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19-0926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6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免疫、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全市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负责全市动物免疫生物制品订购、储运、发放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兽医业务技术培训;负责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抗体监测及技术仲裁;负责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及疫情统计上报。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加挂“保山市饲料兽药监测所”、“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属于市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畜产品安全检测和兽药饲料检验的技术支持机构。
2018年,在省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市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与各县区的密切配合和中心全体职工共同努力,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畜禽免疫、动物疫病监测、疫病防控净化、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市级动物疫控和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支持机构的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4,038,62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8,624.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5,465.40元,增长10.55%,主要原因分析:
1. 每年调整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导致人员经费增加301,897.4元。
2. 2018年退休人员死亡一人,增加死亡抚恤金153,568元。
3. 因2018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级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减少项目资金70,000元,其中主要为:(1)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资金,减少100,000元;(2)中央防疫经费减少70,000元;(3)市级农业切块增加100,000元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040,294.08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624.00元,占总支出的68.53%;项目支出1,271,670.08元,占总支出的31.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2,145.12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分析:
1.增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等,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55,465.40元。
2.2018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级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总体减少193,320.2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8,62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5,465.40元,增长31.02%,主要原因分析:
1.每年调整工资及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导致人员经费增加501,897.4元;2018年退休人员死亡一人,增加死亡抚恤金153,56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3%;人均129, 613.5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7%。人均8,817.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1,670.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320.28元,减少13.2%,主要原因分析:
1.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补助项目,增加项目支出493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62.41%;
2.食品安全事务项目,减少项目支出200,000元。
3.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及市级农业切块项目,增加项目支出13895.12元,项目开展进度为90.3%;
4.中央补助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效果监测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12149.4元,项目开展进度为87%。
5.市级农业切块增加项目支出100,000元 ,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294.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62,145.12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分析:
1.增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调资等,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655,465.40元。
2.2018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级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总体减少193,320.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71,0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三区”人才专项补助等;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8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03,43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493.00元,完成预算的12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93.00元,完成预算的21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65,000.00元大于预算数60,000.00元,原因是2018年对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监督、学习出差频繁,导致车辆使用及运行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25,493.00元大于预算数12,000.00元,原因是2018年针对非洲猪瘟疫情,接受上级部门疫情排查、监督检查频繁,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131.70元,下降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801.70元,增长降1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33.40元,下降30.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同比增加汽车修理、农业项目作业用车资金8,801.7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同比减少公用经费中公务接待费资金10,933.4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000.00元,占71.8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93.00元,占28.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动物疫控中心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4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51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保山市动物疫控中心日常工作开展、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200,769.33元,其中,流动资产427,019.02元,固定资产5,773,750.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470.0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9,145.04元,固定资产增加116,67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0,473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200,769.33 | 427,019.02 | 5,773,750.31 | 958,602.31 | 635,651.00 | 4,179,497.