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06_A/2018-0919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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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是保山市农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协调全市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承担上级下达的农机化项目;编制全市各个时期的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和发展规划,拟定相应的推广措施和建议;根据各个时期农业生产的需要,组织开展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新设施、农村节能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发掘区域内民间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制作和使用经验,并加以完善和推广;开展农机产品技术检测、鉴定;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农业局的领导下,对全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督促、指导;面向农村及中小企业开展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首先是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我站及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全市购机需求预报工作,对本年度补贴资金需求量的摸底测算工作,努力争取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373万元(隆阳250万元,施甸300万元,腾冲427万元,龙陵100万元,昌宁296万元)。在农机购置补政策扶持推动下,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装备水平稳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232.47万千瓦,比去年增加8.01万千瓦,增长3.60%;农机总值达14.6亿元,比去年增加0.5亿元,增长3.55%;农业机械拥有量26.41万台(套),其中拥有拖拉机5.85万台,配套农机具3.73万台(套),小型耕整地机械5.09万台,联合收割机1161台,水稻插秧机166台,水稻自动播种机17台,谷物烘干设备20台,无人植保机3台;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65个;农机作业面积755.52万亩次, 比去年增加15.05万亩次,增长3.63%。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0.84%,比去年增长0.84%。

其次是履行职能,做好全市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

1、全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根据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加强2017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的要求,我站认真组织,做到“早宣传、早动员、早安排”并及时细化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细化。一是强化样板示范引导,扩点增面,拓展辐射范围。建立市、县(市、区)乡镇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47片,面积1.125万亩,涉及25个乡镇,其中我站承办的市级示范样板19片,比去年增加6片,面积3050亩,比去年增加220亩,涉及18个乡镇;县(市、区)样板8200亩。带动完成机插秧面积10.18万亩,超计划0.18万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3%。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培训,2017年共组织育秧现场培训会25次,机插秧推进会4场,机械化收割现场会1场,300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整合项目资金对水稻生产耕、播、收、植保、烘干等机具,特别是插秧机、育秧自动化设备和烘干设备优先补助,2017年全市新增插秧机6台,育秧自动化设备3套,建成育秧工厂3座、水稻机插秧育秧试验室1座。四是探索水稻种植新模式,完成水稻机械直播试验、示范310亩。

2、努力加大新型农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力度,促进农机农艺融合

(1)马铃薯生产机械。借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经验,积极探索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引进适宜的马铃薯种、收机械进行试验示范,在隆阳区辛街乡建立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28.5亩获得成功,与人工种植相比亩产量持平,但亩可节约成本400~500元。 

(2)油菜精量播种机。在去年引进油菜精量直播技术进行50多亩试验获得成功后,选型引进油菜精量直播机2台,在腾冲界头、昌宁田园建立油菜机械直播示范样板300亩,油菜精量直播的突破,为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奠定了基础。

(3).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是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发展持续农业重要措施;是节本增效,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的重要环节。近年我站加大秸秆还田技术推广,着力推广秸秆还田机具,在推广带有粉(切)碎功能联合收割机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双轴灭茬旋耕机、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机的推广。

(4)玉米青饲料收割机、茶叶修剪除草一体机、蚕桑修剪机、微型核桃采打机、无人植保机和油菜、玉米手动播种机等机具的试验。2017年先后引进玉米青饲料收割机、茶叶修剪除草一体机、蚕桑修剪机、微型核桃采打机、无人植保机和油菜、玉米手动播种机等10多种机具、机型进行试验。

3、全力做好“三区”人才技术服务,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我站选派的7名科技人员,认真做好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举办了“三区”人才技术服务培训7场,培训农民 470余人,建立水稻育秧工厂2座,水稻机插秧育秧试验室1座。通过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农机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提高了农机操作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利用率得到提升,农机作业面积大大增加。

4、发挥科研优势,探索核桃种植全程机械化

在核桃收获机械的研发获得国家专利之后,从去年开始又进行了核桃深松施肥机械的研制,经多次试验-改制、改制-试验,现已达到核桃深松施肥的农艺要求,同时又获得国家专利。下一步将进行生产性试验,同时加大宣传推广,使新技术、新机具应用生产上。 

5、着力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提高农机使用安全性

组织各县(区)分站做好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研,维护消费者的权益。9月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农机质量安全月”宣传活动,联合保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到辛街乡农贸集市开展了主题为“强化农机质量监管 促进绿色农业发展”的宣传活动,到腾冲市明光乡举办了1期农机化法律及农机产品质量标准培训。

