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0-0929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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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保编办〔2019〕41号文件规定,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职责为: 履行《动物防疫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9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检疫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1.抓好产地检疫工作。全市77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检疫标准、检疫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外调畜禽一律凭免疫户口册、养殖档案、耳标进行检疫申报,委托检疫的要有委托申报书和畜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免疫档案报检。据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业务平台上报数据,2019年全市生猪产地检疫2297958万头,检出病猪878头;牛产地检282539万头,检出病牛206;羊产地检疫197806万只、检出病羊196只;禽类产地检疫1708954万羽,检出病禽1689羽;对检出病畜禽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2.规范屠宰检疫工作。一是强化全市20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驻场官方兽医责任落实,严把生猪入场、宰前、宰后检疫三关,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屠宰检疫“五不得”要求,认真做好屠宰检疫工作、依法依规出具检疫证明。监督屠宰企业不得收购及屠宰来自疫区或者无有效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不全的生猪、并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据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业务平台上报数据2019年全市屠宰检疫生猪613089万头,检出病猪928头。对检出病畜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继续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对20个屠宰场(点)的证章制度、设施设备、相关台账记录至少进行1季度1次的监督检查,确保屠宰食品安全。三是强化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市20个屠宰场点对入场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PCR自检工作,生猪运输车辆入场和卸后进行清洗消毒基本得到落实。四是深入扫黑除恶的宣传排查,重点对对屠宰厂(点)垄断生猪及其产品交易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行为进行摸排,未发现有涉黑涉恶线索或事件 。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提升
一是2019年全市五县(市、区)共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8次,培训执法人员300人次,发放材料600余份,监督执法能力明显提高;二是对本单位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没有发现案件过罚不当及涉刑事案件。三是截至目前全市办理案件363起,罚没收入5140386.00元。(其中,市级办理3期,罚没收入117810.00元;隆阳区69起,罚没收入820003.50元;施甸县37起,罚没收入162066.88元;腾冲18起,罚没收入202381.00元;龙陵县148起,罚没收入3348675.60元;昌宁县办理案件88起,罚没收入607259.16元)。
(三)动物卫生监管力度持续加强
全市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以规模养殖场监管为突破口,建立了规模养殖场、小区、专业合作社联系制度,认真从动物防疫条件、动物卫生监督档案的建立、强制免疫、严格引种等方面着力,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日常监管。先后对全市备案登记的859 家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1个季度至少1次的监管,签订规模养殖场畜禽产品日常监管责任书859份,其中市级重点对32户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场实行风险等级管理。
(四)尽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对生猪养殖场数量进行全面普查,推进基础信息档案建立,并签订不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的承诺书700余份。同时从严查处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二是禁止网购活畜禽,充分利用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检疫出证平台对近期生猪及其产品调运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据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平台上报数据:2019年全市电子出具动物A证 2419份、动物B证114547份、产品A证 930份、产品B证152073份。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引种申报制度和落地隔离观察报告制度。 据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业务平台上报数据,全市5个有公路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共依法查验过往运输动物车辆:猪3653车次151554头、牛1488车次17579头、羊226车3340只。四是完成2085辆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管理,有效切断车辆带毒传播疫病。
(五)完成兽药畜产品抽样工作
一是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市级全年组织人员到38家兽药GSP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40批工作任务检测,不合格3批,合格37批,合格率92.5%。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二是落实畜产品抽样工,完成云南省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品131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130批次,不合格1批次,对不合格畜产品采取追溯调查工作。三是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先后抽取猪肉样品4批次,鸡肉样品11批次,鸡蛋样品12批次,鸡饲料3批,经检测,有1批鸡肉不合格,对存在问题生产企业进行的责令改正处理。
四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云食安办〔2019〕23号文件)要求,先后共抽样品(鸡蛋)50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六)扎实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是进一步规范基础党务台账,及时做好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单位重点工作、其他工作等台账,并分类装订成册,做到资料完备,管理规范;二是党员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为契机,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党建”新模式,创建“手机党校“指尖党建“党课讲堂”等特色网络教育平台;三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6次,8个专题,每次1天,党员同志分别撰写了8个专题的发言提纲,其他同志撰写了4个专题发言提纲。邀请局分管领导进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辅导1次,讲专题党课1次,支部书记进行学习心得交流1次。
(七)完成的其它工作
一是完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地点搬迁工作,由原太保南路128号搬迁至太保南路88号;二是举办生猪屠宰厂(场)非洲猪瘟采样检测培训1期,年度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1期。三是挂钩帮扶工作有成效。市所干部职工多次深入挂钩帮扶村施甸县太平镇柳树水行政村和地理村进行走访。有针对性地为贫困户出谋划策,所挂的12户结对帮扶户有望通过国家考评组的考核。
呈现出的几个特点和亮点:一是查办案件增多,质量有提升。全年办案363起,比去年的158起,增加205起。保山的3个案卷获“2019年度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优秀案卷”、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各有1个案卷获2019年度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二是屠宰场(点)检疫监管水平有提高。全市县级屠宰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到位,特别是入场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开展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三是日常监管有创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市对国家及省级示范场推行风险等级管理,实行1季度1次到场监管,监管的示范场全年无动物疫情发生。四是突发事件增多,检验动监队伍处置能力。腾冲市11月13日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共扑杀生猪2061头,禁止腾冲市生猪及其产品外调;6月29日,芒市凤平屠宰场检出来自龙陵镇安和龙山的4头生猪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呈阳性,经追踪溯源及环境、同群畜检测呈阴性;隆阳西邑和施甸太平、旧城运输到昭通威信屠宰场的生猪共457头,走私到四川检测出阳性,经溯源无任何异常,检测呈阴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遗属。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30913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135.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3733.82元,增长7.63%,主要原因:
