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6-8/20230823-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救济渠道 发布日期 2023-08-2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2023年度保山市林草局 保山市市场监管局林草种苗监督“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保山市林草局、保山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联合开展了2023年度林草种苗监督“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抽查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方式及对象

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结合实际,检查对象由市林业和草原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双随机统一抽取,在全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中抽取了10户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分别是:腾冲县腾香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腾冲华芳园花卉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县得茂花卉种植园、云南双木花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龙陵蓝花斛花卉有限公司、龙陵艺海花卉有限公司、保山市山野之斛花卉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赵维生花卉种植园、保山美盛花卉种植有限公司、昌宁县赵春林花卉种植园。

三、检查内容

1.林草种苗监督检查;2.对证照及公示信息检查。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一致;是否报送年度报告(年检);是否在显著位置亮证经营;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四、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2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云南双木花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龙陵艺海花卉有限公司),其余8户未发现问题或者问题已整改。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已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