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2020-0929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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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总结推广农机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农业机械实施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等工作; 

(3)负责对农业机械驾驶和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审验换证和农机人员培训安全监督; 

(4)负责农业机械停放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纠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农机作业秩序; 

(5)负责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农业机械的各类事故和机具鉴定工作; 

(6)指导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对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7)负责全市农机监理费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做好监理费的收取、结算、分解和上缴工作; 

(8)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受理产品质量投诉; 

(9)完成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按照省、市政府的规定,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制订学习计划,每周的星期一和星期五为单位的学习日,学习期间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一年结束使得广大职工的总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

(2)建立和完善了单位及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对单位的9项制度和全市农机安全监人员理管理工作7项制度进行了完善,各项制度都得到了一一执行和落实。使我市农机监理部门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所容所貌、站容站貌得到较大改善。

(3)以党支部为核心,认真做好党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议”、“向雷锋同志学习”、“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感恩教育”、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四群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年”等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使党的建设和党的威信得到较大提高。

(4)深入县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考核,每年组织检查组进行2次检查,并对考核结果情况进行了反馈,维护了农机监理工作的高度统一。

(5)认真按规定进行拖拉机的登记业务和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工作:1严把拖拉机准入关,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2是严把驾驶人准入关,按照培训教学要求和考试规定,严格考试标准,确保了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9435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353.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573.28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94353.5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772.31元,占总支出的98.62%;项目支出20581.24元,占总支出的1.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573.28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中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3772.3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154.52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中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能。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81.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18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435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9573.28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26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04215.47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7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515.47元),死亡抚恤金16604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41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73412.1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455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860.1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84,27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6%。主要用于农业支出1084278.93元(其中行政运行1063697.69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000.00元,执法监管581.2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401.00元,完成预算的8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066.00元,完成预算的9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5.00元,完成预算的16.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375.53元,下降1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65.53元,下降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10.00元,下降89.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66.00元,占98.57%;公务接待费支出335.00元,占1.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06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066.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领导指导工作、各县区市开展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552.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7848.37元,下降55.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其中:行政单位0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单位、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552.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7848.37元,下降55.6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4名单位人员退休,且我单位厉行节约合理缩减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部门资产总额741202.64元,其中,流动资产2770.00元,固定资产729127.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304.9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9008.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7750.80元,固定资产减少1030562.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9304.9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41,202.64

2,770.00

729,127.74

0

0

0

0

0

0

9,304.9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昌宁县橄榄河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

2.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属性:创建

(二)项目申报单位:保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三)项目承建单位:昌宁县橄榄河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四)建设地点:保山昌宁县。

(五)建设期限:2019年9月-12月

(六)项目任务:扶持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1个。保障合作社挂牌率、持证率、检验率均达100%,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自评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项目自评工作。严格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对应项目实施目标进行绩效考评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4.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项目资金到位: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经费20000.00元,到位率100%; 非税收入安排581.24元,合计20581.24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执行20581.24元,其中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经费20000.00元, 投入合作社安全标语、安全检测槽建设及安全教育培训班;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人员差旅费581.24元,用于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差旅费支出。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主体为昌宁县橄榄河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保山市农机监理所和昌宁县橄榄河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拟定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由昌宁县农机监理站负责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市农机监理所组织昌宁县农机监理站参加验收,填写项目核实表及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建成昌宁橄榄河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合作社“三率”达100%,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全市农机安全各项指标在控制范围之内,达到预期效果。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年的项目任务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进行统一公开,总结项目资金使用经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主要工作经验:项目通过企业申报,县级审核,市级组织验收的形式,保证各级主体单位的参与,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及监管效力。

②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额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其他说明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总结推广农机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工作经验;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农业机械实施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等工作。负责对农业机械驾驶和操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审验换证和农机人员培训安全监督。负责农业机械停放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活动,纠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农机作业秩序。负责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农业机械的各类事故和机具鉴定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对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全市农机监理费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做好监理费的收取、结算、分解和上缴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受理产品质量投诉。完成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省、市政府的规定,负责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2019年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县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组织检查组进行2次检查;二是按规定进行拖拉机的登记业务和拖拉机驾驶员的考试工作;三是完成项目建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个。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合计149435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4353.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1494353.5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772.31元,占总支出的98.62%;项目支出20581.24元,占总支出的1.3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对于省对下转移支付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办法》、《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从资金申请、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考评等全过程管理体系,我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同时,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等要求进行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财务人员负责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时推进和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参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格式和体例在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自评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所对现有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绩效评价,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我所成立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为完成工作职责2019年共支出1494353.55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772.31元、建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1个项目经费支出20581.24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00元,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12月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建成合作社1个。

(4)效果情况分析

项目有效实行增效节支,达到项目预期目标,具有较强示范带头作用。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科学合理。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规划和储备,做好资金支出的调查摸底工作,为预算执行做好铺垫。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0〕9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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