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06_A/2018-0919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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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渔业行政管理工作。即直接管理全市以渔业为核心的水产工作,拟定渔业资源保护利用目标、规划和措施,提出渔业发展战略和政策、重大技术措施;制定渔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管理渔业科技成果,承担对外渔业技术合作与交流;对外协调推广工作;参与制定本市的渔业法规,负责保护管理国家渔业资源、珍贵水生野生动物和渔业环境;参与维护国家和本市管辖水域的渔业权益。(2)负责全市渔业技术推广工作。即水产品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水产品无公害养殖技术示范;水生动植物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及处理;水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的检疫;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渔业公共信息服务;渔民的公共培训等。(3)负责全市的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即养殖业管理执法;捕捞业管理执法;渔业资源保护执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执法;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渔业船舶检验等。(4)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渔业生产目标任务
据统计,全市水产养殖面积17.88万亩,同比增长2.87%;水产品总产量5.35万吨,同比增长6.6%;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10.69亿元,同比增长6.6%;稻田养鱼面积26.34万亩,同比增长0.9%;渔业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2012元,同比增长12%。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发展动力得到保证
全市共争取渔业项目资金150万元,其中:中央增殖放流资金60万元,渔政执法软件建设资金30万元,省级项目资金40万元,市级项目资金20万元。
(三)稻渔综合种养示范样板规模扩大,产业呈现新亮点
全市稻渔综合种养示范样板面积达4790亩,比去年增加990亩,共举办户长会、现场会等各种培训103场次,受训农户达8268人次,发放技术宣传资料28330 份。通过示范样板,带动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26.34万亩,产量9106吨,平均单产34.57千克,户均增收300元以上。通过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的开展,呈现三个新亮点:一是稻渔综合种养成为“农旅结合”休闲渔业新模式。龙陵龙江第二届“稻花鱼节”、腾冲首届“中秋游园稻鱼节”的举办,在充分展示了稻耕文化和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同时,带动了休闲渔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稻渔综合种养规模化。施甸县仁和镇和龙陵县勐糯由种植大户和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200亩开展稻渔综合种养,促进产业化。三是助推产业扶贫。隆阳区在西邑乡补麻村和瓦窑镇大寨村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样板210亩,投放鱼种1230千克,亩增收700元,助推9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走上产业发展脱贫之路。
2017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现场培训会会上,我市作为唯一一家州市交流发言单位,由李正尧副局长在会上作了《农旅结合 促农增收 打造保山稻渔综合种养新局面》的交流发言,得到参训领导和代表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四)加大名优特色水产品养殖示范,品种结构得到优化
全市鳟鲟鱼养殖88亩,产量640吨,隆阳区开展示范稻田养蟹50亩,产蟹1.6吨;施甸县水蛭养殖750亩(其中: 温室养殖5000㎡,仿生态养殖725亩),产量107吨;小龙虾养殖2500亩,产量210吨;芙蓉鲤鲫15万尾,示范养殖面积50亩,产量25吨;福瑞鲤养殖3000亩,产量2500吨;小湾库区昌宁段和龙陵龙江电站库区网箱养鱼66亩,产量6180吨。通过加大名优特色水产品养殖示范,品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加快渔业产业化进程
施甸县云南省海瑞迪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加工水蛭冻干粉3.7吨,产值达2886万元;隆阳区顺达饲料厂生产鱼饲料14400吨,产值6500万元;腾冲市引进腾冲荷花鲟鱼庄园和滨鲲中智三文鱼良种繁育基地项目,预计2018年建成投产,将成为全市最大的鲟鱼和三文鱼养殖龙头企业,并带动全市渔业迈上新台阶。渔业龙头企业的引进和发展,能够提升产业化水平,延伸产业链,加快产业化进程。
(六)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渔业健康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保障
安全关乎社会稳定、民生福祉,全市渔业部门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按照“管行业必须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面履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开展渔业安全、水产养殖、渔船安全生产、非法捕捞、违规鱼具整治等渔政执法工作,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保障了渔业健康发展。
全市全年共出动渔政执法车辆105台(次),执法艇11艘次,人员44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多份,检查养殖单位153个(户),检查库区网箱养殖15户,鱼药经营户3家,鱼饲料生产企业6家,水产品市场、超市12处(点),水产品经营户56家;检查生产销售台账、生产用药记录56户;签订《水产品生产销售安全责任书》89份、《鱼药产品质量承诺书》4份、《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243份;对6艘渔业船舶进行了年检。
(七)继续加大土著鱼驯养繁育研究和增殖放流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水生生物养护工作
一是先后两次开展后背鲈鲤和齐口裂腹鱼人工繁殖试验,均取得成功,累计获受精卵近8万粒、孵化鱼苗约4.5万尾,孵化率高达56%;保山裂腹鱼、墨脱四须鲃实现人工催产;保山新光唇鱼、怒江裂腹鱼等鱼类实现池塘驯养,人工繁殖试验也在稳步推进。从德宏州水产站引进彩花缨鱼、云南野鲮、墨脱华鲮、墨头鱼等共计65公斤,开展养殖实验;从腾冲市引进裂腹鱼成鱼100公斤进行亲鱼培育。土著鱼类的引进养殖,有助于积累鱼类亲本基础。
二是在怒江、澜沧江、伊洛瓦底江三江水系开展增殖放流五次,放流鲢鳙鱼240万尾,南方裂腹鱼3.3万尾。
三是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鱼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有序推进。增殖放流站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进入试运行;腾冲管理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工,正在装修;增殖放流已于10月份完成,共放殖南方裂腹鱼3.3万尾;市级监管工作已开展4次;执法软件建设正常开展。
四是保山市野生鱼类资源调查项目的标本室已建成,收集的 687尾野生鱼类标本完成分类鉴定,鉴定分类为84种鱼类,隶属5目12科43属,且装瓶上柜,制作18块特色水生生物展板,用于宣传展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是:保山市水产工作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627,844.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7,844.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716,257.5元,对比减少88,412.85元,减3.25%,主要原因为:
1.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增减相抵,基本支出增加433,587.15元。
2.2017年项目收入情况增减相抵,与2016年相比减少522,000.00元。其中:(1)中央增殖放流项目收入减少100,000.00元;(2)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创新项目减少30,000.00元;(3)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项目减少100,000.00元;(4)野生鱼类资源调查经费减少317,000.00元;(5)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资金和计划项目75,000.00;(6)稻田养鱼及渔业名特优品种养殖示范项目增加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2,817,401.52元。其中:基本支出2,432,552.45元,占总支出的86.34%;项目支出384,849.07元,占总支出的13.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728,726.3元,对比增88,675.22元,增长,3.25%,主要原因:
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增减相抵,基本支出增加540,826.15元。
