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3091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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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000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参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走在全省前列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全市饲料行业、奶业健康发展和奶站标准化建设。承担保山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按规定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保山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会同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狠抓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奋力推动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有效发挥经济社会发展“压舱石”作用。据省级初步反馈,2022年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38.12亿元、增长5.50%,增速与全省持平,排名全省第7位,比2021年前进1位;预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00.00元、增长7.00%,增速高于全国0.7个百分点;全年完成农业投资158.90亿元、增长52.80%,超市级下达目标68.90亿元、超省级下达目标38.90亿元,总量居全省第4位;向上争取资金10.26亿元,超市级下达目标0.25亿元。
1.强化发展保障,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持稳定。粮食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建设高标准农田52万亩,完成粮食播种397.24万亩、增1.94万亩,实现产量148.99万吨、增2.59万吨,均超额完成底线生产任务。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52.00%。菜篮子供给有力保障。蔬菜播种77.98万亩、产量115.22万吨;油菜42.85万亩、产量6.76万吨;甘蔗20万亩、产量85万吨;预计肉类总产量42.9万吨,猪、牛、羊、禽肉分别为35.04万吨、3.45万吨、1.21万吨、3.19万吨。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争取到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惠农补助资金4.27亿元,惠及农户164.92万户。
2.提升发展水平,高原特色农业全面推进。“一县一业”创建有力。隆阳、腾冲、龙陵、昌宁分别被列为“一县一业”咖啡、中药材、石斛、茶叶产业特色县,预计全市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923.00亿元,产业对群众增收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农业名品再创佳绩。腾药等5个品牌获评2022年云南省“10大名品”,全市“10大名品”达14个;比顿、新寨等5家企业获评云南省精品咖啡庄园;腾冲市清水社区被评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219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88个;培育认定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44个,其中省级82个;培育认定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33个、省级83个。全市515个企业、1532个合作社建立双绑机制,绑定脱贫户82139户,双绑率达99.50%。绿色农业加快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健康养殖、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全市新认证绿色食品22个、有机食品21个,认证产品面积438.71公顷、产量7086.26吨。
3.增强发展质量,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示范创建加快推进。隆阳区被列为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腾冲市被列入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腾冲市和顺镇列入省级示范乡镇;潞江镇新寨村等11个村(社区)列入省级精品示范村;全市100个自然村列入省级美丽村庄。“厕所革命”持续开展。改建农村卫生户厕18928座、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139座,均超额完成省级下达任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893个行政村开展村庄清洁常态化行动,发动群众投工投劳63万余人次,6849个自然村人居环境1档100.00%达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推进,依法关停或搬迁不达标养殖户101户,对8669户散养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印发实施《保山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绿美乡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4.增添发展活力,农业农村改革落地见效。改革职责扎实履行。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和局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落实好统筹协调、按月调度等各项工作,专项小组承担的16项、市农业农村局承担的17项改革任务时序推进。乡村治理协调推进。全面总结和分析数字化治理情况,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在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加强典型经验总结,积极探索有效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治理方式。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步推进。落实全面受理、高效服务、严格审批、严格管控、严格执法的工作要求,有效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序规范审批。稳妥审慎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认真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和“回头看”各项工作,保山农业农村局被表彰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5.突出工作实效,考评考核扎实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和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考评的统一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对标对表《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州(市)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指标和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绿色食品重点产业产值)指标的通知》要求,每月逐项对8个方面18项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经自查,2022年度保山市乡村振兴实绩考评自评得分101.415分;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考评自评得分96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化与对外交流合作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所属单位16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2.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保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牌子);
3.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
4.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保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牌子);
5.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保山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
6.保山市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
7.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
8.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9.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牌子);
