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1-093001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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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保山市委编办《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1号)精神保山市甘蔗科学研究所更名为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并提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建议,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检查工作。
2.承担全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和储备库建设,开展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查等前期服务。
3.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绩效评价。
4.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对“农田建设管理平台”、“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等平台进行管理,切实落实国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线上管理要求和月调度工作。二是围绕“美丽保山田园风光带、三江流域绿色食品带、国门高标准农田示范带”编制“2021-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保山2021-2025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及落实云南省十四五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要求组织五县(市区)结合实际填报了“保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及项目建设规划基础数据收集”,为上级决策和保山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耕地质量提升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全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在建的13个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向分管领导和农建科汇报,为推进保山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做出了相应的努力。全年到五县(市、区)开展项目监督检查50余次、150余人次,形成专题汇报材料3份;全市2019年建设任务是16.21万亩,财政资金19,203.31万元,截至目前,建成高标面积14.27万亩,完成投资17,035.15万元,总体形象进度88.03%,实际支付工程款6688万元,占财政资金的34.83%。四是组织开展保山市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市级评审会,对五县(市、区)2020年发改渠道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腾冲市2020年财政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为市局进行相关项目的批复提供依据。全市2020年建设任务是24.44万亩,上级财政资金27,654.14万元,共11个项目,其中开工建设项目2个,建设面积4.36万亩(昌宁县1个项目开工、建设面积4.01万亩,完成投资420.713万元;龙陵县1个项目开工、建设面积0.35万亩,完成投资375万元),其他项目处于招投标工作准备阶段。五是参与组织筹办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会两期,同时用以会带训的形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培训项目管理人员6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28,95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8,952.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XX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84,059.24元,减42.5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有职工编制16人改革后编制为9人,人员经费减少856,135.65元,公用经费收入减少149,631.5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40,932.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244.78元,占总支出的96.00%;项目支出53,688.00元,占总支出的4.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77,688.24元,减42.1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12,457.06元比上年减少856,135.65元,减41.39%,公用经费支出74,787.72元比上年减少149,631.59元,减66.68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由16人变为9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7,244.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5,767.24元,下降43.86%,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为9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12,457.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4,787.72元,占基本支出的5.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68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079.00元,增长109.65%,主要原因今年增加“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经费项目5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三区”科技人才支持项目支出11,980.00元,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经费支出41,708.00元。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完成“三区”科技专项计划服务项目1项,在隆阳区百花岭村建设柑桔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样板60亩,开展柑桔生产技术培训1场,培训果农93人,圆满完成项目绩效任务。编制“2021-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开展全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建成高标面积14.27万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93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977,688.24元,下降42.17%,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为9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三区”科技人员的培训费5,880.00元、差旅费1,300.00元、专用材料费3,000.00元、车辆租用费支出1,8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71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117.76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6,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14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151.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071.20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76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支出1,9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90,13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0%。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转的基本支出1,048,424.50元、项目支出41,70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895.00元,完成预算的8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895.00元,完成预算的10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324.86元,增长3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676.86元,增长81.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旧使用费用、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95.00元,占83.45%;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9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89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调研、督查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属于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376,696.92元,其中,流动资产581.92元,固定资产376,11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61.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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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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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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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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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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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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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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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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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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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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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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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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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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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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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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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