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94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94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94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动物疫病监测(市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18〕89号文,下达我中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00,000.00万元,用于完成我市2018年度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畜禽免疫及动物疫病监测业务工作任务。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18年5月。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度内全部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5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12月实施完毕,项目支出内容:办公费2,015.80元;印刷费3,335.00元;差旅费32,750.00元;维护费15,597.43元;公务接待费5,365.83元;专用材料费62,417.94元;劳务费11,470.00元;委托业务费45,8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248.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一是兽药质量监督抽样数量:2018年度受理监督抽检样品27批、风险监测样品13批,检验40批。其中:保山市30批;怒江州10批。
二是兽药残留监控抽样送检数量:完成保山市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工作,在隆阳区10个肉鸡养殖场抽取鸡肉样品20批,送省兽药饲料检测所进行相关药物残留检测。
三是调供动物疫苗数量:全市共调供春秋“两防”重大动物疫病疫苗1471.97万毫升/头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569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210万毫升、合成肽疫苗310万毫升,牛羊口蹄疫二价、三价灭活疫苗286.5万毫升,羊小反刍兽疫疫苗96.47万头份;五县(市区)共购买猪瘟活疫苗321.61万头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207.03万头份;全市订购发放畜禽常规疫苗猪肺疫、牛出败、鸡新城疫等25个品种453.05万毫升/头份。
质量指标:
一是兽药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率:保山市30批的检验合格率为96.7%;怒江州10批的检验合格率为80%。
二是动物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密度为91.32%、猪口蹄疫的免疫密度为91.80%、牛口蹄疫的免疫密度为91.35%、羊口蹄疫的免疫密度为91.66%、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密度为83.27%、猪瘟的免疫密度为71.9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密度为51.81%。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
一是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为保山市及相关州市畜牧业投入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疫苗免疫反应率、反应死亡率在正常范围之内,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保障。
生态效益指标:
一是通过剔除假劣兽药、饲料,杜绝使用违禁化学药物,严格限制微量元素的添加等,可科学规避动物排泄物中兽药、微量元素的残留量,从而减小对环境中土壤、水源、空气等的污染风险。
二是对动物疫病监测结果阳性的畜禽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各项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度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实施,确保我中心已达省级资质认定机构考核“双认证”的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正常运转,按时完成畜产品安全检测年度任务,为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动物疫苗免疫反应率、反应死亡率在正常范围之内,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保障。对动物疫病监测结果阳性的畜禽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2)存在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下达的时间较晚,导致下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不充分,第二年上半年又没有开展工作的经费。 二是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导致本部门预算调整较大,年中追加较多。
(3)整改措施:一是当年下达的项目经费适当结余,留转第二年上半年开展工作使用。避免当年经费使用不完,下年无经费使用的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中央动物防疫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18〕157号文,下达我中心中央动物防疫专项资金310,000.00万元,用于完成我市2018年度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任务。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18年9月。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度完成87%,结转资金40,300.00万元,计划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9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12月实施完成87%,,项目支出内容:差旅费1,520.00元;培训费37,370.00元;专用材料费89,21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6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一是布鲁氏菌病监测数量:用虎红平板试验、试管凝集试验检测法完成家畜布病监测10834份,其中:猪1947份、牛1682份、羊7205份。
二是奶牛结核病监测数量: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监测奶牛92头,其中:其中隆阳63头、腾冲22头、昌宁7头。
三是狂犬病免疫数量:全年共完成狂犬病疫苗免疫42658只。落实“管、免、灭”等综合措施,对5县(市区)、6个乡(镇)、15个村的犬进行采样监测,共采棉拭子80份做病原学监测,采血清150份做血清学抗体监测。
四是非洲猪瘟防控宣传数量: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青岛培训基地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业务骨干7人;购买发放《非洲猪瘟现场排查手册》《非洲猪瘟防控科普知识》各1000册。
质量指标:
一是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率:检出隆阳区牛阳性样品46份,来源于蒲缥镇鼎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双桥村农户,检出施甸县猪阳性样品1份,来源于旧城乡养殖户,对所有阳性畜进行无害化处理,净化率100%。
二是奶牛结核病监测净化率:检出隆阳区阳性畜1头,阳性率为0.15%,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净化率100%。
三是非洲猪瘟防控质量:通过召开会议、宣传培训、转发文件、督查检查、疫情排查、采样监测、排除可疑、消除隐患等途径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2018年全市没有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
一是重点动物疫病监测效益:监测结果为全市有效防控、净化动物疫病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非洲猪瘟防控效益:非洲猪瘟的有效防控为我市阻击非洲猪瘟,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生态效益指标:
对重点动物疫病监测结果阳性的畜禽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87%,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实施,对重点动物疫病监测阳性的畜禽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2)存在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下达的时间较晚,导致下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不充分,第二年上半年又没有开展工作的经费。 二是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导致本部门预算调整较大,年中追加较多。
