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2022-1102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和依据 发布日期 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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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制定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或调整的农业农村领域重要规划;

三、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四、其他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本目录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依据

承办部门

完成时限

备注

1

《保山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

报市人民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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