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06_A/2018-0919008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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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总结推广农机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农业机械实施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等工作; 

三、负责对农业机械驾驶和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审验换证和农机人员培训安全监督; 

四、负责农业机械停放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纠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农机作业秩序; 

五、负责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农业机械的各类事故和机具鉴定工作; 

六、指导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对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农机监理费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做好监理费的收取、结算、分解和上缴工作; 

八、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受理产品质量投诉; 

九、完成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按照省、市政府的规定,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对农业机械实施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等工作;对农业机械驾驶和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审验换证和农机人员培训安全监督;负责农业机械停放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纠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农机作业秩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2,251,752.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1,752.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229,243.98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为: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性人员调资增加121471.12元;

2.   公用经费及返县级执法监管经费增加107772.8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2,251,752.73元。其中:基本支出2,131,052.73元,占总支出的94.64%;项目支出120,700.00元,占总支出的5.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229,243.98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性人员调资支出增加基本支出121471.12元;

2.公用经费及返县级执法监管经费支出增加107772.8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1,052.73元。与上年对比增266,543.98元,增长 14.30%,主要原因:

1.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增加121471.12元;

2.公用经费及返县级执法监管经费支出增加145072.8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45%,人均132279.3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55% 人均172156.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7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37,300.00元,减少2.00%,主要原因: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经费减少37,3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1,752.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229,243.98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增加229,243.98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21471.12 元,日常公用经费107772.86元。原因为17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政策性人员调资,返县级执法监管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44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241.66元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2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36,61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中: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00645.00;2.公用经费1181936.97(其中办公费67626.98元、印刷费8639.00元、手续费810.00元、水电费5812.68元、邮电费15961.01元、差旅费39848.00元、公务接待费18712.00元、劳务费28600.80元、工会经费14263.44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51663.06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12069.10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1960.00元;5.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培训费2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712.00元,完成预算的4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4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712.00元,完成预算的37.4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使用,未使用预算资金40000.0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31288.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2,339.35元,增长8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134.85元,增长33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5.50元,下降4.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增加23134.85元,主要是执法监管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2)公务接待费资金减少795.50元,国内接待费支出18712.00 元,公务接待38批次,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267人次。主要用于开展农机安全执法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至公务接待同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61.59%;公务接待费支出18,712.00元,占38.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机监理执法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7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7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领导到市所汇报、交流工作,上级单位检查、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5,096.97元,与上年对比增145,072.86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返回各县的规费增加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正常运转的各项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1)办公费67626.98元;

(2)印刷费8639.00元;

(3)手续费810.00元;

(4)水费3600.00元;

(5)电费2212.68元;

(6)邮电费15961.01元;

(7)差旅费39848.00元;

(8)公务接待费18712.00元;

(9)劳务费28600.80元;

(10)工会经费14263.44元;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12)办公设备购置费21960.00元;

(1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52863.0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资产总额2,022,005.88元,其中,流动资产262,315.20元,固定资产1,759,690.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755.4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0,625.57元,固定资产减少257,38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7934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2022005.88

 262315.20

1226776.68 

 1020754.68

 206022.00

 

532914.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暂无,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一)项目资金情况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度保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项目资金到位: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经费2万元。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经费2万元,全部投入合作社机库建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主体为腾冲胜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上报实施方案经腾冲市农机监理站审核后上报市所批准实施,项目实施由腾冲市农机监理站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市所组织腾冲市监理站验收,并拨付项目款。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成腾冲胜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合作社“三率”达到100%,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全市农机安全各项指标在控制范围之内,达到预期效果。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没有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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