10.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11.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12.保山市畜牧工作站;
13.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兽药饲料监测所、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
14.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5.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加挂保山市保山猪繁育中心牌子);
16.保山市肉牛加工厂。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3.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加挂保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牌子);
4.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
5.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加挂保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保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综合中心牌子);
6.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加挂保山市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牌子);
7.保山市植保植检站(加挂保山市农药监督管理所牌子);
8.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加挂保山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牌子);
9.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10.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加挂保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牌子);
11.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12.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13.保山市畜牧工作站;
14.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保山市兽药饲料监测所、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
15.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6.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加挂保山市保山猪繁育中心牌子)。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1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6人(离休0人,退休186人)。
实有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81,572,136.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82,706.86元,占总收入的96.5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423,738.37元,占总收入的0.5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65,690.87元,占总收入的2.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99,616.16元,增长19.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25,355.24元,增长23.96%,主要原因一是安排了上年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未兑付绿色食品牌考核奖励经费,导致本年项目资金增加6,140,000.00元,二是年中追加基本支出、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中央项目资金;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减少1,631,487.33元,下降79.38%,主要原因是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当年主营业收入(售猪收入)减少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94,251.75元,下降17.28%,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及企业等拨入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项目资金减少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82,516,679.42元。其中:基本支出54,017,758.66元,占总支出的65.46%;项目支出27,491,345.09元,占总支出的33.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1,007,575.67元,占总支出的1.2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295,640.97元,增长14.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66,147.07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晋升、社保调整等支出增加所致;项目支出增加10,910,790.84元,增长65.8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中央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上涨;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减少1,681,296.94元,下降62.53%,主要原因是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是当年主营业成本(饲养成本)减少;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17,758.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6,147.07元,增长2.0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663,050.50元,占基本支出的93.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4,708.16元,占基本支出的6.21%,人均10,683.7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91,345.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延包试点工作经费支出8,127.60元。主要用于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成员身份认定、资产折股量化和股权设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
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畜牧业专项资金支出54,000.00元。畜牧业统计监测任务完成率100.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1.00%,资金管理使用满意度指标达95.00%。
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畜牧业发展经费支出94,486.20元。畜牧业统计监测任务完成率100.00%,生鲜乳、饲料抽检完成率100.00%,菌草种植面积1400亩(不包含腾冲市的),完成示范场创建19个(省级5个、市级14个),完成2019年创建的示范场复核并保留13个,开展东河流域沿线养殖场(户)养殖技术、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51场次、4061人次,开展全市畜牧业统计人员培训1期40人次,全市肉类总产量33.9万吨(国家统计调查队反馈数据,不包含腾冲市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1.00%以上,资金管理使用满意度指标在95.00%以上。
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全市2022年第二季度“三农”工作调度暨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现场会议经费支出12,700.00元。用于召开全市第二季度“三农”工作调度暨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现场会议,持续助力我市农业增加值稳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
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全市2022年第三季度“三农”工作调度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议经费支出18,300.00元。用于召开全市第三季度“三农”工作调度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议,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会议经费支出12,180.00元。用于召开相关会议,发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完成2022年度省级下达农村改厕、镇村垃圾设施覆盖率、镇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教育支出35,161.00元。完成了培训任务,在隆阳区潞江镇、瓦窑镇,龙陵县勐糯镇3期培训,其中:2期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培训,1期为生物多样性农村能源秸秆利用、薄膜回收培训会;培训了300多人次,同时到潞江镇街子开展1次宣传活动。制作3块生物多样性保护标识牌,引起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对部分培训人员进行满意效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00%以上。
