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4528315-6/20230717-00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发布日期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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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市情特点,以补齐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短板问题为突破口,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全面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以及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单位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在执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案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2.结合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以及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五)做好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与单位工作相关的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市普法办报告工作情况。

3.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

1.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参与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制定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参与协调、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利用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等卫生健康相关节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4.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落实健康中国、健康云南战略。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加强宣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防止医患冲突发生。

5.加强宣传《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新修订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全面深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6.加强执业医师、护士和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7.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卫生健康监管对象的普法教育,引导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

8.加强对职业健康和食品安全、药品合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力促进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药品合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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