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2022-0927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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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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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承包土地流转备案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运行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配合做好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发展集体经济等相关农村改革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开展好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领证“回头看”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要求,2021年以来,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多方努力,认真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了查缺补漏和修正完善,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提高了成果数据的准确性和确权工作质量,全市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已全部结束,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应用平台搭建和应用软件购置招标工作已完成,供应商软件购置安装、数据导入等工作已基本结束。  

2.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根据中央和省上的总体部署,我市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接近尾声。截止20216月底,全市共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单位12444个,清理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54.55亿元。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单位12444个,认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58.78万户,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36.12万人。在折股量化阶段,全市共完成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单位2840个,占100%。同时全面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整市试点共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组织725个,开展登记赋码单位725个,并全面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印章、牌子的制发工作;制作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725套占100%,向村民小组和农户发放《服权证》21.76万本占应发数的73%。目前,农村集体产权试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准备接受国家级评估验收。  

3.积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是依托中央、省实施“四位一体”边疆党建长廊及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申报、组织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21年度,共争取到中央、省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08个扶持资金5400 万元,争取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项目6个扶持资金3000万元,通过组织实施项目,发展壮大了我市农村集体经济;二是依托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发的“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组织全市所辖县(市、区)、乡(镇)做好了平台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及更新等工作,完成了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和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管理信息的首次录入工作,确保了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和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管理动态监测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认真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促农增收政策措施及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发挥好服务作用。据各县(市、区)农经报表统计上报,截止202112月底,全市94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总收入 40265.468 万元,总支出36256.766万元,本年收益4008.702万元,村均收益4.23万元,比2010年底村均收益2.25万元增长88%,年均增长6.5%。在全市94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首次实现了村村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其中:经营性收入5--10万元的村535个占56.5%10--50万元的村378个占39.9%50--100万元的村22个占2.3%100万元以上的村12个占全市总村数的1.3%,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4.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一是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保农发〔202111号)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10项管理制度,加强了管理;二是强化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主要针对在村级组织换届后,对当选的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监委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级财会人员进行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题业务培训;三是制定下发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样本》供各县(市、区入各乡镇(街道)参照执行,完善了制度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  

5.积极开展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工作。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投融资机制的意见〉等5个意见的通知》(保发〔201712号)要求,通过积极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巩固提升四种模式(专业大户流转土地模式,家庭农场生产模式,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模式),探索开展四种模式(宅基地集约开发模式,农村土地银行模式,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田保姆种田模式),截止2021 6月底,全市新增土地流较面积 3.5万亩,全市规模流转面积累计达60万亩以上,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有效促进了全市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6.认真开展村庄撤并有关问题排查和整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村庄撤并有关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村庄撤并有关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先后四次对我市村庄撤并有关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掌握全市村庄撤并工作动态,对下步村庄撤并工作提出了明确措施和要求。据各县(市、区)摸底调查和再次排查,“十三五”期我市共涉及“合村并居”农户1965685786人,设置安置点228个,其中:易地扶贫搬迁涉及农户1667572169人,设置集中安置区210个;重大项目(大中型水库)建设移民搬迁涉及农户20728707人,设置集中安置区10个;农村集聚发展搬迁(高黎贡山移民安置--从怒江州移民安置在隆阳区潞江坝)涉及农户9094910人,设置集中安置点8个。撤迁符合农民意愿(农户自愿搬迁),搬迁安置补偿政策落实到位,搬迁后农户的生产生活有保障,真正做到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不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补偿不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群众退出宅基地、集中上楼居住或先拆后建等问题。  

7.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案面商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相关信息约稿工作。认真做好保山市人大四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农经工作和统计工作的建议》答复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土地经营权流转、产权流较交易市场建设等方面的信息约稿工作,及时答复解决人大代表建议案提出的问题,积极撰写相关信息约稿,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交待。  

8.积极做好深化农村改革的其他工作。当前正处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时期,农经部门紧紧国绕中央、省、市党委政府的各项重点政革任务,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抓好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宅基地改革等各项深化农村改革的工作,推动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收入合计2,270,10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9,845.61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3.63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减少37,010.64元,下降1.60%,主要原因:  

1.2021年我单位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32,947.57元,收入随之减少。  

2.2021年项目经费收入为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主要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15,000.00元,市级切块资金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支出合计2,282,163.86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279.86元,占总支出的97.07%;项目支出66,884.00元,占总支出的2.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3,020.40元,下降1.43%,主要原因:  

1.2021年我单位退休1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32,947.57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2,278.40元。  

2.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0,669.17元。主要是本年度办公费较上年增加1,640.17元,工会经费增加17,100.00元,差旅费减少2,980.00元。  

3.2021年支出项目支出66,884.00元,较上年减少10,742.00元。主要是本年度减负、土地流转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3,177.00元,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支出增加12,435.00元,则项目支出减少10,742.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5,279.86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少22,278.4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  

1.单位退休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32,947.57元。其中:津贴补贴减少10,171.00元、绩效工资减少44,01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6,291.6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8,47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3,319.17元。其中:本年度办公费较上年增加1,640.17元,工会经费增加17,100.00元,差旅费减少2,980.00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为节省开支,下乡出差次数少。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4,429.02元,占基本支出的94.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850.84元,占基本支出的5.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88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42.00元,下降13.84%,主要原因:2021年支出项目支出66,884.00元,较上年减少10,742.00元。主要是本年度减负、土地流转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3,177.00元,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支出增加12,435.00元,则项目支出减少10,742.00元。  

减负项目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完成两次农民负担大检查;加快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规模较上年增加7万亩;完成农经统计年报2套,完成农民增收形势报告及农经管理情况分析材料,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收,较上年增长9.90%。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完成2021年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其中,年报、半年预测报、年终预测报、分析报告5套;农经统计业务培训1次,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收,较上年增长9.9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1,645.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减少33,538.65元,下降1.45%,主要原因:  

1.2021年我单位退休1人,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32,947.57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2,278.40元。  

2.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10,669.17元。主要是本年度办公费较上年增加1,640.17元,工会经费增加17,100.00元,差旅费减少2,980.00元。  

3.2021年支出项目支出66,884.00元,较上年减少10,742.00元。主要是本年度减负、土地流转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3,177.00元,合作社与农经统计项目支出增加12,435.00元,则项目支出减少10,74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91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409.60元及职业年金缴费34,509.7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6,79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大病医疗及在职人员基本医疗费用缴费,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11,805.6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4,986.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补贴。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867,49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农业发展项目开展。其中:事业运行1,800,608.65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66,884.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450.00元,完成预算的9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0.00元,完成预算的15.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使用预算资金25,000.0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资金,由于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未使用预算资金2,55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较少1,332.00元,下降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332.00元,下降74.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支出无变动;  

2.为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较少1,332.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占98.23%;公务接待费支出450.00元,占1.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日常工作开展、项目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481,567.66元,其中,流动资产11,902.01元,固定资产439,665.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177.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145.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1,567.66       

11,902.01       

439,665.65       

395,223.78       

44,441.87       

0.00       

0.00       

0.00       

0.00       

30,00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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