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教育支出358.00元。通过组织防除、监管和宣传、培训,大部分农民群众基本认识了薇甘菊生物特性和危害特性,掌握了正确防除薇甘菊方法,提高了防除能力和防除效果,调动了农民防治积极性,有效地遏制了薇甘菊在全市扩散和蔓延的势头,减轻了农业经济损失和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保护了生物多样性。农业转基因安全监管培训1期,80人次,技术人员能力明显增强。对部分培训人员进行满意效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00%以上。
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经费支出59,584.00元。对高黎贡山辖区11个乡镇共调供强制免疫疫苗425.63万头份,完成畜禽免疫409.66万头(只、羽);开展高黎贡山地区外来物种入侵物种普查,建立外来物种入侵数据库。在高黎贡山区域设置踏查点44个,登记外来入侵植物77种、946次。组织专家到高黎贡山地区开展生物多样性培训9期,一共培训了360多人次。对部分培训人员进行满意效调查,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00%以上。
1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0年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0元。完成以“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和产业基地为支撑宣传14条,参加“绿色食品牌”招商引资对接会2次,绿色食品牌综合产值提升10.00%。
1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度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经费支出18,500.00元,2022年度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经费支出6,320.00元。完成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综合产值提升14.30%,重点产业综合产值较去年增幅大于14.30%。
1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绿色食品牌市级奖励经费支出6,140,000.00元。用于兑付企业绿色食品牌市级奖励。
1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支出40,420.00元。用于完成农产品监测任务779批次,认定三品一标42个。
1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支出20,086.00元。用于完成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5507批次,合格率98.80%以上。
1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408,320.00元。用于完成省级下达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838批次,合格率98.80%。
1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支出9,584.00元。完成示范社创建52个,其中:省级示范社22个,市级示范社30个。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社9个(目前正在公示中)。达到预期目标,完成计划的260.00%。
1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支出10,785.00元。完成示范社创建52个,其中:省级示范社22个,市级示范社30个。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社9个(目前正在公示中)。达到预期目标,完成计划的260.00%。
1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经费支出14,888.00元,2022年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经费支出0.00元。完成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提高1.01个百分点,新增农机总动力1.91万千万,新增农机作业面积4.21万亩。
1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查评估项目经费支出55,116.00元。组织培训3次,开展督促检查6次,通过高标项目建设,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提升和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通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90.00%,圆满各项绩效目标。
2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经费项目支出7,740.00元。用于召开一次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稳步提升。
2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专题培训项目支出504,000.00元。2022年10月份到上海交通大学组织培训,完成120人次培训任务,带动全市高原特色产业长期有效发展,培训对象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22.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公务员定向选调生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完成对省级定向选调生发放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5万元。
23.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农业专家服务团项目支出30,000.00元。开展贫困村农户种养业技术培训202人,深入田间地头、种养户家中开展技术指导225人次,受益农户3800多人,举行农业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会议各1场,共计参会评委50人。
24.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支出161,832.70元,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74,539.10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支出8,000.00元。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均常年保持在90.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到70.0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0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纪事项,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25.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经费支出78,308.00元。用于新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5个。
26.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经费支出12,487.40元。用于新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8个。
27.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经费项目支出86,328.80元。完成《分县农业农村经济基础资料统计调查》工作,以及提供本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数据,完善品牌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助力保山绿色食品牌打造品和市场开拓。
28.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市场与信息化经费支出18,061.50元。用于组织保山市农特产品企业参加各级展会,展示“一座保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保山打造绿色食品牌成效,构建和完善我市现代农业流通体系,推进农业数字化、信息化和智慧化发展。
29.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第6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6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经费项目支出151,585.00元。用于云南高原特色农业馆设立保山馆,并进行特装展示,展馆面积220平方米,组织24家企业参展,展示“一座保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保山打造绿色食品牌成效,推介、销售保山特色优质农产品,扩大保山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助力保山绿色食品牌打造品和市场开拓。