6、着力强化农机化宣传工作,加大项目申报和科技成果请奖力度

加强宣传,及时报道农机化工作动态,开展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通过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和保山农业信息网发送农机化宣传信息31条次 。积极争取项目,2017年申报农机化项目5项。加强科技项目请奖力度,我站自主研发的“HWZY—4水能鱼苗孵化器”获得了保山市2015~2016年度科学技术发明三等奖;核桃深松施肥机械获得2项国家专利。

7、加强单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继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共保山市农业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杜绝公款吃喝,送礼、乱发钱物情况。抓好干部扶贫工作,通过走访座谈,摸索扶贫方法,进行精准帮扶。单位抽调扶贫工作队2名,积极参与龙陵县小河村和长岭岗村扶贫工作。进一步完善单位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明确了责任、权利、义务。重点规范职工上下班指纹打卡及放假值班制度,建立单位职工外出登记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单位环境全面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3,816,39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6,397.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71,455.51元,减少1.84%,主要原因为:

1、非税收入(房租收入)、人员经费增加564,420.44元。

2、2017年离退休人员工资进社保发放、新增养老保险缴费,两项相抵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717.15元;死亡抚恤减少477,318.00元。

3、项目资金减少143,840.80元,其中: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增加30,000.00元;

(2)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费,增加17,021.20元;

(3)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经费,增加5,638.00元;

(4)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减少33,000.00元;

(5)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减少13,500.00元。

(6)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减少1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13,667.60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376.40元,占总支出的74.60%;项目支出1,019,291.20元,占总支出的25.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6,284.49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

1.2017年离退休人员工资进社保发放、新增养老保险缴费,两项相抵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717.15元;死亡抚恤减少477,318.00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支出增加564,420.44元。

3. 项目支出增加323,899.20元,其中,

(1)“三区”人才项目,增加支出191,540.00元;

(2)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增加支出30,000.00元;

(3)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增加支出126,200.00元;

(4)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费,增加支出17,021.20元;

(5)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经费,增加支出5,638.00元;

(6)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减少支出33,000.00元;

(7)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减少支出13,5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4,376.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385.29元,增长2.48%,主要原因:

1.2017年离退休人员工资进社保发放、新增养老保险缴费,两项相抵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717.15元;减少死亡抚恤477,318.00元;

2.办公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府绩效奖励工资等增加564,420.44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2%,人均102,209.0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8% 人均11,955.5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9,291.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3,899.20元,增长46.58%,主要原因:

1.“三区”人才项目,增加支出191,540.00元;

2.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增加支出30,000.00元;

3.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增加支出126,200.00元;

4、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费,增加支出17,021.20元;

5、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经费,增加支出5,638.00元;

6、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减少支出33,000.00元;

7、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减少支出13,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3,667.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96,284.49元,增长10.96%,主要原因:

1.2017年离退休人员工资进社保发放、新增养老保险缴费,两项相抵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717.15元;死亡抚恤减少477,318.00元;

2、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增加564,420.44元。

3、项目支出增加323,899.20元,其中:

(1)“三区”人才项目,增加支出191,540.00元;

(2)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增加支出30,000.00元;

(3)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增加支出126,200.00元;

(4)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费,增加支出17,021.20元;

(5)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经费,增加支出5,638.00元;

(6)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减少支出33,000.00元;

(7)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减少支出13,5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9,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科技人员技术服务差旅费27,996.00元、技术培训费52,100.00元、购农用物资支出11,964.00元、对扶持的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补助等支出117,11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6,93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200.00元、遗属生活补助14,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9,334.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427,5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0%。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2,617,441.80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2,298,10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059.8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11,697.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51,584.00元。

(2)项目支出:810,121.20元。其中:

