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30925-0000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101000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农机安全监理的规定,拟定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检查、指导工作,编制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发展长远规划,制定年度和阶段性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农机监理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农机监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员、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的申报、培训、考核和管理。
4.承担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事故防控、事故统计、受理农机事故报告、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响应、农机事故应急救援,参与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提请的损害赔偿调解,定期分析研判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组织指导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落实事故防控工作。
5.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全市农业机械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和非自走式农业机械全面实施备案管理;承担全市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等行政许可用品的申报制作、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和牌证核发工作的管理。
6.负责全市农机驾驶培训站(校)教学质量的监督和教学安全监管,核发培训机构教练用拖拉机学字号牌,对培训机构教练用拖拉机进行年度检验工作。
7.依法检查农业机械田间、场院作业及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操作)人的操作行为,纠正违章,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并依法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的违法行为。
8.组织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调查研究、总结交流、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制定全市农机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各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实行目标任务考核。
9.配合公安交通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及事故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市农机监理统计工作。
11.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一是实行项目清单化,确定17项考核指标压实到五县(市、区)农机监理站。建立月调度通报提醒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工作。二是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市、县共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11899份,市、县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32场次,开展专题研究农机安全生产80场次。三是开展督导检查。由主任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7次。四是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开展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2.周密部署抓落实。一是下发《全市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全市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等41个文件。二是认真开展变型拖拉机底数清理统计、牌照比对甄别工作。三是举办安全知识讲座106场次;开展安全日学习活动158次;教育群众20229人次。四是开展变型拖拉机社会化检测4372台。五是召开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积极配合交警管理部门上路查处违纪违规农机执法工作。全市注销变型拖拉机7806台,完成年初任务数5877台的132.8%,拆解报废455台。
3.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氛围抓落实。在线上市级开通三网信息平台建设并发送农机安全短信息提醒给各市、县、乡、村、组和农机手7200条;向“保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发送农机安全宣传15篇,浏览量3600人次;向自媒体抖音、快手平台播放农机安全生产小视频4次,浏览量2896人次。线下编印2.1万份《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手册》发至各县(市、区),各级各部门发放宣传资料85325份,开展“七进”活动3064次。中国农机化导报登刊2篇报道宣传我市农机监理相关经验做法。
4.强化部门协同抓落实。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筑牢农机安全“防护网”。截止2022年12月26日,全市拥有拖拉机7053台(其中变型拖拉机5432台、轮式拖拉机1228台、手扶拖拉机24台、轮式拖拉机运输车组321台、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48台)、联合收割机334台(其中轮式联合收割机3台、履带式收割机331台)、拖拉机驾驶员47773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153人。二是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确定6家拆解企业。三是开展部门联合互通信息97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13次。四是联合查处违法行为128起。
5.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抓落实。全市在节假日、各级两会、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共出动执法检查403次,联合执法63次,出动检查车177车次,出动检查人员1172人次,检查农业机械8033台次,检查驾驶员7006人次;排查农业机械6257台次,排查驾驶员5541人次,排查单位企业202家次,排查有关场所275个次,排除一般隐患72个,整改72个,整改率100%,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安全管理室,监理业务室,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机关工勤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15,180.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5,180.3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2,203.41元,增长13.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203.41元,增长13.8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职工工资增加,农机监理业务增多,较上年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差旅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等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1,415,180.36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182.36元,占总支出的99.22%;项目支出10,998.00元,占总支出的0.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2,203.41元,增长13.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5,207.41元,增长14.26%;项目支出减少3,004.00元,下降21.4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职工工资增加,业务增多,较上年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差旅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4,182.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1,918.25元,占基本支出的88.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264.11元,占基本支出的11.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98.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农机安全生产宣传专项经费项目为新增性项目,属于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性质为上级补助,资金来源为专项转移支付,用途为开展保山市农机安全宣传工作,专项资金共计1,000.00元,均为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使用,截止2022年12月28日,共编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宣传指导手册》21000本,分别下发至五县(市、区),全市共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6次,发放手册21000本,宣传教育群众共20229人次,农机手宣传内容知晓率达80.00%,较好的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8分,自评等级为优。
2.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专项经费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属于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结转项目。资金性质为上级补助,资金来源为专项转移支付,用途为支持保山市变型拖拉机注销清零工作,结转专项资金共计998.00元,均为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使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参加省级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工作1次2人,开展全市农业机械安全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全市变型拖拉机业务注销7806台,完成年初任务数5877台的132.80%。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180.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2,203.41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度职工工资增加,业务增多,较上年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差旅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26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8,269.1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469.12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81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810.6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1,441.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5,368.8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199,12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199,120.56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188,122.56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0,99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899.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719.5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899.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719.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决算数基本接近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049.54元,增长5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269.54元,增长5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0.00元,增长195.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农机监理业务增加,接待上级调研督导与对下监督检查的因公出差增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接待费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总站领导对我单位开展调研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64.11元,比上年增加22,161.86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开展农机监理学习培训以及对下监督检查业务量增多,增加差旅费和其他办公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运转所需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8,672.37元;邮电费3,450.00元;差旅费10,550.00元;公务接待费1,180.00元;工会经费20,289.70元;福利费162.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19.54元;其他交通费用71,4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资产总额1,760,592.81元,其中,流动资产902.13元,固定资产1,708,936.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754.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05.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33.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905.5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00元,后经调整全年预算数为1,18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180.00元,因我单位2022年省级向下调研督导次数人数增多,接待费现有余额不足以支付,经请示领导与市财政局调整单位行政办公经费180.00元到公务接待费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