30.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粮食生产经费支出191,187.02元。我市2021年粮食面积完成了395.26万亩,产量146.4万吨。
31.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2年粮食生产经费支出18,678.00元。我市2022年粮食面积完成了397.24万亩,产量148.99万吨。
32.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中央动物防疫补助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消毒药品、疫苗进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病净化。
33.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疫病防控物资、疫苗进行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病净化。
34.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2022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饲料、建立消毒通道,完成保山猪的保种、保护及疫病防控工作;选购种母猪优化种群结构,完成核心群种群组建。
35.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现代种业发展经费项目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饲料、圈舍修缮改造,完成保山猪的保种、保护、推广及疫病防控工作;选购种母(公)猪,优化种群结构,完成核心群种群组建。
36.保山市保山猪研究所2022年上半年公益岗补贴经费项目支出28,5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岗3人工资发放,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7.保山市畜牧工作站2022年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3期,培训人数150人.开展肉牛技术指导、技术推广16批次。
38.保山市畜牧工作站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经费)支出11,738.00元,主要用于开展生猪、肉牛等养殖技术培训100人次,发放养殖综合配套技术资料300本。
39.保山市畜牧工作站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办公楼修缮及畜禽养殖技术推广)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引进饲草饲料新品种5个进行对比种植试验,技术推广培训人数100人,技术指导、推广16批次。
40.保山市畜牧工作站病虫害控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畜牧科技养殖培训50人次,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推广次15批次。
41.保山市畜牧工作站农业生产发展(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经费)支出151,65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开展技术培训200人次,巨菌草试验示范50亩,饲用玉米种植试验100亩,牛同期发情试验研究1期,黄山羊新品种培育研究期。
42.保山市畜牧工作站农业生产发展(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经费)支出13,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腾冲雪鸡、腾冲绵羊、腾冲马、明光小耳猪性能测定品种数。
43.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农经工作项目经费支出33,301.00元,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全市新增土地流较面积3.5万亩,全市规模流转面积累计达60万亩以上,形成一定适度规模经营、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格局。2022年1-9月,全市累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0件,当月受理9件。当月调解纠纷9件,当月仲裁纠纷1件,累计仲裁2件,累计调解纠纷160件。完成农经统计半年报、年报及年终预测报统计报表3套。截止2022年9月底,全市共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单位12,531个,清理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79.14亿元。全市95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
44.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专项资金支出22,876.50元,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完成农经统计半年报、年报及年终预测报统计报表3套。截止2022年底,全市95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经营性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其中:10—50万元的村846个占89.10%,50—100万元的村71个占7.50%,100万元以上的村33个占全市总村数的3.40%,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45.保山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临聘人员项目经费支出14,760.00元,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发放单位门卫每月工资1,230.00元/月,实际发放单位门卫每月工资1,230.00元/月,完成率100.00%;解决社会人员务工需求1人,实际解决社会人员务工需求1人,完成率100.00%;服务对象满意率等于90.00%,实际服务对象满意率大于等于95.00%,完成率100.00%。
46.保山市农村能源工作站保山市农村能源安全检查及综合利用示范推广项目支出39,047.00元,结合常规季度农村能源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督促指导县(市、区)农村能源业务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11次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举办全市全市农村能源安全培训会3期。今年以来我站还利用网络平台“保山农业”发布了《安全使用沼气十不准》,到目前共发放《户用沼气安全使用图解》300余册,发放《农村户用沼气池日常管理及注意事项告知书》1000余份、《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管理告知书》800余份、《农村沼气池安全管理告知书》120余份、《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管理使用要点》780余份、《洁净型煤炉具安全使用防范要点》400余份。
47.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9,716.00元,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产业领军人才培养经费。
48.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65,828.00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及防治经费支出。
49.保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688,748.60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样等工作经费。
50.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元,属于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性质为上级补助,资金来源为专项转移支付,用途为开展保山市农机安全宣传工作,截止2022年12月28日,共编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手册》21000本,分别下发至五县(市、区),全市共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次,发放手册21000本,宣传教育群众共20229人次,农机手宣传内容知晓率达80.0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
51.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专项经费项目支出998.00元,属于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结转项目。资金性质为上级补助,资金来源为专项转移支付,用途为支持保山市变型拖拉机注销清零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参加省级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工作1次2人,开展全市农业机械安全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全市变型拖拉机业务注销7806台,完成年初任务数5877台的132.80%。
