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06_A/2017-102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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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土壤改良培肥技术研究与推广,土、肥、水节本增效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新型肥料、调节剂试验示范和特种经济作物专业肥的研发,土、肥、水和农作物样品的检测与质量评价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抓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实施
2、着力抓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
3、着力抓好土肥化验室检验工作
4、着力抓好土肥基础性研究
5、着力抓好示范样板的实施
6、着力抓好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
7、着力抓好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及科技服务情况工作
8、着力抓好肥料市场监管及调研
9、着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10、着力抓好项目储备申报跟踪问效工作
11、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
12、着力抓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20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719009.65元,增幅55.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有较大变动、非税收入比预算增加以及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0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7万元,占总支出的58.94%;项目支出82.82万元,占总支出的41.06%。与上年对比增加719009.65元,增幅55.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有较大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较大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等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8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经费拨入较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单位)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9009.65元,增幅55.4%,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有较大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主要用于:
3.农林水支出17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主要用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增长。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9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59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到周边县区指导生产、技术培训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18人,接待费开支1.14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县区同行单位来访交流学习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单位进行货物采购36.44万元,工程性采购4.86万元,采购资金都是财政性资金。
2.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2015年年末在职职工13人,比去年增加1人,原因是新招录职工1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