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2-110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制定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或调整的农业农村领域重要规划;
三、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本目录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保山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
《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2022年 |
报市人民政府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