录像设备、防护设施、报警器、保险箱、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平面图、分布图; 9.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治安信息报送设备的证明材料; 11.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窗口受理,办结寄送。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制发许可证。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 |
收费标准 |
公安机关不收费,寄送费由邮政部门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