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s_sjj-04_H/2020-1201007 发布机构 保山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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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1931日至2019530日,对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原市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是隶属于保山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主要工作职能为: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等其他有关工作。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批复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收入1051.44万元,支出1051.4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二)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决算反映收入1867.59万元,年初预算1051.44万元,调整预算数,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无差异,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47.7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决算数22.24万元,年初预算数31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比减少8.76万元,减少28.25%,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01万元,减少2.28%

(五)收支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决算反映收入1867.59万元,支出1747.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19.85万元。

六)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非税收入总计911.51万元,已全部上缴本级国库。

(七)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年初结余698.4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总计165.81万元,年末资产总计851.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在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基本能按年初部门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数、实际用款进度安排各项经费、控制各项支出,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财务核算基本能够真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从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中,审计发现:政府采购无预算支出、结转结余资金未缴财政,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结转结余资金未缴财政213588.50元。

截至2018年底,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其他应付款”中存量资金总计319176.16元未缴财政,20191-5月已支出结转结余资金105587.66元,结转结余未缴财政213588.50元。

(二)政府采购无预算支出62270元。

 2018年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支出中用“其他农业支出”列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工作设备及档案柜9700元,在“基本支出”用行政运行列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综合活动室设备46050元,以上支出总计62270元均未纳入部门预算。

    (三)部分会议未按要求在定点酒店召开。

经审计抽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召开各种会议情况发现有5次会议未在“2017-2018年全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及协议价格表中确定的酒店召开。

(四)资产账实不符3036487.73元。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原办公楼入账价值3036487.73元,截至审计时,未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销处理,形成账实不符3036487.73元,时间已超过一年。

   (五)接待费报销不规范2050元。

    201812月,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报销接待费2050元未附接待清单。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

2018年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其他应付款”年初余额9553744.13元,年末余额9128655.78元(50多项),有部分款项已结转多年未清理;“预付账款”年末结转余额1000000元,均为2013年发生;2016年市畜牧局机构合并时并入账务至今未办理清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保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结转结余未缴财政213588.50的问题下达审计决定要求及时足额上缴;部分会议未按要求在定点酒店召开的问题,责成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执行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强化定点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资产账实不符3036487.73问题,责成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与有关部门对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已移交给永昌投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对接待费报销不规范2050的问题,责成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往来帐长期挂账的问题,责成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对长期挂账有关科目进行清理结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工作要求,保山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将省级下拨的结转结余资金213588.50元缴入省级国库。对资产账实不符3036487.73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并调整账务,对长期挂账有关科目进行清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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