2.2017年项目收入情况增减相抵,与2016年相比减少452,150.93元。其中:(1)中央增殖放流项目收入减少100,000.00元;(2)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创新项目减少30,000.00元;(3)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项目减少100,000.00元;(4)野生鱼类资源调查经费减少317,000.00元;(5)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资金和计划项目75,000.00;(6)稻田养鱼及渔业名特优品种养殖示范项目增加100,000.00元。(7)事业基金弥补差额增加69849.0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2,552.45元。与上年1,891,726.3对比增540,826.15元,增长,28.59%,主要原因:行政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减相抵,增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410,427.5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30,398.6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批复》(保财资【2017】30号)文件核销三年以上流动资产损失85,645.93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0%,人均97,008.8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0% ,人均11,241.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4,849.07元。与上年对比减452,150.93元,减54.02%,主要原因:
1、中央增殖放流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00,000.00元,因为2017年没有开展该项目,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创新项目减少3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3、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项目减少100,000.00元,因为2017年没有开展该项目,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野生鱼类资源调查经费减少317,000.00元,因为2017年没有开展该项目,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资金和计划项目75,000.00,因为2017年没有开展该项目,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稻田养鱼及渔业名特优品种养殖示范项目增加1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渔业执法工作经费收入45,000元,与2016年相比没有变化,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8、事业基金弥补差额增加69849.07元,主要用于隆阳区板桥镇水产示范园鱼池防渗、加固等,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7,844.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7%。与上年2,716,257.5元对比减88,412.85元,减3.25%,主要原因:
1.基本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587.15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18,183.65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5,403.5元。
2.项目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000元。其中:(1)中央增殖放流项目收入减少100,000.00元;(2)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创新项目减少30,000.00元;(3)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项目减少100,000.00元;(4)野生鱼类资源调查经费减少317,000.00元;(5)渔业技术推广与资源保护资金和计划项目75,000.00;(6)稻田养鱼及渔业名特优品种养殖示范项目增加1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00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1%。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09,8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257.74元,完成预算的71.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851.74元,完成预算的9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06.00元,完成预算的30.9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未使用预算资金5,284.74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未使用预算资金4,099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1,616.26元,下降49.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715.26元,下降4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01元,下降66.9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费及公务用车维护费减少。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同比减少汽车大修、农业项目作业用车资金1,4,715.26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交流、检查、调研等资金6,901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51.74元,占84.70%;公务接待费支出3,406.00元,占15.3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51.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851.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稻田养鱼工程及渔业名特优品种养殖示范项目及2017年度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及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06.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4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工作商洽、项目工作会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水产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3,845,439.20元,其中,流动资产225,514.91元,固定资产3,619,924.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173.5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3,928.73元,固定资产减少12,244.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09平方米,账面原值79,59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8项,账面原值110,737.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703.36平方米,账面原值124,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83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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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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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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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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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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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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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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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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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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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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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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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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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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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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