1.每年调整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25373.82元: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22013.82元,其中:基本工资增60138.00元、绩效工资增149905.82元、奖金增加11970..0元,2.个人家庭补助增加遗属补助款标准3360.00元。
2.2019年工作重心转变,本年项目减少61640.00元,主要为:1.其他科学技术减少9800.00元;2.农产品质量安全减5184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291088.97元。其中:基本支出1957528.97元,占总支出的85.44%;项目支出333560.00元,占总支出的14.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2687.17元,增长8.66%,主要原因:
本年支出增加182687.17元
1.基本支出增332127.17元,主要为:1.人员经费增加331179.91元,其中:基本工资增60138.00元、津贴补贴减160726元、绩效工资增283318.00元、奖金增加119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减少22248.96元,个人家庭补助增加遗属补助款标准3360.00元。2.日常公用增加947.26元.
2.项目支出减149440.00元,主要为:1.其他科学技术减少9800.00元;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减272000.00元;3.病虫害控制增加198000.00元,;4.农产品质量安全减6564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57528.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2127.17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1.人员经费增加331179.91元,其中:基本工资增60138.00元、津贴补贴减160726.00元、绩效工资增283318.00元、奖金增加119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减少22248.96元,个人家庭补助增加遗属补助款标准3360.00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0%,人均163127.41元(有三个遗属没有算入人均)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1276.26元,占基本支出的6.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5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440.00元,下降30.94%,主要原因为分析:1.其他科学技术减少9800.00元;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减272000.00元;3.病虫害控制增加198000.00元,;4.农产品质量安全减6564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补助项目开支2200.00元,用于对帮扶养殖场的防疫知识宣传、督查科技人员的差旅费;
2.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开支68,000.00元,用于项目开展对全市20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监督监管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共开支24813.50元,全市20个屠宰场点对入场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PCR自检工作,生猪运输车辆入场和卸后进行清洗消毒,购置专用材料43186.50元;
3.中央补助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监督项目开支229000.00元,用于项目开展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对全市77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检疫标准、检疫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先后对全市备案登记的859 家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1个季度至少1次的监管,签订规模养殖场畜禽产品日常监管责任书859份,其中市级重点对32户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场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市级全年组织人员到38家兽药GSP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40批工作任务检测,不合格3批,合格37批,合格率92.5%。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落实畜产品抽样工,完成云南省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品131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130批次,不合格1批次,对不合格畜产品采取追溯调查工作,用于开展以上工作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92508.00元,购置专用材料97500.00元,2019年全市五县(市、区)共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8次,培训执法人员300人次,发放材料600余份,监督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培训费开支38992.00元,对本单位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没有发现案件过罚不当及涉刑事案件;
4.市级动物卫生监督经费开支34360.00元,用于项目开展工作加强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对生猪及其产品调运情况进行实时监控,2019年全市电子出具动物A证 2419份、动物B证114547份、产品A证 930份、产品B证152073份,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引种申报制度和落地隔离观察报告制度,对全市5个有公路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共依法查验过往运输动物车辆:猪3653车次151554头、牛1488车次17579头、羊226车3340只,完成2085辆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管理,有效切断车辆带毒传播疫病,开展以上工作开支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343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335.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对比增加149933.82元,增长7.1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由于调资增加了人员经费,社会保险缴费、其他他商品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增60138.00元、津贴补贴减160726.00元、绩效工资增283318.00元、奖金增加1197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减少22248.96元,个人家庭补助增加遗属补助款标准3360.00元,2019年工作重心转变,中央、省级减少了项目资金的安排因为我单位杜绝以拨代支,委托业务费没有发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三区”人才专项补助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70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252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96092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事业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836.88元,完成预算的6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838.75元,完成预算的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99.00元,完成预算的29.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修理费减少,导致车辆使用及运行费用减少,2019年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由于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合规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159.12元,下降3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93.25元,下降2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65.00元,下降56.