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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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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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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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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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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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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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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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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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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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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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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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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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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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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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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6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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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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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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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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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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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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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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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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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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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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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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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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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规划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20〕5号)文件,下达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规划经费50,000.00元。
项目时间:2020年1月-2020年12月
实施内容为:
(1)编制2021-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建设项目库;
(2)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审查;
(3)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4)购置专用设备。
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资金合计50,000.00元。差旅25,000.00元,设备购置费15,000.00元,车辆运行费10,0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燃油等支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接到绩效评价自评通知后,中心领导给予了足够重视,领导班子讨论绩效评价的措施和安排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
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自评小组组长,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整理的数据分项打分。
(3)分析评价
该项目绩效自评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分类分级原则以及绩效相关原则,符合绩效自评要求。此次自评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相关制度和措施合理合法,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50,00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下达到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共使用41,708.00元,其中:差旅支出17,880.00元,购置专用设备回弹仪支出32,000.00元、两台笔记本电脑10,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95.00元,购买安全帽、钢卷尺等其他商品支出333.00元,结余8,292.00元。结余资金已被财政收回。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保财农〔2020〕5号文件通知要求进行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计划通过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批准,涉及物资采购的按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资金使用管理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参与组织筹办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会两期,同时用以会带训的形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培训项目管理人员60余人次,其中我单位2人在培训中承担了相关培训任务。购置专用设备笔记本电脑两台,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线上调度、项目管理平台管理和上图入库等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的开展,不断提升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农田建设)管理人才队伍业务能力,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功能区田间工程等农业农村项目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土地生态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灾能力和发展后劲,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群众满意度、受益乡镇满意度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项目实施较好的完成了任务内容,达到了预期目标。但由于雨季和疫情影响,2019年度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场和进度较慢,到场督促检查次数比原计划要少,差旅费结余较大。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同时合理计划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确保项目整体绩效最大化。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此次自评结果将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2021年9月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划转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19〕192号)精神,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2019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资金总额为18,900.00元,涉及科技服务人员1人。
项目时间:2019年8月-2020年8月
实施内容为:在隆阳区芒宽乡百花岭村开展高产生态柑桔园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包括柑桔综合生产技术培训50人次以上和柑桔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推广等。
资金使用计划:(1)交通差旅费9,900.00元;(2)培训费6,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教育培训和补助受培人员食宿;(3)专用材料费3,000.00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物资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接到绩效评价自评通知后,中心领导给予了足够重视,领导班子讨论绩效评价的措施和安排具体工作。
(2)组织实施
成立绩效自评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自评小组组长,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整理的数据分项打分。
(3)分析评价
