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06_A/2018-091900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业资源环境、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畜产品、水产品、农田环境、土壤质量检测;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督管理;农村能源生态建设。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新成效
(一)农产品质量监测进一步加强,整体合格率保持平稳
1、蔬菜、水果快速检测工作稳步进行
根据《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保农通[2017]35号)文件的要求,全市蔬菜水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任务11000个。截止10月底,共抽取了13597 个蔬菜水果样品进行农药残毒快速检测,完成任务数123.61%,合格样品13555个,合格率为99.69%,其中蔬菜样品10222个,合格样品10214个,合格率为99.92%;水果样品3375个,合格样品3341个,合格率为98.99 %。抽样地点涉及五县(区、市)的45 个城区农贸市场及乡镇集市、23 个蔬菜生产基地、7个超市及 2 个蔬菜批发市场。
2、配合完成全省种植业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工作,启动全市例行监测工作
(1)配合瑞丽市农产品检测站完成全省种植业产品例行抽检工作。共抽检四次,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60个,抽检合格率100%。抽检地涉及五县(区、市)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
(2)配合大理州农产品检测中心完成全省监督抽检。全年共完成两次抽检。抽检地:隆阳、腾冲、施甸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90个,合格89个,合格率为98.9%。
(3)启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截止10月底,在五县(区、市)共抽取了150 个蔬菜水果样品进行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完成任务数100%,合格样品149个,合格率99.33%,其中蔬菜样品112个,合格样品112个,合格率为100%;水果样品38个,合格样品37个,合格率为97.37 %。
(二)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与监督管理
1、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累计总数达85家、产品157个、产量 79.66万吨、基地面积515.26万亩。现有持证企业63家,产品92个,产量54.731万吨,种植面积485.9615万亩,养殖面积6.92995万亩,猪13.8万头,鸡4万羽,羊16万只,蜂1902群。2017年,新认证5家,产品21个,完成任务17个的124%,产量1.6055万吨,基地面积1.2万亩。
2、加强“三品一标”复查换证及证后监管工作
2017年,完成10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复查换证工作,2家绿色食品企业续展工作。对6家绿色食品持证企业,3家有机食品持证企业,10家持无公害产地证书的企业,10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进行了年度检查。共编写年检材料26份,出具检查意见58条。
3、加强“三品一标”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2017年1月5日至1月26日,组织县区市开展2017年春节前“三品一标”综合检查;二是2017年3月2日至4月5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组织县区市对地理标志授权管理情况、标志使用情况及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证后监管情况进行检查。三是组织县区市对我市“三品一标”企业产品抽检;四是根据省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的通知》要求,编写了《保山市2017年无公害农产品综合检查工作方案》,对我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及部分企业开展了自检自查,接受了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对我市的检查,组织5名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昭通市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及企业进行了综合检查。五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与各县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区市与各认证企业签订了“三品认证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
全年,共出动检查车辆44辆次,执法人员13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52份,检查获证企业16家,检查商场40家次,检查销售的“三品一标”农产品165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4个,绿色食品138个,有机食品9个,地理标志产品4个。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结合“三品一标”现场检查,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的方式,对企业管理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内检员等进行现场培训,培训人员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二是结合节假日、3.15、减灾防灾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三是组织“三品一标”业务人员参加上级培训11人次。四是是召开了两期市、县、乡三级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会,培训200人次。
5、健全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立示范点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五县区市从本辖区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中确定一家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立的示范点,组织企业生产技术负责人共同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查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制度的建立,通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制度的建立,掌握企业整个生产、加工、销售和质量情况,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动态管理,使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将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保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
(三)扎实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工作
1.薇甘菊蔓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截止目前,全市薇甘菊累计发生点465个,累计发生面积10167.26亩,通过有效防除,已经完全防除生态恢复的点306个,生态恢复面积6505.75亩(其中,2017年生态恢复47个点,生态恢复面积286.5亩),现有发生面积3661.51亩,薇甘菊的扩散蔓延得到了有效控制。2017年新发现92个点,面积253.16亩,薇甘菊防治示范区建设13700亩,完成9000亩任务的152%,开展薇甘菊综合防控18629亩次,防除效果达到了90%以上。全年共举办培训62场次,培训人员411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3870(张),共布设预警监测点114个。
