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2019-020200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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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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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职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编制部门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建议,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农产品认证后的监督管理。

6、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负责查处辖区发生的违犯农业法律、法规的重、特大案件;监督、指导对违犯农业法律、法规有关案件的查处,受理有关行政复议案件。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生鲜乳收购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8、负责农作物和动物的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市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官方兽医及执业兽医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指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10、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1、编制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2、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3、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畜禽屠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87号)精神,保山市农业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保山市畜牧兽医局、保山市乡镇企业局牌子。

1、保山市农业局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保山市农业局机关内设20个正科级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产业政策与法规科(农村劳动力转移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对外经济交流合作科、重点产业与发展计划科、财务科、科技教育科(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种植业管理科(热区经济作物科)、畜牧科、兽医科(保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草山饲料科(饲料工作办公室)、畜禽屠宰监管科、渔业科、生物产业科(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乡镇企业科(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组织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保山市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39名、待消化暂定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5名(副处级,其中1名兼畜牧兽医局局长、1名兼乡镇企业局局长);正科级领导职数22名(含总农艺师1名、总畜牧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3、所属事业单位15个。

1)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加挂保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3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2)保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3)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4)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保山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5)保山市植保植检工作站(加挂保山市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6)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7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7)保山市甘蔗科学研究所(加挂保山市甘蔗技术推广站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8)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渔业船舶检验站、保山市渔政管理站、保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9)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10)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11)保山市畜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草原监理站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12)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兽药饲料监测所、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13)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14)保山市种猪场,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15)保山市肉牛加工厂,为市农业局管理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全市农业发展的思路是: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三农”工作思想,以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绿色食品牌”为方向,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为动力,坚持农业发展规模为要,加快推进种养规模化、加工规模化、销售规模化发展,大力培育农业“接二连三”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向现代化迈进,着力推动保山农业实现新跨越,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12019年全市农业主要目标是:

——农业总产值299亿元以上,增6%以上;

——农业增加值183亿元以上,增6%以上;

——农产品加工总产值318亿元,增20%以上;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00元,增10%以上;

——粮食总产量146万吨以上,保持稳定;

——肉类总产50万吨以上,增1.6%以上;

——渔业总产5.45万吨以上,增0.9%以上;

——农机总动力178.8万千瓦以上,增1.98%以上;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1.3%以上,增加0.3个百分点;

——油料面积45万亩,产量6.7万吨;

——甘蔗面积30万亩,产量130万吨;

——茶叶面积69万亩,产量5.6万吨;

——蚕桑面积9.23万亩,产量6200吨;

——蔬菜面积68万亩,产量88万吨;

——中药材面积45万亩,产量4万吨;

——水果面积19万亩,产量20万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98%以上,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不发生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和水产安全事故。

2、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基地建设,固基础。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工作,通过积极争取并实施“高标准农田、千亿斤增粮、糖料蔗核心基地、中低产田地改造,生猪外调大县,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坚守全市390万亩种植面积底线,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继续开展畜禽、茶叶、蚕桑、果蔬、咖啡、甘蔗、中药材、花卉等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发展一批优势特色产业专业村和规模化种植养殖乡镇,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特色鲜明的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在种植业方面,突出抓好咖啡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重塑保山小粒咖啡美誉度和知名度。在养殖业方面,重点实施肉牛养殖“百村千头”计划,围绕全市发展300个行政村为肉牛养殖重点村,饲养能繁母牛1500—2000头,年出栏肉牛1000头左右目标,。

2)推进农业规模化,促转型。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以农业规模化引领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坚持高水平创建、标准化生产,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持续推进10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建设,打造为全市乡村振兴的示范区、样板区。按照做大做强、内引外联、集团化经营和集群式发展的要求,着力培育10 个农特产品加工上市企业,促进全市农特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上市融资,规模化发展。推进以昌宁县柯街、卡斯、湾甸为核心区的10万亩优质商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新发展3万亩,在具有仓储物流等设施的区域,对生产基地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改造,提升蔬菜产业化发展水平。

3)培育经营主体,强带动。不断创新机制,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动能,大力发展种养型、加工型、流通型和综合型农业小巨人,从人才、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优化创业环境,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带动作用突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激发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新动能。新增省级龙头企业5户、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0个、市级龙头企业15户以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0个以上。