52.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支出49,960.00元。举办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500亩,示范样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用物资20,000.00元,辅助工工资补助8,000.00元,科技人员下乡差旅费12,000.00元,农机化技术培训9,960.00元,支出合计49,960.00元。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举办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500亩,通过示范样板建设带动全市水稻全程机械化稳步推进;举办技术培训2场,培训人次100余次。示范样板平均每亩节本增效大于150元;示范样板平均每亩省工大于1个;秸秆还田样板土壤有机质提高率大于8.00%;带动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逐年持续提高大于1.00%。
53.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1,4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差旅费2,000.00元,示范样板农用物资专用材料费17,000.00元,辅助工工资9,000.00元,试验机械用油9,000.00元,试验机具维护费3,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400.00元,共支出41,400.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全市举办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机械化生产样板200亩,麦类机械化生产样板200亩,大豆玉米复合带状种植100亩,油菜麦类机械化生产示范样板100亩,通过示范样板建设,带动全市机插秧面积稳步推进,每亩节本增效200元以上,增产30-50公斤,实现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率达100.00%。
54.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支出12,978.9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农机化技术指导差旅费:12,978.90元,共支出12,978.9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指导五县(市、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以上,安全、按时兑付到购机户。
55.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支出18,340.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科技人员下乡差旅费2,840.00元,农机化技术培训4,000.00元,示范样板农用物资等专用材料费10,500.00元,辅助工工资1,000.00元,共支出18,340.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玉米耕种收机械化技术示范样板150亩,开展微耕机安全操作保养技术培训,为受援村培训一批农村科技创新人才,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提高农户微耕机的作业和维修保养技术水平,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56.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1年省对下转移支付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经费支出5,060.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差旅费1100.00元,培训费3,960.00元,合计使用5,060.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受援村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1场,培训人员50人次,提供当地村民农机化技术指导5次,提升受援村农业安全生产意识及农机手技术水平。
57.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支出4,3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差旅费300.00元,培训费4,000.00元,共支出4,300.0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受援村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1场,培训人员50人次,通过农机化技术培训,提高参训人员的农机安全意识和农机操作维护保养水平,推动全市的农机化水平健康稳步提高。
58.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非税收入安排的购置公务用车经费项目支出177,637.70元,项目支出情况: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7,637.70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保障单位业务工作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推进全市农机化水平的持续稳定发展,报废无法正常工作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购置不超过18万元的小轿车一辆。
59.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资金支出312,482.00元,其中专用材料295,000.00元用于购买动物耳标等,保障公务出行,列支4,604.00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支差旅费12,878.00元加强日常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指导。
60.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支出213,045.50元,其中200,000.00元用于完成10个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深入检疫申报点指导建设符合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便民、规范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列支差旅费3,045.50元用于指导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列支专用材料费10,000.00元,用于购买防疫物资等。
61.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其中培训费30,000.00元,用于全年完成五县区举办官方兽医培训325人次,办公费10,000.00元,用于完成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70批次,差旅费10,000.00元,用于开展全市范围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工作。
62.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用于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58批次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其中开展抽检工作差旅费12,00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办公费4,000.00元支付每季度抽样制样样品费。
63.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元,用于完成60批次饲料抽检任务,对全市生鲜乳收购站进行检查工作,打击违法饲料产品上市,杜绝伪劣饲料产品上市保障保障畜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督工作,加强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00%以上。
64.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支出119,207.00元,其中99,207.00元用于建设市级数字动监LED显示大屏,列支20,000.00元建设乡镇规范化动物检疫申报点1个。
65.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市级其他运转动物卫生监督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9,848.00元,其中差旅费10,000.00元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工作,列支专用材料29,728.00元购买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列支劳务费1,317.50元,列支办公费8,802.50元。
66.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2022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补助项目支出340,272.00元,主要开展为授援单位提供水稻、油菜、咖啡、水果、蔬菜、大麦、豆类、中药材等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高产栽培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举办农作物种植样板,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带动当地村民规范种植,大幅度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促进科技致富。
67.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48,558.00元,主要开展水稻育种、试验、示范及推广;收集大麦种质资源、配制大麦杂交组合、种植大麦株系材料;开展引种鉴定、品种选育及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68.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支出286,507.50元,主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样板600亩。