2.奇异虉草防控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保山市奇异虉草发生面积61444 亩,比2016年发生面积126557亩减少65113亩,减少了51%,超额完成了发生面积较上年减少10%的防控目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农业局 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计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奇异虉草防治实际,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狠抓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手段,一是组织开展区域内奇异虉草专项调查,摸清我市奇异虉草发生危害情况。目前,全市奇异虉草发生总面积61444.5亩,涉及25个乡镇,其中隆阳区13360亩,施甸县44434.5亩,腾冲县200亩,龙陵县2650亩,昌宁县800亩。按作物统计,大麦发生面积36497.5亩,小麦发生面积19843亩,油菜发生面积3711亩,其它作物发生面积1393亩。二是开展化学防除试验19组,再次验证了在不同地区施用5%唑啉草脂(爱秀)防除麦田虉草都具有较好的防除效果。三是举办防控示范样板2192亩,完成2000亩任务的109.6%。经田间实际测产,样板核心示范区2192亩,增加产值20多万元,带动周边20500亩,增加产值近100万元,二项累计增加产值120万元,增产效果显著。
3. 继续开展外来入侵植物标本制作
开展外来入侵植物调查工作,制作外来入侵植物标本24份,填写外来入侵植物分布点调查表24张。
(四)农业野生植物调查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龙陵县疣粒野生稻国家级保护点项目的管理,开展龙陵县疣粒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配合龙陵县农环站做好保护点内疣粒野生稻资源动态监测和保护点维护管理。在常年定点监测10个监测点中,4个监测点种群数量增加,10个监测点种群总量为398199株/公顷。
(五)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圆满完成
全市五县区市共出动调查人员780人次,填报表格44份86张,填报数据1558个,调查采用全面清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面清查、获取全市五县(区、市)级行政单元种植业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在腾冲市开展37种典型地块调查,在隆阳区、腾冲市各抽取10个肉鸡养殖场进行典型畜禽养殖单元清粪方式与粪污处理利用调查。通过调查,进一步摸清了2016年度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排放(流失)状况及区域分布特征,更新了保山市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数据。
(六)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开展
1.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项目启动。根据省农环站安排,全市共布国控点380个,国控例行监测点159个。其中,2017年共采土壤样品53个,农产品样品135个,目前,采样、制样工作正在进行中。
2.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项目实施。根据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要求,对全市252个农用地水稻协同点位进行核实,其中种植有水稻的点位174个,没有种植水稻的点位78个,已采水稻样161个,明年待采13个。
(七)改善茶地土壤环境,茶园间套种技术试验实施。
为探索茶园土壤保水增肥的措施,改善茶地土壤环境,在保山古道春茶业有限公司老营基地茶园、板桥镇西河村茶厂老营基地茶园开展茶园套种萝卜试验。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双认证”和能力验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于2017年1月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双认证。为进一步提高检测能力,检测室先后以派出或内部研讨的方式开展培训11次,累计培训165人次。并于9月参加了云南省农业厅举办的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有机检测组和无机检测组均通过了验证。
(九)搞好扶贫和三区科技人才工作
2017年我站按照市农业局统一部署,对扶贫挂钩户进行多次走访,做好技术培训、良种补助、资金补助等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帮扶对象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我站实施的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科技人才扶贫项目,对口腾冲市北海乡盈河村、古道春茶叶公司、保山兴边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科技扶贫,进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帮助企业建立原料生产和加工管理制度,申报认证“三品”,对生产加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山兴边养殖专业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315,724.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5,724.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220,310.93元,增长10.51%,主要原因为:
1.三区人才项目收入减少57000元;
2. 病虫害控制项目无实施,收入减少149000元;
3. 外侵生物防控项目经费减少100000元;
4.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收入减少45416.94元;
5.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收入增加40000元;
6. 离退休人员归社保管理离退休费减少138268.55元,增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91740.4元;
7. 人员调资,增加收入476919.2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2,272,016.82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724.62元,占总支出的81.68%;项目支出416,292.20元,占总支出的18.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5,956.87元,减少2.40%,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481727.8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76919.24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增加,离退休工资归社保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808.63元。
2.项目支出减少537684.74元,其中:病虫害控制项目无资金,外侵生物防控项目资金减少1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涉及基本建设检测中心已经竣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5,724.6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481,727.87元,增长 35.06%,主要原因:
1. 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76919.24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归社保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808.63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8%,人均98129.4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2% ,人均4966.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6,292.2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少537,684.74元,减少39.13%,主要原因:
1.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减少项目支出3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减少237684.74元,其中三区人才项目支出8417.2元,当年财政收入小于去年,但年初有应返额度;病虫害控制项目2017年无实施,项目支出减少149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减少45416.9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2,01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5,956.87元,减少2.40%,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481727.8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76919.24元,主要由于人员工资增加,离退休工资归社保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808.63元.
