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s_sjj-04_H/2020-1201006 发布机构 保山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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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保山市审计局于2019222日至429,对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扶贫办批复预算收入1044.76万元,全部为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批复预算支出104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6万元,项目支出750万元。年中调整追加预算614.80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追加人员经费156.20万元,项目支出追加扶贫工作督查检查培训考核经费230万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经费228.60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59.56万元,总支出1606.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27万元,支付额度年末收回财政。2018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561.5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范围列支项目经费21164元。

2018年,市扶贫办将与项目前期工作无关的考核、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21164元列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市扶贫办对职工下基层出差没有缴纳伙食费的,按财政部门规定的出差伙食费标准扣除应交伙食费后报销出差伙食补助,造成未按标准报销伙食费补助的情况,涉及资金19280元。

3.将上年支出列入本年度预算支出17654.80元。

由于2017年经费支出超预算,2018年,单位将2017年支出14594.80元列支本年预算支出

4.在非定点酒店安排会议住宿,超范围预算会议住宿费。

20183月,市扶贫办召开全市“挂、包、帮”联席会议(四类),安排住宿酒店为保山市千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酒店非会议定点酒店。会议预计参会546人,其中,县(市、区)参会39人,驾驶员9人,预算住宿费人数110人,金额22000元,实际住宿36间,42人,支付住宿费18205.50元。 

(二)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5.重大经济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涉及资金285721元。

20185月市扶贫办党组研究20181月市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暨贫困退出考核费用122768元和1-2月省级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暨贫困退出核查费用110953元列支事宜,形成先支出后党组研究的情况;5月支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山市公司市级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保险费52000元,无集体研究决策的会议记录。

6.内部控制规范执行不到位,报账资料不完备,涉及资金511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保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保山市扶贫办认真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项目前期费管理使用范围科学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二是强化会议费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按会议费定点、定额、定人的管理要求,控制经费支出,节约办会;三是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事前研究,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完善相关会议记录纪要;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加强报账原始凭证审核,保障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山市扶贫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是对超范围列支项目经费21164元进行调账,归还了原资金渠道;二是对报账资料不完备问题,全部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将上年支出列入本年度预算支出、在非定点酒店安排会议住宿,超范围预算会议住宿费、重大经济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规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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