69.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支出861,983.99元,主要开展水稻、玉米、蚕桑、马铃薯、杂交稻旱种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项目;水果、咖啡、茶叶、中药材等四个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项目;现代种业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70.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省级人才专项资金-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支持经费项目支出97,887.47元,主要开展配制大麦杂交组合,种植育种材料,举办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样板,推广大麦新品种。
71.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项目支出54,000.00元,主要开展发放3人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知重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72.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1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经费项目支出10,682.40元,主要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缴纳。
73.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支出9,000.00元,主要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
74.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临聘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2,000.00元,主要开展临聘人员工资发放。
75.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非税收入安排的购置公务用车经费项目支出217,600.00元,主要开展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深入基层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保障科研示范、技术推广工作以及各项业务顺利开展,保障到位正常运转。
76.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保山市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经费支出38,576.00元,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其中: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支出28,576.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千亿斤增粮计划项目服务,推进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规范化建设,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77.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农产品专项资金项目2022年支出710.00元,用于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产生的差旅费。完成了2022年一季度水产品监督抽检1批次,10个样。通过项目实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得到了推广、有效的降低了水产品养殖用药量、提高了水产优良品种覆盖率,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78.保山市水产工作站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农产品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专项资金2022年支出10,000.00元,用于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产生的差旅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完成了2022年水产品监督抽检4批次,40个样。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了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持续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79.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渔业渔政工作项目支出700,000.00元,用于开展渔业渔政工作差旅费200,000.00元,用于专用材料费500,000.00元。全年出动执法车辆4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与五县(市、区)水产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检查网箱养殖户19户(小湾、库区),其他养殖户89户,沿江餐馆35家,签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35份;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培训宣传4场(次),375人(次),发放《渔业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500多份,销毁三层刺网47张4450米,地笼98个。购买土著鱼62.5公斤,购买鱼种750公斤,购买鱼饲料3.2吨,稻鱼综合种养50.2亩。稻田养鱼鱼亩产值1020元,土著鱼驯养研究为增加种群数量2种,人工驯养成功率70.00%,繁育苗种2种,购买土著鱼增重达到250公斤左右。
80.保山市水产工作站临聘人员经费180,00.00元。按照临聘人员聘用合同按时发放1,500.00元/月工资。通过项目实施,发放临聘人员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解决社会人员务工需求1人,达到预期目标。
81.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与提升试验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元,项目用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样品化验,开展肥料试验,建设耕地培肥改良示范区。
82.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0,876.54元,项目用于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验、肥料利用率试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试验(锌肥)以及试验用地的取土化验费用支出。
83.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1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3,944.00元,项目用于在五县(市、区)开展肥料试验,支付土壤样品检测费用,开展科学技术培训,举办测土配方施肥样板。
84.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99,040.18元,项目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样板,在全市五县(市、区)开展科学技术培训,实现全市化肥使用量负增长。
85.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出670,406.00元,项目用于在五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498个调查点(隆阳138个、施甸61个、腾冲122个、龙陵69个、昌宁108个),编制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开展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进行农户施肥调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三新”配套技术推广,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
86.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28,125.28元,项目用于在五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494个调查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验、肥料利用率试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试验(锌肥)。
87.保山市植保植检站科技特派员项目支出34,504.20元,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13场次,培训293人次,举办示范样板560亩,示范带动4100亩,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适用技术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2项,中药材、茶叶、大田农作物化学农药减少8.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3.00%。
