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0-2-/2022-1226010 发布机构 保山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便民服务 发布日期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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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指南(审核、发证)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审核、发证)

办理材料

1.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4.标明房号的经营场地地理位置、内部设施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5.公安消防部门《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者消防意见书;

6.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房屋建筑的安全鉴定书(报告);

7.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治安信息报送设备的证明材料;

8.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窗口受理,办结寄送。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许可决定制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

收费标准

公安机关不收费,寄送费由邮政部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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