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30925-00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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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201000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履行《动物防疫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屠宰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2022年预算方案和财政实据拨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业务工作,做到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支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完成。紧紧围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守牢疫病防控安全底线,贯彻执行疫病防控分区管理政策,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点和信息化建设,抓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端,有效管控了动物疫病的发生、蔓延、扩散;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畜牧业快速发展,较好地履行了国家赋予的检疫监督职责。重点工作主要为一是抓检疫,防范病害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二是抓监管,推进畜禽依法依规调运。三是抓项目,夯实动物卫生监督基础。四是抓抽检,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抓培训,提升动监队伍能力和素养。六是抓党风廉政、党建等工作,保障动监工作统筹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检疫监管股、饲料兽药监管股、票证信息股、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停薪留职的离岗创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2,274,097.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4,097.1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1,787.02元,增长1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2,012.78元,增长14.1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25.76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基本收入减少197,417.72元,因本年度单位在职职工减少1名且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名。
2.2022年项目收入增加479,430.5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项目补助经费增加10,000.00元;病虫害控制项目补助经费增加401,965.50元;农业生产发展补助经费增加50,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补助经费增加17,465.00元。
3.2022年其他收入减少225.76元,本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2,274,097.19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514.69元,占总支出的65.06%;项目支出794,582.50元,占总支出的34.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1,691.05元,增长10.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2,039.45元,下降12.02%;项目支出增加413,730.50元,增长108.6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202,039.45元,本年度单位在职职工减少1名,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名。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92,534.58元;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05.8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8,999.00元。
2.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413,730.5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项目补助经费增加10,000.00元;病虫害控制项目补助经费增加336,265.5元;农业生产发展补助经费增加50,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补助经费增加17,465.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9,514.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9,530.75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983.94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4,582.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资金312,482.00元,其中295,000.00元用于采购畜禽专用耳标,确保畜禽佩戴标识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4,604.00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确保日常公务出行;12,878.00元用于到基层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指导差旅开销。
2.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213,045.50元,其中200,000.00元用于完成基层10个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深入检疫申报点指导建设符合现代畜牧业发展的便民、规范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3,045.50元用于到基层指导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差旅开销;10,000.00元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加强疫病防控。
3.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元,其中30,000.00元用于全年完成五县区举办官方兽医培训325人次培训工作,提高官方兽医的履职能力;10,000.00元用于完成生鲜乳、饲料、兽药抽检任务70批次的办公材料购置;10,000.00元用于开展全市范围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工作差旅开销。
4.2022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20,000.00元,其中12,000.00元用于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58批次的差旅开销;4,000.00元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保障公务正常出行;4,000.00元用于支付每季度抽样制样样品费。
5.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元,用于完成60批次饲料抽检任务,对全市生鲜乳收购站进行检查工作;打击违法饲料产品上市,杜绝伪劣饲料产品上市保障保障畜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督工作,加强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6.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11,9207.00元,其中9,9207.00元用于建设市级数字动监LED显示大屏,搭建数字畜牧业平台;20,000.00元用于规范化提升建设1个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
7.2022年市级其他运转动物卫生监督项目补助资金49,848.00元,其中10,000.00元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工作差旅开销;29,728.00元购买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形象;1,317.50元用于列支单位日程劳务支出;8,802.50元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097.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6,312.78元,增长10.51%,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197,417.72元,本年度单位在职职工减少1名且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名。
2.2022年项目支出增加413,730.5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项目补助经费增加10,000.00元;病虫害控制项目补助经费增加336,265.5元;农业生产发展补助经费增加50,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补助经费增加17,46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中:食品安全监管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89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29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00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6,086.2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916.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20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000,200.19元,其中:事业运行1,225,617.69元、病虫害控制674,734.5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49,848.00元、农业生产发展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08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087.9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08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087.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上年已进行车辆大修理三次,车况较好本年度修理减少,车辆修理费用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422.29元,下降3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747.29元,下降4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25.00元,增长19.8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上年已进行车辆大修理三次,本年的车况较好,修理减少,车辆修理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开展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动物防疫监督、养殖场、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点监督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区县工作人员来办理公务,配合省所组织红河州、普洱市人员到我市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597,861.23元,其中,流动资产1.23元,固定资产597,8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204.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20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10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2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9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10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