88.保山市植保植检站“三区”人才项目支出78,032.00元,用于开展2022年度“三区”人才技术服务。一是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区实现了每亩增收50-150元,服务区农产品品质提高,产品价格提升,服务区产品价格比非示范区提高5.00%,实现了产量与价格的双提升。二是生态效益大幅提高,科技服务期间,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生物、生态控制技术,服务区完成绿色防控普及率100.00%,防效86.50%,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8.00%以上,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危害损失率在6.60%以下,粮食作物在3.50%以下,对农业环境及农产品减少农药污染,保障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群众满意度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1.00%。
89.保山市植保植检站临聘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6,800.00元,用于保障单位门卫工资支出。2022年招聘1名门卫人员,保障临聘人员待遇1400元/人/月,临聘人员满意度达80.00%以上。
90.保山市植保植检站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专项资金支出62,795.50元,用于2022年度小春生产期间开展小春病虫监测和预警。收集上报病虫周报20期,发布病虫情报4期,指导大面积防治,为小春作物粮食再获丰收奠定了病虫监测和防治技术保障基础。
91.保山市植保植检站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红火蚁监测防治专项资金支出15,010.00元。项目完成监测防治红火蚁3500亩;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率100.00%;受灾农作物种植适时率96.00%;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00%。
92.保山市植保植检站其他运转—植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9,786.00元。按“三定方案”及编制文件13人完成综合执法制服换装,发布病虫情报11期,完成率100.00%;防控损失率低于5.00%,带动农户积极性,促进植保技术推广;收到制服后,质量满意度达95.00%。
93.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第二批中央救灾—一喷三防资金支出180,000.00元。完成水稻等病虫害统防统治0.95万亩;应急防控区病虫防治均在最佳防治适期,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水稻等产量损失控制在5.00%以下;项目区农民满意度达95.00%。
94.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支出515,000.00元。开展红火蚁、稻水象甲、玉米和马铃薯防控面积3.2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大于43%,完成指标任务;完成15万元红火蚁饵剂、15万元5.00%甲维盐,用于草地贪夜蛾、红火蚁联防联控。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95.00%。通过安装物理杀虫灯、在重点区域加密开展重大病虫监测,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红火蚁、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防控技术培训及指导;在五县(市、区)的重点阻截区、重发区,开展红火蚁、草地贪夜蛾联防联控3万亩。
95.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29,778.70元。一是在原有的7个性诱自动虫情监测点的基础上,再新建5个草地贪夜蛾性诱自动虫情监测点,构建和形成由12个自动监测点组成的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对草地贪夜蛾、粘虫等重大虫害自动监测预警。二是及时发布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病虫发生重点区域防控工作。三是整合项目,综合采用生物农药、化学农药等技术措施,开展草地贪夜蛾、粘虫综合防控技术示范3000亩、农田杂草防治示范400亩。四是开展病虫科学防治、农药合理使用、绿色防控、新药剂、外来重大病虫阻截等技术指导,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植保技术培训。五是开展新药剂试验示范、种子苗木产地和农产品调运检疫监管、农药市场监管、农药(械)使用调查等相关工作。
96.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小麦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项目支出540,000.00元。开展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2.81万亩。通过适时报送病虫监测数据及发布病虫预报,小麦病虫害防控效果达100.00%,应急防控区病虫防治均在最佳防治适期,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小麦病虫害造成的小麦产量损失控制在5.00%以下。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2期200人次以上,项目区农民满意度达92.00%。
97.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农业科技教育项目经费支出11,555.30元,用于完成农业转基因抽检数量17个;制种基地品种抽检覆盖率90.00%;组织转基因培训1次;培训转基因业务人员50人次。
98.保山市种子管理站其他运转—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支出95,000.00元,用于完成2022年救灾备荒种子仓储补助45,000.00元;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3次;种子质量抽查258份;种子转基因抽查305份;检查种子生产基地4个;检查种子门店800多户;种子真实性鉴定15份;开展培训2次。
99.保山市种子管理站省种子管理站水稻小麦大豆区域试验专项资金支出21,400.00元,用于完成2022年小麦试验3组;完成2022年小麦试验品种25个;小麦试验完成时间5月;完成新品种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3组。
100.保山市种子管理站现代种业发展项目经费支出421,464.50元,用于完成品种试验和品种验证性试验点(次)(点)26个;完成水稻试验品种119个;完成玉米试验品种110个;完成马铃薯试验品种4个;完成小麦试验品种24个;完成油菜试验品种20个;完成蚕豆试验品种10个;组织农业科技培训2次;培训农业科技人员50人次;为保山区域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提供数据基础26个。
101.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临聘人员经费支出10,200.00元,用于支付临聘人员相关经费。
102.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等项目支出4,140,000.00元,2021年8月5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疫苗722万头份(万毫升),采购总金额7,160,000.00元,2021年支付中标款4,360,000.00元,结转2,800,000.00元至2022年支付完毕。2022年8月15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疫苗726.3万头份(万毫升),采购总金额6,700,000.00元,2022年支付中标款3,800,000.00元,结转2,900,000.00元至2023年支付。为保障我市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提供了疫苗用量支持,筑牢免疫屏障,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降低畜禽发病率和死亡率,为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重大贡献。
103.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级畜禽免疫及动物疫病监测项目、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30,000.00元,完成中心2022年动物疫病预防、诊断、监测、预警、控制,动物疫情报告,指导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和人畜共患病防治;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检测技术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782,706.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7%。