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7-X-/2022-0217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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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审计局关于对1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公告

保山市审计局关于对1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 计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2上旬起对市政协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市能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侨联、市红十会、市统计局、市信访局等10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授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重点围绕2021年度预算编制、批复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存量资金和往来款情况进行调查。

二、现场审计时间

20222上旬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李红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审计组成员:郑加禄(行政执法证号:YN110456

                杨光生(行政执法证号:YBS10535

李永亮(行政执法证号:YBS10517

李育红(行政执法证号:YBS12060

  尹玮嶶(行政执法证号:YBS11758

  何  (行政执法证号:YN236174

  杨雨倩(行政执法证号:YBS10533

  赵德杏(外聘)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四严禁”工作要求: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请与审计组郑加禄联系,联系电话:13577587139;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出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875-2216982,也可向市审计局反映,举报电话:0875-212254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保山市审计局

                           20222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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