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s_sjj-04_H/2020-1201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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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亿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2月末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保山亿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至20192月末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及保山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423日至2019630日,对保山亿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丰公司”)2018年度至20192月末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亿丰公司是经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保山市水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长国资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原名为:保山市石磊石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保山亿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至2019228日,亿丰公司账面资产33952.40万元、负债30459.77万元,所有者权益3492.63万元;审计调整后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资产合计35425.08元,负债合计31346.7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078.38元。

(三)收入、支出及净利润情况。

2018年度至20192月共取得收入119.60万元,支出644.12万元,净利润-524.52万元。

(四)项目建设投资情况。

截至20192月末,亿丰公司共实施项目32个(蒲缥辖区17个,水长辖区15),完成项目投资16987.24万元,支付工程款16019.03万元,未付工程款968.21万元。经审计,保山亿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至20192月末,会计处理基本遵守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但企业会计信息资料不能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亿丰公司主要存在会计核算不实、少计借款利息收入、少计借款利息支出等问题。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信息不实。少计收入 11123905.29元。少计主营业务收入 763115.89元。少计收入123805.89;将收取的土地平摊费冲减相关成本,造成少计收入639310元。少计利息收入10360789.40。少计利息支出4036990.05。利息4273315.05尚未计提和支付。多计利息支出236325。少计利息支出总计4036990.05。少计在建工程(存货)8821866元。多计资本公积1114733.47元。

(二)未按合同约定,违规支付项目工程预付款10718183.77元。

亿丰公司于2018622日与江苏屹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标准厂房4#7#厂房的施工合同,合同金额59505900元,双方合同未对预付工程款事项进行约定,2018615日,将保山五湖建设有限公司向亿丰公司的借款及利息10718183.77元转为标准厂房4#7#厂房的工程预付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保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对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责成亿丰公司应全面清理账务,按相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及成本确认原则调整相关账务处理,真实完整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本。未按合同约定,违规支付项目工程预付款10718183.77的问题,移市国资委依法处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工作要求,保山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完整二是强化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执行力。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亿丰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对会计信息不真实的问题,亿丰公司全面清理账务,按相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及成本确认原则调整相关账务处理未按合同约定,违规支付项目工程预付款10718183.77的问题,移送市国资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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