科技人员下乡技术指导差旅费45,238.00元;农机具维修(护)费1,320.00元;生产用皮卡车租用费15,460.00元;育秧技术、农机实用技术培训费2,840.00元;示范样机用柴油、汽油费19,622.00元;劳务费8,600.00元;样机配件材料、秧盘等农用物资购置费47,501.00元;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样板合作委托业务费259,500.00元;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水稻育秧室建设补助;对农机合作社、五县区农机推广站、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小麦、马铃薯、油菜、核桃等机械化种、收的样板补助及技术培训补助等392,169.00元;用工作经费购置文件柜、用非税收入改造单位公厕17,871.2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826.00元,完成预算的9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26.00元,完成预算的98.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174.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45.12元,增长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12元,增长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5.00元,增长1.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在不超年初预算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安排支出,支出比上年略有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占54.31%;公务接待费支出16,826.00元,占45.6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2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调研、检查工作,友邻单位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5,662,829.25元,其中,流动资产794,612.00元,固定资产4,868,217.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581.8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9,404.09元,固定资产增加36,822.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90,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0.00元;出租房屋1275平方米,账面原值2,146,131.2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6,860.4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6,860.45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4,55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14,5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农业机械购置,农用物资购置,其中,公用经费14450元,非税收入(房租收入)81700.00元,“省转移支付项目(农机购置补贴与技术推广)”184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550.00元 。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14,55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采购次数6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预算安排市级财政资金45万元,实际到位45万元;农业机械新农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预算安排市级财政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预算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a、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核心样板补助23.95万元;购置插秧机、烘干机补助4.45万元;育秧工厂建设补助10万元;培训补助4.9万元;科技人员下乡差旅费1.555万元;机械运费等0.145万元,合计支出45万元。

b、农业机械新农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核桃、保护性耕作、油菜、大麦等样板补助7万元;拖拉机、割草机、马铃薯机械、玉米青储机械维修材料工时费、运费等0.32万元;核桃机运费、改进材料工时费等1.24万元;科技人员下乡差旅费、培训布标等1.44万元,支出合计10万元。

c、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等资料费、农机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专业合作社补助,租车等费用,支出3万元;样板农用物资:秧盘、农药、样机维修等费用,支出2万元;核心样板补助及小型机具引进试验补助等,支出2万元;工作人员差旅费,支出0.5万元,专用材料费(试验、示范样机用油),支出0.5万元。合计支出8万元,结转下年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站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项目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管理和使用资金,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各项支出业务审核,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定期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与检查。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项目

a、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全市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年度指标值56%,全年完成值56.30%;示范样板增产:年度指标值30公斤/亩,全年完成值35公斤/亩;全市水稻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年度指标值56%,全年完成值56.30%;示范样板增产:年度指标值30公斤/亩,全年完成值35公斤/亩;项目资金年度使用率: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示范样板建设投入经费:年度指标值83元/亩,全年完成值 82元/亩。

  b、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示范样板节本增效:年度指标值500元/亩,全年完成值595元/亩;示范样板节约农村劳动力:年度指标值8个/亩,全年完成值12个/亩;示范样板秸秆还田土壤有机质提高率:年度指标值3%,全年完成值3.50%;带动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年度指标值0.10%,全年完成值0.30%。

c、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年度指标值95%,全年完成值98%。

(2)农业机械新农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

a、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年度指标值6项,全年完成值7项;建设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样板:年度指标值1000亩,全年完成值2997亩;技术培训:年度指标值300人,全年完成值500人;总结形成可用于指导面上推广的技术规范或操作规程:年度指标值2项  ,全年完成值3项;项目资金年度使用率:指标值100%,全年完成值100%;示范样板建设项目经费平均每亩投入:年度指标值100元,全年完成值33元。

  b、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示范样板平均每亩节本增效:年度指标值150元,全年完成值200元;示范样板平均每亩省工:年度指标值2个,全年完成值2个;秸秆还田样板土壤有机质提高率:年度指标值5%,全年完成值7%;带动示范样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年度指标值0.20%,全年完成值0.30%。

c、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年度指标值95%,全年完成值98%。

(3)农机技术推广与购置补贴项目:

a、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2017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资金:年度指标值1374万元,全年完成值1374.57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年度指标值2000台,全年完成值2286台;建设农机化新技术示范样板:年度指标值500亩,全年完成值760亩;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年度指标值50.70% ,全年完成值50.80%;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年度指标值95.00%,全年完成值99.98%;购机补贴工作和试验、示范燃油费:年度指标值1万元,全年完成值1万元。

b、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购机补贴降低农户购机成本:年度指标值   20.00%,全年完成值20.00%;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为消费者减少损失:年度指标值30万元,全年完成值40万元;用于秸秆还田等支持绿色发展节能环保机具的补助:年度指标值5000元,全年完成值5600元。

c、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年度指标值95%,全年完成值98%。

2017年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没有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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