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6-1-/2021-0723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文件精神,保山市统计局和保山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7月组织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随机抽取5家“四上”企业(昌宁三川商贸投资有限公司、昌宁盛世金樽大酒店有限公司、昌宁县亮点农家乐、昌宁县回族人家餐饮有限公司、昌宁县龚氏阳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经检查,未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严重统计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