4)打造知名品牌,提名气。打好“绿色食品牌”,实施质量强市和名牌战略,通过开展闻“名”、提“能”、创“新”、护“牌”、促“销”和评“优”“六个行动”,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积极引导优势农业产业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国家级、省级区域品牌,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一批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高保山农产品国内外的市场占有率,以品牌的影响力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新增“三品一标”产品10个以上。

5)构建营销体系,拓市场。培育壮大现代农产品营销主体,发展种(养)、加、销一体化的合作社;加快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形成优势农产品批发集散中心;推进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加大乡镇农贸集市建设力度,改善农村居民购物环境;培养农产品营销人才,建立一支具有现代营销理念的农产品营销与管理队伍;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继续发挥农业博览会、农产品展销会会展作用,支持企业走出云南拓展市场,提高保山农产品国内国外的市场占有率。抓住上海闵行区与保山对口支援契机,进一步拓宽上海农产品市场销售渠道,力争保山农产品在上海闵行区销量额增20%。充分发挥杭州电商博览园保山展馆功能,推动农产品线上销售额持续增加。

6)促进三产融合,延链条。构建链条完整、功能互补、业态丰富、利益相连的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格局。以产品为纽带,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以产业为依托,实施“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打造一批万亩以上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园区,在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初加工、精深加工发展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提升农业附加值。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快完善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转移。挖掘农业生态、休闲、文化和非农价值,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等都市农业新业态。结合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农耕文化等资源,培育一批分享农业、定制农业、创意农业、养生农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收入达28亿元,增12%

7)强化科技创新,强支撑。探索建立水稻、甘蔗、玉米、蚕桑、油菜、生猪、牛羊、家禽、渔业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落实科技人员挂钩帮扶养殖场、挂钩精准扶贫户和“三区”挂钩扶贫主体责任,提高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和到位率。组织开展农科人员培训300人次、职业农民培训5000人次、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5000人次,提高农科人员和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大农业机械研发力度,重点突破水稻机插、油菜机播机收、甘蔗机收等瓶颈。

8)保障质量安全,惠民生。完善机构设置,充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监管培训,为全面履行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组织保障。不断提高农业生产保险覆盖,有效减轻灾害损失。切实加快“双认证”步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确保全年检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大力推进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逢衔接机制。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监管,推动出台“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扶持政策,推动农产品质量的全面提升。

9)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力。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农业规模化发展打好基础。巩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稳步推进“三权分置”。全面展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工作,201912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成果验收及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同时每个县(市、区)完成1个乡镇2个村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6,下设16个单位,分别是保山市农业局局机关、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保山市农业技术综合推广中心、保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保山市植保植检工作站、保山市种子管理站、保山市甘蔗科学研究所、保山市水产工作站、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保山市畜牧工作站、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种猪场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5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截止2018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8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303人。在职实有3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315人,财政部分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75人,其中: 离休2人,退休173人。车辆编制19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166166.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498728.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45000元,上年结转4622438.1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5121166.95元,其中:本年收入50498728.85元,上年结转4622438.1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498728.85元(本级财力49035000元,专项收入1463728.85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166166.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498728.85元,其中,基本支出38843728.85元,项目支出11655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7400元(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97200元,主要用于事业离休人员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62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3338300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35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管理单位缴纳基本医疗单位承担部分;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676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单位承担部分;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35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按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在职和退休)工资总额的4%缴纳的城镇职工医保);

农林水支出41963028.85元(其中:2130101—行政运行724715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2130104—事业运行22975655.6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中药材品种资源收集及驯化栽培及示范推广、化肥减量增效试验示范补助、冬春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饲草饲料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2130108-病虫害控制1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植物疫情管控与植物检疫管理;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30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监督管理、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动物卫生监督;2130110—执法监管505219.20元,主要用于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现代种业监管、农业专职植物检疫人员制、换装补助、2017式渔政制服换装补助、渔政执法工作;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00000元,主要用于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及调解仲裁工作; 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800000元,主要用于茶叶市场开拓;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00000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8435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农民工培训及工作经费、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补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杭州中华农业电商博览园保山专馆建设运营、非税收入购置公务用车;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市确权办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8843728.85元,项目支出11655000元)。

基本支出38843728.85元:301工资福利支出33200800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单位承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40528.85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日常公用开支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2400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发放、离休人员医保费及独生子女奖励金