(3)整改措施:一是当年下达的项目经费适当结余,留转第二年上半年开展工作使用。避免当年经费使用不完,下年无经费使用的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17〕76号文,下达我中心2017年结转的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9,579.07元;根据保财农〔2018〕117号文,下达我中心2018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700,000.00元;两项合计809,579.07元,用于完成我市2018年度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工作任务。项目起止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18年6月。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度完成90.3%,结转资金78,670.99元,计划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6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12月实施完成90.3%,项目支出内容:办公费7,884.03 元;印刷费19,000.00元;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52,716.00元;维护费14,616.38元;会议费6,032.00元;培训费93,508.50元;公务接待费13,629.17元;专用材料费97,422.00 元;劳务费3,000.00元;委托业务费343,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2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9,5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
一是对保山市内饲料质量安全抽检数量:在全市五县(市区)96家饲料经营户共抽取饲料产品102批,检测94批。其中:隆阳区33批、施甸县15批、腾冲市20批、龙陵县10批、昌宁县16批。
二是动物免疫数量:全市春秋“两防”共实施强制免疫畜禽1546.61万头/只,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986万只、猪口蹄疫334.99万头、牛口蹄疫74.16万头、羊口蹄疫77.26万只、小反刍兽疫70.2万只。全市免疫猪瘟262.16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188.71万头。
三是动物疫病监测数量:市级兽医实验室完成动物血清和组织样品检测35022份,其中:口蹄疫、猪瘟等疫情监测15053份,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病原学监测14533份,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免疫效果监测5436份。全市完成采样送省检测样品1387份,其中:禽流感市场监测阳性样品送检12次、225份,非洲猪瘟监测样品6次、872份,其它疫病监测样品290份。
四是马传贫消灭效果巩固数量:对马属动物血清采集、检测8449份,确保全市马传贫无阳性状态,切实巩固马传贫消灭效果。
五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数量:培训非洲猪瘟防控知识14期,累计674人;全市五县(市区)共排查生猪养殖场(户)342420个,猪只数量3516630头;排查生猪屠宰厂4946个(次),猪只数量155146头;向生猪规模养殖场、交易市场和屠宰厂等发放《非洲猪瘟挂图》《非洲猪瘟宣传手册》《非洲猪瘟明白纸》《非洲猪瘟告知书》1450份;配合保山市广播电视台拍摄非洲猪瘟防控新闻2期;全市采样送检非洲猪瘟监测样品872份,结果均为阴性。
质量指标:
一是保山市内饲料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在全市96家饲料经营户共抽取饲料产品102批,检测94批,合格87批,合格率为92.6%。其中:隆阳区33批的合格率97.0%;施甸县15批的合格率86.7%;腾冲市20批的合格率90.0%;龙陵县10批的合格率90.0%;昌宁县16批的合格率93.8%。
二是动物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密度为91.32%、猪口蹄疫的免疫密度为91.80%、牛口蹄疫的免疫密度为91.35%、羊口蹄疫的免疫密度为91.66%、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密度为83.27%、猪瘟的免疫密度为71.97%、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密度为51.81%。
三是马传贫消灭考核验收质量:保山市和德宏州代表云南省接受国家马传贫消灭工作考核验收。经过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抽选2个乡镇对马属动物现场随机采样106份进行实验室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圆满完成考核验收工作。
四是非洲猪瘟防控质量:通过召开会议、宣传培训、转发文件、督查检查、疫情排查、采样监测、排除可疑、消除隐患等途径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2018年全市没有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
一是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为保山市及相关州市畜牧业投入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疫苗免疫反应率、反应死亡率在正常范围之内,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保障;
三是动物疫病监测结果为全市有效防控、净化动物疫病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是保山市马传贫消灭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档案资料质量,以及为云南省消灭马传贫做出的贡献,得到部级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五是非洲猪瘟的有效防控为我市阻击非洲猪瘟,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生态效益指标:
一是通过剔除假劣兽药、饲料,杜绝使用违禁化学药物,严格限制微量元素的添加等,可科学规避动物排泄物中兽药、微量元素的残留量,从而减小对环境中土壤、水源、空气等的污染风险。
二是对动物疫病监测结果阳性的畜禽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90.3%,剩余目标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实施,确保我中心已达省级资质认定机构考核“双认证”的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正常运转,按时完成畜产品安全检测年度任务,为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动物疫苗免疫反应率、反应死亡率在正常范围之内,为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了保障。对动物疫病监测结果阳性的畜禽100%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2)存在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下达的时间较晚,导致下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不充分,第二年上半年又没有开展工作的经费。 二是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导致本部门预算调整较大,年中追加较多。
(3)整改措施:一是当年下达的项目经费适当结余,留转第二年上半年开展工作使用。避免当年经费使用不完,下年无经费使用的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专项(中央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财农〔2017〕230号文,下达我中心2017年结转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53,872.00元;根据保财农〔2018〕120号文,下达我中心2018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专项资金60,000.00元;两项合计113,872.00元,用于完成我市2017年、2018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工作任务。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7月1日—2019年6月31日,项目资金到位时间:2018年8月。项目完成情况:2018年度完成62.41%,结转资金42,810.00元,计划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6号)要求,认真组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学习相关内容。收集项目实施信息,有序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情况: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召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全体小组成员到会,根据项目实施后反馈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8月。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12月实施完成62.41%,项目支出内容:差旅费21,062.00元;委托业务费4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科技服务三区”培训人次:组织对2017年服务的隆阳、腾冲、龙陵的3个行政村和2018年服务的3个村之一的隆阳杨柳乡一碗水村进行了科学养猪、科学养牛、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养殖户193人。
