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4062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4-06-27 |
文号 | 保水许可〔2024〕20号 | 浏览量 |
施甸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6月19日向本机关递交了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6月20日依法受理。
施甸县水务局委托云南卓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专家组认为修改后的《初设报告》基本达到规程、规范对本阶段设计内容和深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保山市水务局关于施甸县芒埂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保山市水务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