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7-X-/2022-0801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行政检查 发布日期 2022-07-1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审计公示(施甸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情况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12日起,对施甸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授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自脱贫攻坚结束后对乡村振兴政策衔接落地情况、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帮扶项目建设管理使用绩效、联农带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等 

二、现场审计时间 

2022712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袁 英(行政执法证号:YBS11590

审计组主审:何  魁(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104

审计组成员:杨光生(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087

            苏永鹏(行政执法证号:25000026101

            杨忠坤(行政执法证号:YBS06980

张 燕符玲菡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请与审计组何魁联系,联系电话:13708756008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出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875-2216982,也可向市审计局反映,举报电话:0875-212254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保山市审计局 

202271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