项目支出11655000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930000元,用于25个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所开展的一系列项目活动; 310资本性支出1725000元,用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保山市农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02500元,比上年预算减17500元,同比下降1.4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5000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2019年预计无单位自行组织的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88500元,比上年预算减96500元,同比下降25.06%。主要是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减78000元,是因为20186月开始市所拖拉机考试业务下放到各县区,20189月根据保山市试点机构改革要求,市所相关行政许可职能上划市农业局农机科,单位纳入行政执法改革,机构职能减少。故该单位相应接待业务也会减少,费用就会降低。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914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29000元,同比增长16.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5000元,增175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现有的车辆购于2002年,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整车车况较差,车辆各机件磨损严重,车体锈蚀,发动机异常,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修复价值。鉴于以上原因,该单位计划将现有的车辆先报废处理,再购置一辆公务用车进行置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9000元,减46000元,同比下降5.86%,主要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去往公共交通便利地区,将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务用车将主要保障公共交通不便利地区及项目流动性检查等出行。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8843728.85元,比上年预算增3581520.85元,同比增长10.16%,主要是单位承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预算核拨到单位进行缴纳,不再由财政直接拨付。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65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8755000元,同比增长301.90%,主要是本级财政加大了对农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同时市级农业切块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中: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市农业、畜牧业项目的立项、编制、争取、申报、评审工等方面;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起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起重点产业专家组,打造保山区域公用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增加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加强宣传推介,打造保山“绿色食品牌”等方面;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紧紧围绕我市水稻、玉米、畜牧、水产和中药材等高原特色农作物生产,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机械新机具新技术,建设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样板等方面;中药材品种资源收集及驯化栽培及示范推广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筛选优质地道中药材品种2个并研究驯化栽培技术等方面;化肥减量增效试验示范补助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核心示范、化肥减量增效田间试验、取土化验等方面;冬春蔬菜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标准化无公害冬春蔬菜生产示范样板等方面;饲草饲料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新品种玉米及其它饲草料试验等方面;重大植物疫情管控与植物检疫管理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强化种子、苗木市场检疫监督和执法检查,产地检疫和农产品调运检疫,检疫法规和重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等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监督管理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认证“三品一标”产品、开展培训、对88家获证企业的产地、加工厂进行实地检查等方面;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实验室耗材、试剂、试剂盒、标准物,以及组织抽样工作和实验室人员培训等方面;动物卫生监督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专项整治监管执法等方面;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完成“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等方面;现代种业监管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严格种子市场准入、依法规范种子经营市场、保证种业政令畅通、保证农业用种安全等方面;农业专职植物检疫人员制、换装补助项目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新增和原有农业专职植物检疫人员进行制服的制、换装等方面;2017式渔政制服换装补助经费项目支出8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17式渔政制服换装工作等方面;渔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殖业专项执法”、“边境水域渔政执法”、“渔业生产安全执法”及“渔业船泊安全执法”等方面;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及调解仲裁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每年两次农民负担大检查等方面;茶叶市场开拓费项目支出8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60家次茶叶企业参加省内外茶博会6场,实现现场销售额200万元,现场签订合同20个以上,达成意向协议50个以上,成品茶总产值增加1000万元以上等方面;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各项统计调查,摸清全市农业机械和机动渔船拥有总量、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摸清全市地膜使用量及残留量的基本情况,摸清全市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等基础信息等方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项目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培育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户、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年增长20%;达312亿元、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40个等方面;农民工培训及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农民工技能性培训有序转移1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500人次、省外劳动力市场与知名企业对接2次、市内园区用工组织等方面;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设补助项目支出86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确权成果信息应用平台等方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开业务培训会、开展业务指导、督促检查、20196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201912月底前完成身份认定等方面;杭州中华农业电商博览园保山专馆建设运营经费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在“杭州援建地区生态农产品体验中心”已有的云南馆中设立面积为100㎡保山专区,常年展销保山当地的特色农产品等方面;非税收入购置公务用车项目支出175000元,主要用于入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市确权办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全市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促、检查、指导、验收等方面。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521673.2元,比上年预算减791048.8元,同比减34.20%占基本支出的3.92%,主要是根据农业部201812号令,农机监理部分职能下放到县区级的要求,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从201871日开始将机动车许可考试职能下放至县区,相关收费由县区监理部门征收,导致其他非税收入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9000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保山市农业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3482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2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4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保山市农业局(汇总)共申报项目7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5个,财政预算安排11655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66个,其中:重点项目25个,财政预算安排11655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66个。2019年保山市农业局(汇总)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点击下载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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