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7-X-/2022-021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2-02-17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审计局关于对1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 计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上旬起对市政协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市能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侨联、市红十会、市统计局、市信访局等1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授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重点围绕2021年度预算编制、批复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存量资金和往来款情况进行调查。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2年2月上旬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李红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审计组成员:郑加禄(行政执法证号:YN110456)
杨光生(行政执法证号:YBS10535)
李永亮(行政执法证号:YBS10517)
李育红(行政执法证号:YBS12060)
尹玮嶶(行政执法证号:YBS11758)
何 魁(行政执法证号:YN236174)
杨雨倩(行政执法证号:YBS10533)
赵德杏(外聘)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请与审计组郑加禄联系,联系电话:13577587139;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出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875-2216982,也可向市审计局反映,举报电话:0875-212254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保山市审计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