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31027-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以来,昌宁县结合县情行业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抓好水产养殖环境影响控制工作,助力全县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禁止河流、库区等渔业水域从事投肥投饵等各类水产养殖行为,坚持依托水域资源,以水养鱼,以鱼洁水的原则,通过对水生态和水生物资源监测,科学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设置人工鱼巢等增殖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持物种生物多样性。
加强渔政执法,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遵循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使用药物原则,严禁使用禁用药物;网箱、废油、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一律不得倒入水中,必须按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按时按标准清理处置,保障航运和水体安全;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
夯实产业基础,推进转型升级。改善条件上重点加强养殖基地水电路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精养池塘标准化改造提质升级、养殖循环水生态净化设施建设。养殖模式上重点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大水面生态养殖模式等养殖模式。实施养殖用水达标排放,结构调整上充分发挥昌宁县资源优势,今年重点推广1600亩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加强田间工程标准化建设,运用生态学效应,实现种养平衡。
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好上级关于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重点渔业养殖场开展渔业安全检查和水产品安全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和签订责任书。加强对小湾库区涉渔安全生产和柯街、湾甸、漭水、大田坝等重点水产养殖乡镇的养殖企业、养殖大户检查,从源头上把好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安全关。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各渔业生产企业、单位和养殖户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各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今年1-10月份共出动车辆12辆(次),40人(次),进行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指导各12次,指导重点水域和养殖大户30家次,联合市水产站进行培训1次;与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10份、《质量安全责任书》10份、《网箱养鱼安全责任书》1份、《船舶安全责任书》1份、《养殖场安全生产承诺书》10份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10份。6月份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扎实开展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专项行动期间,县农业农村局与县森林公安局、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重点针对澜沧江电鱼毒鱼,违法捕捞,违法经营受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联合执法检查整治,进一步强化了警(渔)联动机制、渔政林业水野保护联动机制、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和深度得到极大增强。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1条。市县新闻媒体报道2次。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8人次,出动车船5台次。打击电鱼行为2起,处罚6人次,收缴电鱼器具2套,罚款0.4万元。
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养殖面积97970亩,完成计划数的100%;完成水产品产量4392吨,完成计划数的80%,实现渔业产值6100万元。
供稿: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洪 专
编辑:何董杰
责任编辑:杨 稀
审核: 陆德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