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修理费减少,导致车辆使用及运行费用减少,2019年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由于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合理合规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37.75元,占92.28%;公务接待费支出2999.00元,占7.7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837.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837.7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9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开展动物防疫监督6批次及4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2.接待地州市之间的工作交流2批次1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3.接待县区乡镇汇报工作及领取防疫物资2批次1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168181.00元,其中,流动资产86550.63元,固定资产81630.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8495.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554.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68181.00 | 86550.63 | 8163.37 | 0 | 0 | 0 | 8163.3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三区人才”科技帮扶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人:张元兵
起始时间:2019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在主管局的领导下,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政策保障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制订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三是加强绩效考核。项目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对应项目实施目标进行绩效考评。四是加强资金管理。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开支差旅费22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都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投诉0次数。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全部完成;今后抓紧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良好,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除理机制建设,全年规模养殖场(区)场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能有效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能适应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能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8.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加强对项目预算管理环节。
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实现力度。
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紧紧围绕三定方案的单位职能职责,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1.项目名称:动物卫生监督经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人:张元兵
起始时间:2019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8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历届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把动物卫生监管作为保民生、促和谐的实事来抓,并在畜产品安全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动物卫生监管机构健全,队伍有保障保山市五县区依法加强动物监管工作,切实强化兽药和饲料投入品检测监管,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疫监管和完善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区域内动物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从源头上保障动物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无重大动物性农产品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保障病死畜禽能够得到及时收集、清洁环保有效处理。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不出现大规模乱抛病死畜禽危害环境和食品安全的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00%电子出证,规模养殖场、种畜场、出省的猪牛羊耳标佩戴率达100%,全市上传追溯信息70万条以上;每县(市区)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案件达10件以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申报受理检疫率达100%;检疫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出证率达100%;检出不合格动物(或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8000.00元,动物卫生监督经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开支在草地畜牧业生产发展与生鲜乳及饲料安全监管25000.00元;开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43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都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投诉0次数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一是项目建设目标实现。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有效完成了建设内容。确保无重大动物性农产品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重大动物疫病情例发生次数0次;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投诉次数0次;农业部和省、市级通报的假劣兽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动物检疫电子出证100%以上;无害化处理、扑杀减少病害畜禽及其产品大于等于95%。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除理机制建设,全年规模养殖场(区)场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开展饲料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小区)和生鲜乳收购站执法检查4次,指导监管对象做好购销台账,消毒记录等痕迹资料,开展抗生素和禁用化合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瘦肉精”抽擦工作。对全市6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专项整治监管执法12次,监管率达到了100%;全年对国家级和省级规模养殖场示范场开展执法检查12次。动物标识及溯源信息管理发放121.2万个动物耳标。兽药质量监督抽样60批。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财务责任追究制,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公开透明,建立完善项目财务档案。三是项目实施效益显著。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再上台阶,实现全市规模养殖场(区)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申报受检达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性农产品安全事件。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能有效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能适应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能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8.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加强对项目预算管理环节。
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实现力度。
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紧紧围绕三定方案的单位职能职责,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1.项目名称:中央动物防疫经费及省级配套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人:张元兵