与上年相比增12,399,996.96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年在职人员数较上年增加,工资基数同步增长,加之职务、级别等正常晋升调资,以及各类社保调整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类经费增加1,214,886.79元;二是为满足我市农业农村领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各级财力配套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1,062,780.24元,其中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本年增加兑付企业绿色食品牌市级奖励经费支出6,140,000.00元,保山市植保植检站增加小麦统防统治补助、一喷三防等中央农业生产救灾项目支出607,000.00元,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于动物疫苗采购、疫病防控等中央、省级投入项目支出资金增加2,233,3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91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7,887.47元,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支出97,887.47元;组织事务支出104,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04,0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39,030.0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支出439,03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70,80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4,160.2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04,160.2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66,644.0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66,644.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93,92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499,866.25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3,1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7,164.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缴费支出430,321.29元;就业补助支出52,682.4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2,682.40元;抚恤支出1,541,378.00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1,541,37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45,54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45,547.7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4,410.7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32,304.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68,832.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2,0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2,033.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2,03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6,269,47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65,765,477.82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810,746.9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90,920.00元、事业运行支出32,652,050.36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599,093.30元、病虫害控制支出9,366,106.3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799,102.60元、执法监管支出99,765.2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271,732.20元、行业业务管理支出38,576.00元、防灾救灾支出15,010.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350,887.03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351,585.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28,125.28元、农田建设支出55,116.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支出36,661.60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04,000.00元,其中: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504,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8,83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95,237.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42,090.3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50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5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28,837.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95,23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2,090.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1,5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制定经费支出办法,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5,902.08元,增长4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95,237.7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252.49元,下降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916.87元,增长27.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二是因农业产业考察、调研规模和级别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的单位是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保山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购置原因为两个站所承担较多的基层检测、调研和督查任务,外勤工作频繁,加之有较多的无法人工搬运的专用设备,亟需交通工具辅助配合。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部门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0,731.02元,比上年增加62,087.58元,增长4.78%,主要是因农业产业考察、调研规模和级别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及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等经费,其中:办公费83,280.69元;水费12,996.00元;邮电费5,893.60元;差旅费30,550.00元;维修(护)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15,180.00元;工会经费225,589.70元;福利费1,662.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288.53元;其他交通费用675,2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1,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8,847,941.54元,其中,流动资产5,526,614.13元,固定资产59,036,94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56,355.14元,其他资产628,028.9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6,990.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63,19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97,092.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9项,账面原值885,8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00.00元;出租房屋2039.95平方米,账面原值1,103,995.0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65,623.66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00,857.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1,978.7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8,878.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56,937.7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