该项目绩效自评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分类分级原则以及绩效相关原则,符合绩效自评要求。此次自评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相关制度和措施合理合法,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补助资金18,900.00元,于2019年6月14日(保财教〔2019〕145号)下达到机构改革前原单位保山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于2019年8月5日(保财教〔2019〕192号)划转到新单位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到位率100.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中央补助资金18,900.00元,使用情况:差旅费1,300.00元,培训费5,880.00元,专用材料费3,000.00元,租车费1,800.00元,年度结余6,920.00元(财政收回)。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保财教〔2019〕145号、保财教〔2019〕192号文件通知要求进行资金使用管理,资金使用计划通过三重一大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批准,涉及物资采购的按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资金使用管理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性。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科技培训50人次以上,完成现场指导5人次;在亩产2.5吨的基础上提高亩产5.00%,完成5.00%;创建高产生态生产示范样板50亩,完成60亩;提高商品品质1-2个等级,提高1个等级(果子大小,表皮光泽度);较好的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提高亩产5.00%,即提高125公斤,按当年市场价5.40元/公斤计算,亩增收675.00元,项目区共增收40,500.00元。由于受疫情影响,市场价格下滑,亩增收750.00元目标未达到,仅完成90.00%。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现进一步提高隆阳区百花岭柑桔品牌知名度和认知度;促进产业结构从单一种植咖啡调整为多样生态模式,增加果农收入,共同迈进小康社会,同时为下一步下村振兴打下产业兴旺的基础。生态效益:项目从绿色保健无公害生产角度出发,能有效改良土壤,减少空气、水源、土壤等环境污染,对绿化青山、降低农残、改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作用。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果农科学种植水平,项目结束后果农继续科学管理果园,实现产业绿色持续健康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群众满意度达100.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资金到位晚、项目跨年实施、机构改革、疫情影响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部分项目绩效未完成。下一步将加强科技服务指导,保证完成培训任务和落实绿色防控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此次自评结果将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2021年9月决算公开时一并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保山市委编办《关于印发<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1号)精神保山市甘蔗科学研究所更名为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人员编制9人,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参与并提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建议,农业农村投资项目检查工作;承担全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和储备库建设,开展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审查等前期服务;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2020年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协助省农业厅、市农业局抓好农田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二是参与编制2020-2021年保山高标农田规划;三是做好2011-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统计;四是继续完成“三区”科技专项计划服务工作。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28,95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8,952.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84,059.24元,减42.54%,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原有职工编制16人改革后编制为9人,人员经费减少856,135.65元,公用经费收入减少149,631.59元。2020年度支出合计1,340,932.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244.78元,占总支出的96.00%;项目支出53,688.00元,占总支出的4.00%;与上年对比减少977,688.24元,减42.1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12,457.06元比上年减少856,135.65元,减41.39%,公用经费支出74,787.72元比上年减少149,631.59元,减66.68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由16人变为9人。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对于省对下转移支付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办法》、《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从资金申请、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考评等全过程管理体系,我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同时,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等要求进行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财务人员负责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时推进和完成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参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格式和体例在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自评指标体系设定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二级指标分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效果。
三级指标投入指标:一是绩效目标是否设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二是绩效目标准确性,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是否适合;四是“三公经费”变动,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是否合理;五是重点支出安排率,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是否合理;六是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履职目标以“三定”方案为准,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三级指标过程指标:一是预算调整率,评价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二是支出进度、资金结余,评价按进度要求按时拨付资金,资金结余结转率;三是“三公经费”控制率,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四是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五是管理制度健全性,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行为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六是资金使用合规性,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七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是否完整及时公开;八是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利用率,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和利用率。
三级指标产出指标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评价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投资进度完成率是项目投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例;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三级指标效果指标主要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主要评价完成工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通知要求,我所对现有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绩效评价,为将工作落到实处,我所成立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梳理。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为完成工作职责2020年共支出1,340,932.78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244.78元、项目经费支出53,688.00元,项目资金结余15,212.00元(财政收回)。
(2)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支出进度按时拨付,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5,212.00元,预算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公开。资产管理依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资产处置规范,帐实相符。
(3)产出情况分析
认真落实2020年市级财政《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划经费》项目,同时主动配合市局农建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一是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对“农田建设管理平台”、“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等平台进行管理,切实落实国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线上管理要求和月调度工作。二是围绕“美丽保山田园风光带、三江流域绿色食品带、国门高标准农田示范带”编制“2021-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保山2021-2025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及落实云南省十四五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要求组织五县(市区)结合实际填报了“保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及项目建设规划基础数据收集”,为上级决策和保山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耕地质量提升奠定了基础。三是开展全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对在建的13个项目进行跟踪评价,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向分管领导和农建科汇报,为推进保山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做出了相应的努力。全年到五县(市、区)开展项目监督检查50余次、150余人次,形成专题汇报材料3份;全市2019年建设任务是16.21万亩,财政资金19203.31万元,截至目前,建成高标面积14.27万亩,完成投资17035.15万元,总体形象进度88.03%,实际支付工程款6688万元,占财政资金的34.83%。四是组织开展保山市2020年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市级评审会,对五县(市、区)2020年发改渠道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腾冲市2020年财政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为市局进行相关项目的批复提供依据。全市2020年建设任务是24.44万亩,上级财政资金27654.14万元,共11个项目,其中开工建设项目2个,建设面积4.36万亩(昌宁县1个项目开工、建设面积4.01万亩,完成投资420.713万元;龙陵县1个项目开工、建设面积0.35万亩,完成投资375万元),其他项目处于招投标工作准备阶段。五是参与组织筹办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会两期,同时用以会带训的形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培训项目管理人员60余人次,其中我单位2人在培训中承担了相关培训任务。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完成“三区”科技专项计划服务项目1项,在隆阳区百花岭村建设柑桔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样板60亩,开展柑桔生产技术培训1场,培训果农93人,圆满完成项目绩效任务。编制“2021-2022年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开展全市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建成高标面积14.27万亩,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科学合理。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规划和储备,做好资金支出的调查摸底工作,为预算执行做好铺垫。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