起始时间:2019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9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在主管局的领导下,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二是政策保障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制订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三是加强绩效考核。项目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对应项目实施目标进行绩效考评。四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2016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依托单位财务制度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五是加强检查督促。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29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一有效开展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产地检疫,对限制调运省份的外调生猪每批次均开展检测,是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市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水平、快速反应能力开支90000.00元。二是组织辖区内官方兽医到省内外学习、培训开支40000.00元,使业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的提高。三是对全市申报备案的826家规模养殖及6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率达100%。四是产地检疫申报受检率和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加强电子检疫设备的购置和运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率达100%开展重点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县区做好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车辆运行费12500.00元开支差旅费39000.00元。用在购买专用材料开支475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都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投诉0次数。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全部完成;今后抓紧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有效完成了建设内容。确保无重大动物性农产品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重大动物疫病情例发生次数0次;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投诉次数0次;农业部和省、市级通报的假劣兽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动物检疫电子出证100%以上;无害化处理、扑杀减少病害畜禽及其产品大于等于95%。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能有效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能适应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能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8.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加强对项目预算管理环节。
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实现力度。
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紧紧围绕三定方案的单位职能职责,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1.项目名称:动物卫生监督经费(支农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人:张元兵
起始时间:2019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切块资金3436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历届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把动物卫生监管作为保民生、促和谐的实事来抓,并在畜产品安全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卫生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确保无重大动物性农产品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重大动物疫病情例发生次数0次;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投诉次数0次;农业部和省、市级通报的假劣兽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动物检疫电子出证100%以上;无害化处理、扑杀减少病害畜禽及其产品大于等于95%,认真开展春防、秋防。。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34360.00元,动物卫生监督经费(支农专项资金)。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作为保民生、促和谐的实事来抓,并在畜产品安全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扎实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区域内动物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开支在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3436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管理,确实资金发挥使用效益,接受市级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质量指标都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投诉0次数。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为优.一是项目建设目标实现。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有效完成了建设内容。对全市6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专项整治监管执法12次,监管率达到了100%;全年对国家级和省级规模养殖场示范场开展执法检查12次,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动物标识及溯源信息管理发放121.2万个动物耳标。兽药质量监督抽样60批。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财务责任追究制,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公开透明,建立完善项目财务档案。三是项目实施效益显著。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再上台阶,实现全市规模养殖场(区)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申报受检达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性农产品安全事件,认真开展春防、秋防。。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能有效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能适应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能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8.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管理经验:加强对项目预算管理环节。
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内控制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实现力度。
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紧紧围绕三定方案的单位职能职责,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市畜牧局<关于全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06]15号)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发[2006]193号)文件的规定,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正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部门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动物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一: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负责对辖区内重大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卫生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部门绩效目标二:确保无重大动物性农产品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重大动物疫病情例发生次数0次;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投诉次数0次;农业部和省、市级通报的假劣兽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动物检疫电子出证100%以上;无害化处理、扑杀减少病害畜禽及其产品大于等于95%。