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06_A/2017-102405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0 |
文号 | 浏览量 |
市甘科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甘科所于1978年成立,从事甘蔗良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热带亚热带经济林果苗木的引种、试验、示范工作。职工编制20人。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国家甘蔗产业技术体系保山综合试验站工作。
2.抓好云南省现代农业甘蔗产业技术体系保山综合试验站工作。
3.抓好“三区”科技服务工作。
4.抓好甘蔗病、虫、草害防治工作。
5.抓好甘蔗新技术的推广与培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事业单位1个。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实有人员编制2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人,技术工人7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单位决算总收入29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9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1万元,占总支出的59.22%;项目支出119.28万元,占总支出的40.7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68%主要原因分析省级项目增加。
1.社会公益研究支出88.86万元。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89.8万元。
3.科技转化与服务支出20.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单位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7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科技推广及服务支出119.28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73.2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基本支出总额8.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02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48万元,增加原因下乡及出差多。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368人,接待费开支2.0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往来单位的食宿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运行经费支出173.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9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保山市甘蔗科学研究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