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3082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
文号 | 保水许可〔2023〕20号 | 浏览量 |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保水许可〔2023〕20号
项目名称 | 保山市隆阳区熊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建设地点 | 保山市隆阳区水寨乡水沟村 经度:E99°20′11.45" 纬度:25°12′22.04"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231893) |
起止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8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无意见及处理情况 | |
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隆阳区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龙泉路 329号 电子信箱: | |
法人代表: 董炜 联系电话: | |
授权经办人姓名:花长媛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
生 产 建 设 单 位 承 诺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隆阳区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 1.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保山市水务局 2023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