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528315-6/20240312-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2024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 ||||||||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比例/户数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备注 |
1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民营医院 | 1.机构资质;2.医疗卫生人员资质;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5.药品、医疗器械临床使用;6.中医药服务;7.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 5户 | 3-6月 | 现场检查与系统自查督导 | |
2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职业卫生用人单位 |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 (七)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用情况; (八)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警示、告知情况;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十一)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的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30户 | 2-12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
3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一)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 (三)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四)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情况;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情况; (六)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等。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 2户 | 2-12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
4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放射诊疗机构 | (一)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 (二)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3户 | 2-12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
5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相关情况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11户 | 1月、7-10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
6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情况、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等情况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17户 | 1月、7-10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
7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学校卫生 |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情况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2户 | 6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
8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卫生机构 | 医院感染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艾滋病防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消毒工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据职责划分,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15户 | 2-12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
9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据职责划分,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10户 | 2-12月 | 现场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