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2-0418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发布日期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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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草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林草行政执法培训

为适应林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和现实要求,提高我市林草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履行好林草部门的职能职责,推动我市林草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2022年4月14-15日,保山市林草局通过腾讯视频方式,组织市、县(区)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15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了林草行政执法培训。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杨芳副处长、保山市司法局董卫红副局长和旦阳律师事务所史增国律师等专家为执法人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草行政执法实务。

董卫红副局长在讲座中旁征博引,既立足全局又着眼实际,就大家在执法工作中如何实用《行政处罚法》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内涵丰富、分析透彻,参训执法人员收获很大。

史增国律师从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案件事实证据、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适用法律和如何制作询问笔录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林草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案件办理实务,进一步提升了参训林草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杨芳副处长从《湿地保护法》的立法背景、特点与意义、主要内容、《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修订计划等方面引领参训人员全面学习了《湿地保护法》,为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给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促进了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使我市林草执法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作为新形势下的林草行政执法人,不仅要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还要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为全市林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市林草局法审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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