质量指标:培训内容掌握率:掌握率>9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了“三区”签约村委会及社区农民及养殖户科学养猪、科学养牛、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整体提升农村经济水平。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62.41%,剩余目标在2019年上半年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各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沟通;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管理的实施和推进工作,为市级绩效管理提供依据支撑。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实施,通过开展科学养猪、科学养牛、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增加了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收入,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了我市农业生产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指标完成率100%,完成质量: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本单位负责公开单位的绩效信息。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本单位管理水平服务。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2)存在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下达的时间较晚,导致下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不充分,第二年上半年又没有开展工作的经费。 二是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导致本部门预算调整较大,年中追加较多。
(3)整改措施:一是当年下达的项目经费适当结余,留转第二年上半年开展工作使用。避免当年经费使用不完,下年无经费使用的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市畜牧局<关于全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06]15号)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06]193号)文件的规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加挂市饲料兽药监测所、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的牌子),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部门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市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畜产品安全检测和兽药饲料检验的技术支持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全市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以及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一:完成全市畜禽免疫生物制品调供、订购、储存、运输、发放、调配工作;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规范畜禽免疫档案建设工作。
部门绩效目标二:完成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的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负责组织防疫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参与主管部门对辖区进行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部门绩效目标三:承担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辖区内兽药、饲料、畜产品安全年度抽检任务;负责完成省级下达的省内畜产品安全检测年度抽检任务和项目计划。负责开展检测机构资质范围内的委托检验服务工作。
部门绩效目标四: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病原学检测、免疫效果检测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完成省级下达的病原学监测病料样品采集送检任务;负责动物疫情网络化管理、兽医实验室管理、畜禽防疫报表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2018年度收入合计4,038,62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8,624.00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8年全年总支出4,040,29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624.00万元,占总支出的68.52%;项目支出1,271,670.08元,占总支出的31.4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管控,根据《保山市2018年动物疫病监测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计划》、《保山市2018年度消灭马传贫工作计划》、云南省2018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食品安全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方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视项目实施质量,突出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进行自评。指定每个项目责任股室,依托项目绩效自评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 4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 | 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4 |
绩效目标准确性 | 3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根据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 3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是否适合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以100%为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是否合理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 | 2 | 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 | 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 2 |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 | (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预算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100%计满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 | 5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本年年末数/支出调整预算数总计)*100% | 结转和结余率=0,得满分;结转和结余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4.5 | |||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 | 2 | 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财政收回存量资金数/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数)*100% | 比重=0,得满分;比重(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0.5分,减至0分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 | 5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 | “三公”经费:(决算数-年初预算数/年初预算数)*100% | 差异率≤0,得满分;差异率(绝对值)﹥0时,每增加5%(含)扣减1分,减至0分为止。 | 4.5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行为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1 | |
1 | 管理制度合规有效性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 1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1 | ||
2 | 数据真实性认定 |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2分; | 2 | ||||
2 | 数据完整性认定 |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2分; | 2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性认定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固定资产使用率≥95%(1分);95%>固定资产使用率≥80%(0.5分);固定资产使用率≤80%(0分) | 1 |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实际完成率 | 7 | 实际完成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是否按照《年初地方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表和基金支出预算安排表》进行资金安排(7分) | 7 |
