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2023-0420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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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市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承担保山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保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行政编制43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兼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兼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科级领导职数3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总农艺师1名、总畜牧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五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农业增加值增7.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在全省排名前8位以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5个百分点”和市政府确定的农业投资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奋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1.抓牢粮食生产不放松。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牢“国之大者”政治责任,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夯实“三农”压舱石的首要工作。围绕粮食生产底线指标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抓好稳定播种面积、优化产业布局、落实政策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发展基础等重点工作,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深挖粮油增产潜力,夯实耕地基础,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95.3万亩、粮食产量146万吨的底线指标,高质量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20万亩建设任务。

2.抓紧重要农产品保障不松劲。围绕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目标,稳定生猪产能,扩大肉牛生产,保障“菜篮子”有效供给。加快东方希望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大北农30万吨一期生物饲料厂建设,2023年力争实现肉类总产45万吨以上,存栏生猪308万头、肉牛76万头、肉羊66万只、家禽1336万羽以上,出栏生猪420万头、肉牛29万头、肉羊66万只、家禽1336万羽以上。推动蔬菜、茶叶等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力争重点产业产量稳步增长、农业产值增10%以上。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新增“三品一标”产品40个以上。

3.抓实农村居民增收不停顿。继续认真落实农村居民、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紧紧抓住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认真落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农业市场主体少小弱、农业科技支撑不足、农村致富带头人少、联农带农机制不实等问题,推动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协助调查部门全力做好全市320户农民收入样本调查户日常统计监测。

4.抓细农业主体培育不懈怠。强化助企纾困工作,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尽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实施好龙头企业倍增行动,力争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5个以上。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强化服务指导,力争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5个。认真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种植养殖投资项目奖补等资金申报,不断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

5.抓好乡村建设发展不停步。深入推进“一县一业”创建,强化对各县(市、区)的指导服务,积极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努力将隆阳咖啡、昌宁红茶、龙陵石斛、腾冲中药材由特色县创建申报为示范县。坚持为民而建,强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服务腾冲市抓好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巩固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创建成果,力争完成2023年创建任务。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3年,力争改建农村户厕14115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137座。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建设绿美乡村。

6.抓住资金争取项目投资不动摇。紧盯上级农业农村项目和资金支持方向,以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等项目为重点,认真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4个项目、2.5亿元补助资金的汇报争取和前期工作,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截至目前,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我局的积极努力,省级已提前下达2023年各类农业补助资金6.05亿元。巩固全市农业农村投资高速增长良好势头,目前已组织上报今年一季度集中开工农业项目18个,项目总投资31.07亿元,其中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6.74亿元,分别比2022年四季度增12.5%、331.9%、287.7%。同时,超前谋划好二、三、四季度集中开工农业项目,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级下达的年度农业农村投资目标任务。

7.抓稳行业安全生产底线不松动。牢牢把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把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到农业安全生产的各领域,突出强化在农机安全、渔业安全、农药安全、农村沼气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等各方面责任措施,确保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财务总收入16,660,328.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86,08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0元,其他收入74,243.72元。

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00,170.97元,同比下降15.2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178,870.97元,为兑付企业的绿色食品牌市级奖补资金等项目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6,586,085.2元,其中:本年收入16,586,08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86,08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74,414.69元,同比下降15.64%。主要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收入增加1,178,700元,为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导致工资、绩效奖励和社保增加,同时本年将临聘人员经费纳入基本收入预算;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收入减少4,251,914.8元,为兑付企业的绿色食品牌市级奖补资金等项目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16,660,328.9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86,085.2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5,7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78,700元,同比增长1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导致工资、绩效奖励和社保增加,同时本年将临聘人员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6,340,385.2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51,914.8元,同比下降40.14%,主要原因分析:为兑付企业的绿色食品牌市级奖补资金等项目收入大幅减少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支出402,000元,主要用于第七届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经费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5,1800元,主要用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4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3,8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32,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单位承担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23,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在职和退休)工资总额的4%缴纳的城镇职工医保;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等缴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支出8,624,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90,000元,主要用于兑付绿色食品牌市级奖补资金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209,642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教育经费、高黎贡山地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经费、槟榔江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经费等农业科技研究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支出228,167.3元,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畜禽免疫及动物疫病监测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59,914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三品一标”认证监督管理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278,666.1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经费、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经费、市场与信息化经费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55,515.8元,主要用于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经费、粮食生产经费、畜牧业发展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78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781.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072元,较上年增加61,072元,增长45.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度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72元,较上年增加21,072元,增长110.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80次,共计接待约400人次。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三农”工作涉及面广及农业项目较多,因疫情管理政策调整,2023年预计上级各类检查流程细化,实地检查频率有所增加,故公务接待费预计支出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5,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元,增长34.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00元,较上年增加40,000元,增长34.7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长34.78%,主要是部门职能职责的转变,到基层开展检查督查,服务指导的工作次数增多,导致燃油、过路费用增加,加之多数公务车购置时间较长,磨损老化严重,导致保养、维修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绿色食品牌市级奖补资金,绩效目标:(1)本次奖励兑付2021年已实施并公示公开认定的经营主体、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名企名品、生产标准等,按照设置的相关标准进行奖补。(2)综合产值400亿元以上。

2.槟榔江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完成2022腾冲市三叉河电站工程对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鱼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实施方案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70,152元,较上年减少32,348元,下降2.6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导致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5,072,860元,其中,流动资产413,582.81元,固定资产3,265,411.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78,625.75元,其他资产15,240.3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7,750.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5,676.1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1项,账面原值303,6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9285.1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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