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s_sjj-04_H/2022-0825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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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保山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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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对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理的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要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保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42亿元,支出47.03亿元,当年结余-13.61亿元,上年结余19.8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6.22亿元,同比减少68.61%;2020年,保山市共减免养老保险费3.1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2722户,减免2.85亿元,占比91%;大型企业90户,减免0.25亿元,占比9%。年末可支付月数5个月,比2019年下降14个月。
2020年,保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8亿元,支出5.69亿元,当年结余2.39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9.71亿元,同比增加13.13%,年末可支付月数41个月。
2020年,保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14亿元,支出12.67亿元,当年结余0.4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53亿元,同比增加15.18%,年末可支付月数3个月。
(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2020年,保山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7.19万人,缴费12.55万人,领取养老待遇3.9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7.11万人,缴费109万人,领取养老待遇38.1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7.88万人,缴费5.57万人,领取养老待遇2.31万人。
(三)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保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使用的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有两个,根据险种划分为云南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云南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支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业务办理,云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支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两个系统均为省级开发,业务数据全部归集到省级存储,市县两级均只有系统前台操作使用权限,无登录两个系统后台数据库的权限。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情况。
1.财政补助资金和预算管理方面。
(1)上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社保基金专户24002.08万元。
(2)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未配套到位3278万元。
2.重点人群参保方面。
197名重点人群未参保。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方面。
7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9968.58万元。
(二)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待遇审核支付方面。
(1)向32名死亡人员支付养老保险待遇3.06万元。
(2)19名不符合年龄条件人员参保。
(三)其他方面。
未清退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沉淀资金11.76万元。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进度滞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并要求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增强各部门协作能力,提高数据共享水平。(二)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养老保险信息精准。(三)强化养老保险风险防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研究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要求认真按照要求严格完成问题整改。二是分片联系指导,加强督促落实。要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市局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县(市、区),督促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和市财政局进行对接,对上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社保基金专户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未配套到位的问题,联合发文,要求涉及县(区)财政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