2.项目支出减少537684.74元,其中病虫害控制项目无资金,外侵生物防控项目资金减少1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中涉及基本建设检测中心已经竣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7,97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三区”人才项目中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74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以及退休人员公务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差旅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15,131.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用度,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和市级支农资金切块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培训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677.16元,完成预算的4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488.16元,完成预算的44.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89.00元,完成预算的41.8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5811.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未使用预算资金34511.84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815.84元,下降1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91.84元,下降1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4.00元,下降26.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汽车大修、农业项目作业用车资金5291.84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交流、检查、调研等费支出1524.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88.16元,占86.78%;公务接待费支出4,189.00元,占13.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88.1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88.1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三区”人才项目、“三品一标”企业检查和年检、检测中心采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8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流、检查、指导、调研等业务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00元,增长(减)0.00%。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资产总额8,862,987.26元,其中,流动资产315,650.64元,固定资产713,1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834,196.62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080.6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4,090.66元,固定资产增加10,0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8862987.26
|
315650.64
|
713140.00
|
|
327469.00
|
|
385671.00
|
|
|
7834196.62
|
|
|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01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0,01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农业环保检测设备,外侵生物防控项目855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46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10.00元。采购次数2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属市级财政农业切块资金,1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项目内容
|
经费额度(万元)
|
用途说明
|
水费
|
0.03
|
|
电费
|
0.2
|
|
差旅费
|
4.06
|
|
培训费
|
2.67
|
|
劳务费
|
0.03
|
|
专用材料费
|
8.01
|
|
合 计
|
15.00
|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单位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相关资金划转符合财政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1、“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年检。年度指标值为新认证10个产品,面积2万亩,持证企业年检。完成值为新认证产品21个,面积2万亩,持证企业全部完成年检。2、技术培训。年度指标为培训60人次。完成值为培训200人次。3、蔬菜、水果检测。年度指标为定性检测11000个。完成值为定性检测13597个,定量检测100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认证企业销售量,年度指标值为增1%,完成值为增1%。
社会效益指标。为政府提供决策,年度指标,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动态检测,完成值为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动态检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度指标,满意度≥85%,完成值满意度≥85%。
二、外来入侵生物薇甘菊、奇异虉草防控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5万元于2017年4月21日下拨到我站。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目前项目支出资金1344147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4220元、差旅费36478元、培训费11169元、专用材料费63106元、委托业务费26000元),结余9027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保山市外来入侵调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无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指向,建设内容符合项目任务书,绩效目标考核达到项目任务指标要求。
完成情况表
序号
|
一、二级指标
|
任务书规划内容
|
完成情况
|
1
|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
开展2000亩奇异虉草防控示范
|
在全市举办了2000亩奇异虉草防控示范样板,完成任务的100%。
|
2
|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
开展9000薇甘菊防治示范区建设
|
完成13700亩示范区建设,完成计划的152%。
|
3
|
效益指标
|
开展区域内薇甘菊调查,发现新入侵点立即防治。
|
2017年新发生点92个,已全部防除。
|
4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85%
|
服务对象满意度89%
|
2017年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没有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