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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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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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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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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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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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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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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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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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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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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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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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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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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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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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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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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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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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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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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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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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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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5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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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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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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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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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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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7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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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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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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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98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4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18,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38,4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支出3400元,示范园鱼池建设支出118000元,示范园鱼池清淤劳务费支出384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8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4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18,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38,400.00元。采购次数5次。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一、2017年度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4月,保财农〔2017〕76号文件共下达我站农业科技推广与可持续农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7万元,2017年5月份,7万元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共7万元,实际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稻田养鱼鱼种费:计划2.4万元,实际支出3万元;
(2)差旅费:计划1.5万元,实际支出1.95万元;
(3)鱼饲料费:计划2万元,实际支出1.07万元;
(4)渔药及用具:计划0.5万元,实际支出0.98万元;
(5)油料费:计划0.3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6)培训费:计划0.3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任务,我站及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7万元项目资金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无违规使用情况发生。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养殖示范云南野鲮、南方裂腹鱼50亩;稻田养殖面积示范150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稻田养殖,亩产量52公斤,亩产值1560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5%。
二、2017年度支农专项资金-稻田养鱼工程及渔业名特优品种养殖示范项目。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6月,保财农〔2017〕102号文件共下达我站稻田养鱼工程及渔业名特优品种养殖示范项目资金10万元,2017年7月份,2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共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名特优品种养殖示范饲料款:计划9.3万元,实际支出10.31万元;
(2)稻田养鱼鱼种费:计划4.8万元,实际支出4.04万元;
(3)差旅费:计划2万元,实际支出2.45万元;
(4)鱼饲料费及渔药渔具:计划2万元,实际支出2.93万元;
(5)会议费:计划0.5万元,实际支出0.27万元;
(6)油料费:计划0.4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7)培训费:计划1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任务,我站及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稻田养鱼示范养殖320亩、改造名特优品种养殖鱼池15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稻田养殖,亩产量52公斤,亩产值1560元;名特优品种保种3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95%。
2017年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没有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