完成及时率 | 7 | 完成及时率 | 项目进度完成率是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例。项目投资进度完成率=实际进度(实际投资额)/计划进度(计划投资额)×100% | 完成及时率≥90%(7分);90%>完成及时率≥80%(6分);80%>完成及时率≥60%(4分);完成及时率<60%(0分) | 7 | ||
质量达标率 | 7 | 质量达标率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95%(7分);95%>质量达标率≥80%(6分);质量达标率≤80%(0分) | 7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9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办结率≥95%(9分);95%>办结率≥80%(8分);办结率≤80%(0分) | 9 | ||
效果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 | 7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部门绩效目标完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充分发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年终考核优秀或合格。 | 7 | |
社会效益 | 7 | 7 | |||||
生态效益 | 6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项评价分值≥90计5分;≥80,<90计4分;≥60,< 80计3分; <60计0分。 | 5 | ||
合计 | 100 | 99 |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中心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自查和绩效评价,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依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文件,我中心积极展开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得分9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取得的效果情况:
1.动物疫病监测效果情况
我中心兽医实验室完成动物血清和组织样品检测35022份,其中:口蹄疫、猪瘟等疫情监测15053份,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病原学监测14533份,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免疫效果监测5436份。全市完成采样送省检测样品1387份,其中:禽流感市场监测阳性样品送检12次、225份,非洲猪瘟监测样品6次、872份,其它疫病监测样品290份。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预警报告,为全市防控和净化动物疫病提供了科学依据。
2.专项病防控净化效果情况
一是家畜布病监测10834份(猪1947份、牛1682份、羊7205份),其中:市级兽医实验室完成4555份(虎红平板试验检测4492份、试管凝集试验检测63份)。检出隆阳区牛阳性样品46份、施甸县猪阳性样品1份,对所有阳性畜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奶牛结核病监测92头(隆阳63头、腾冲22头、昌宁7头),检出隆阳区阳性畜1头,阳性率为0.15%,对所有阳性畜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狂犬病采棉拭子80份做病原学监测,采血清150份做血清学抗体监测。全年共完成狂犬病疫苗免疫42658只。落实“管、免、灭”等综合措施,印发了《文明规范饲养宠物告知书》《狂犬病防控知识》的宣传资料,提升了广大市民的自觉性。四是马鼻疽监测107匹,结果全部为阴性。专项病防控净化工作从源头上扼制了疫情不扩散、不传播,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3.马传贫消灭效果巩固和部级考核效果情况
一是检测马属动物血清8449份,确保全市马传贫无阳性状态,切实巩固马传贫消灭效果。二是组织马传贫消灭工作资料完善座谈会,一次到德宏、临沧考察学习马传贫消灭工作,一次迎接国家中心马世春处长一行检查保山市马传贫消灭工作,对市县(市区)马传贫消灭工作档案、资料进行规范整理、汇编成册。三是配合省级国家马传贫消灭考核验收工作。按照部级专家组保山市工作方案,市级和腾冲市认真配合部级专家组考核验收工作,经过马传贫消灭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对马属动物现场随机采样106份进行实验室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圆满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农业农村部第76号公告:云南省自2018年10月起已达到马传染性贫血消灭标准。保山市马传贫消灭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档案资料质量,以及为云南省消灭马传贫做出的贡献,得到部级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4.非洲猪瘟防控效果情况
一是宣传培训非洲猪瘟防控知识21期,培训人员1215人;组织市、县(市区)防疫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青岛培训基地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业务骨干21人;组织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培训会,培训人员40人。二是进行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我市共排查生猪养殖场(户)342420个,猪只数量3516630头;排查生猪屠宰厂4946个(次),猪只数量155146头。均没有发现可疑非洲猪瘟疫情。三是发放《非洲猪瘟挂图》《非洲猪瘟宣传手册》《非洲猪瘟明白纸》《非洲猪瘟告知书》1450份;我中心订购《非洲猪瘟排查手册》《非洲猪瘟防控科普知识》《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南》2100册,发放到基层,拍摄非洲猪瘟防控新闻2期。四是采样送检非洲猪瘟监测样品872份,结果均为阴性。排除非洲猪瘟可疑疫情9起。五是对县(市区)和乡镇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进一步落实全面防堵、全面排查监测、全面禁止网购生猪及其产品、全面禁止泔水和餐厨垃圾饲喂生猪等防控措施。六是抽派1名实验室检测人员到省中心协助非洲猪瘟检测工作。完成双人双样检测,获省级委托实验室检测资格。非洲猪瘟的有效防控为我市阻击非洲猪瘟,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5.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效果情况
一是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样品27批、风险监测样品13批,检验40批。其中:保山市30批,检验合格率为96.7%;怒江州10批,检验合格率为80%。二是兽药残留监控抽样20批,送省兽药饲料检测所进行相关药物残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三是省级委托兽医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13批、质量监督抽样1批、文号申报样品抽样3批。四是饲料质量安全监测211批,完成任务的102.4%。其中:保山市102批,检测94批,合格87批,合格率为92.6%;德宏州35批,合格率100%;怒江州21批,合格率95.2%;迪庆州22批,合格率100%;丽江市31批,合格率93.5%。五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两个奶站2批生鲜乳采样送检,经云南省兽药饲料检测所进行违禁添加物检测,结果为合格;“瘦肉精”检测50份,经“克伦莱克沙丁三联快速检测卡”筛查,结果全部为阴性。
2018年各项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满意度>90%。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项目资金下达的时间较晚,导致下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不充分,第二年上半年又没有开展工作的经费。 二是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导致本部门预算调整较大,年中追加较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中心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1.当年下达的项目经费适当结余,留转第二年上半年开展工作使用。避免当年经费使用不完,下年无经费使用的现象。
2.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中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自评结果均为优秀,项目实施为部门履职提供了有效支撑,达到了部门预期目标。基本支出保障有力,“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控制,建议省市级财政部门继续给我部门更大规模经费支持,为保山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7.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中心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的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