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1-0817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1-08-17
文号 保事监联席办发[2021]2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保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1〕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保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以下简称《部门清单》(第二版))和《保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以下简称《联合清单》(第二版))进行了调整。经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认并审议通过,现将调整后的《部门清单》(第二版)和《联合清单》(第二版)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部门清单》(第二版)中的事项是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监管事项清单中宜于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日常行政检查事项,共计263类554项,未列入《部门清单》(第二版)的监管事项,请各相关部门按现有方式严格监管。

二、《联合清单》(第二版)中的事项是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监管事项清单中宜于采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日常行政检查事项,有43个抽查领域、84个抽查事项。

三、鼓励各相关部门将未纳入《部门清单》(第二版)和《联合清单》(第二版)的其他监管事项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监管,取代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双随机抽查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部门清单》和《联合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有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联系人:保山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张廷权

联系电话:0875-2233582

附件:1.保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2.保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保山市“先照后证”改革后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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