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3-040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文号 | 保水许可〔2023〕7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3年2月17日向本机关递交了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211-530500-04-01-286697)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
2023年2月24日,保山天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评审组审查,评审结论为: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经补充完善后可上报审批。你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向本机关报送了修改完成的《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并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保山市水务局关于大勐统河昌宁县重点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保山市水务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