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除理机制建设,全年规模养殖场(区)场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开展饲料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小区)和生鲜乳收购站执法检查4次,指导监管对象做好购销台账,消毒记录等痕迹资料,开展抗生素和禁用化合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瘦肉精”抽擦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2340335.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8335.62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9年全年总支出2258335.62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775.62元,占总支出的85.23%;项目支出333560.00元,占总支出的14.77%。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严格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卫生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视项目实施质量,突出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八项制度》、《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措施》、《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事项或大额资金分配使用上,一律做到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进行自评。指定每个项目责任股室,依托项目绩效自评表对项目进行评价。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所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自查和绩效评价,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整体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评价指标分为三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即:投入、过程、产出、效果),7个二级指标(即: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24个三级指标(即: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余结转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依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我所积极展开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得分9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取得的效果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目标实现。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有效完成了建设内容。确保无重大动物性农产品产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安排兽药质量监督抽样工作;重大动物疫病情例发生次数0次;全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投诉次数0次;农业部和省、市级通报的假劣兽药案件查处率达100%;动物检疫电子出证100%以上;无害化处理、扑杀减少病害畜禽及其产品大于等于95%。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除理机制建设,全年规模养殖场(区)场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开展饲料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小区)和生鲜乳收购站执法检查4次,指导监管对象做好购销台账,消毒记录等痕迹资料,开展抗生素和禁用化合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瘦肉精”抽擦工作。对全市6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专项整治监管执法12次,监管率达到了100%;全年对国家级和省级规模养殖场示范场开展执法检查12次。动物标识及溯源信息管理发放121.2万个动物耳标。兽药质量监督抽样60批。二是项目资金管理严格。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财务责任追究制,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公开透明,建立完善项目财务档案。三是项目实施效益显著。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全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再上台阶,实现全市规模养殖场(区)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申报受检达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性农产品安全事件。全市77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检疫标准、检疫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外调畜禽一律凭免疫户口册、养殖档案、耳标进行检疫申报,委托检疫的要有委托申报书和畜主身份证复印件及免疫档案报检。呈现出的几个特点和亮点:一是查办案件增多,质量有提升。全年办案363起,比去年的158起,增加205起。保山的3个案卷获“2019年度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优秀案卷”、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各有1个案卷获2019年度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二是屠宰场(点)检疫监管水平有提高。全市县级屠宰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到位,特别是入场查证验物、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开展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三是日常监管有创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市对国家及省级示范场推行风险等级管理,实行1季度1次到场监管,监管的示范场全年无动物疫情发生。四是突发事件增多,检验动监队伍处置能力。腾冲市11月13日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共扑杀生猪2061头,禁止腾冲市生猪及其产品外调;6月29日,芒市凤平屠宰场检出来自龙陵镇安和龙山的4头生猪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呈阳性,经追踪溯源及环境、同群畜检测呈阴性;隆阳西邑和施甸太平、旧城运输到昭通威信屠宰场的生猪共457头,走私到四川检测出阳性,经溯源无任何异常,检测呈阴性;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项目资金下达的时间较晚,导致下半年项目实施时间不充分,第二年上半年又没有开展工作的经费。 二是由于年初财政预算资金不足,部分项目不能足额编制,导致本部门预算调整较大,年中追加较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所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1)因为非洲猪瘟疫情仍然严峻,当年下达的项目经费适当结余,留转第二年上半年开展工作使用。避免当年经费使用不完,下年无经费使用的现象。
(2)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厉行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单位预算编制。杜绝一切超预算开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限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自评结果均为优秀,项目实施为部门履职提供了有效支撑,达到了部门预期目标。基本支出保障有力,“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控制,建议省市级财政部门继续给我部门更大规模经费支持,为保山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有保障、目标明确、内容完整,符合国家农业发展方向。今后,我所继续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严格项目管理,认真总结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更好地做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今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其他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80元是发放职工的住房补贴。今年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单位搬迁办公室,产生劳务费11300元,维修费21088.35元,用单位的事业基金开支,今年流动资产是86550.63元,比上年减少249941.44元,主要是财政局盘活实有资金账户资金,上缴财政-归集上缴。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调整前结转和结余调整是37000.00元,调整后结转和结余调整是31200.00元,是因为归集上缴58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844.07元是缴纳残疾人保障金13307.09元,缴纳职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支出19536.98元。专用材料支出是购买非洲猪瘟快速检测试纸条50000.00元,发放给五县区,订购检疫证章标识90686.50元,发放给五县区。劳务费支出25800.00元,搬迁办公区支付11300.00元,非洲猪瘟抽样猪水支付给防检员、养殖户误工1450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