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25-X/20230925-00011 发布机构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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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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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研究利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服务;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农业技术培训及指导;拟定和推广全市农作物生产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农业科技项目。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夯实粮油作物育种基础。2022年共配制玉米、水稻、麦类、油菜、蚕豆、辣椒等作物杂交组合1980份;种植大、小春育种株系材料24671份,选留育种材料23376,引入新品种观察鉴定141个;承担完成国家、省、市各级新品种试验73组,提供参加省级区试或联合体试验新品种(系)130个,对1165个新品种(系)鉴定,筛选出苗头品种(系)35个:水稻8个、玉米2个、大麦6个、小麦2个、马铃薯2个、蔬菜2个、油菜5个、蚕豆5个、豌豆3个。

2.研究集成高产高质高效栽培技术。实施完成水稻、玉米、大麦、油菜、豆类、马铃薯、蔬菜栽培试验19组,对81个优良品种从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多因素进行栽培技术研究,使良种配套良法,集成高产高质高效栽培技术提供科学依据。研究集成的4项栽培技术入选云南省主推技术,其中自主研究集成3项:“热区覆膜豆类后茬玉米免耕高效栽培技术”“青贮大麦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嫁接茄子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参与云南省农科院共同完成1项:“茶黄蓟马综合防控技术

主持制定并发布地方标准11项:《山地红花间作鲜食豌豆种植技术规程》《保山市嫁接黄瓜生产技术规程》《保山市嫁接茄子生产技术规程》《保山市青贮玉米栽培技术规程》《保山市烟后玉米栽培技术规程》《两系杂交粳稻保两优285生产技术规程》《保山市机插秧育秧技术规程》《保大麦25号生产技术规程》《保山市大麦田病虫害草害防治技术规程》《保山市优质透心绿蚕豆生产技术》《保山市优质无筋豆和四季豆生产技术规程》。参与制定并发布云南省热带经济作物学会团体标准4项,分别是《云南南瓜优质种苗育苗技术规程》《云南南瓜露地丰产栽培技术规程》《南瓜采收技术规程》《西葫芦绿色栽培技术规程》。

3.示范推广粮油作物良种良法。举办水稻、玉米、大麦、蚕豆等粮食新品种新技术丰产示范样板367236亩,平均亩产557.7kg,比非示范区平均产量增48.1kg,增9.4%,累计增加产量34.81万千克。其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省级示范650亩,玉米平均单产548.4公斤/亩,超指标48.4千克,超9.7%,大豆平均单产75公斤/亩,超指标5千克,超7%;实施完成市级杂交稻旱种示范648亩,平均单产435.7千克/亩,超指标35.7千克,超8.9%;实施水稻丰产示范400亩,平均亩产750千克,比对照增58千克,增8.4%;实施大麦丰产示范2118亩,平均亩产498.4千克,比对照增产58.9千克,增13.4%;实施蚕豆丰产示范600亩,平均亩产265.5千克,比非样板亩增产43.6千克,比非样板亩增19.6%

另外,实施油菜丰产示范400亩,平均亩产263.8千克,比非样板亩增产37.5千克,比非样板亩增16.57%实施马铃薯绿色高质高效示范608.8亩,平均亩产1685.8kg,比对照增产120.6kg,增7.7%

通过示范推广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以及对大面积生产科技指导,辐射带动全市超额完成395.3万亩146.4万吨粮食生产任务指标,实现增产。

4.试验示范推广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

1)甘蔗。实施完成甘蔗新品种区域试验、鉴定试验等9119个品种,筛选出苗头品种12个,实施栽培试验317个品种,实施新品种展示及丰产示范83946亩,平均亩产7.22吨,比非示范区平均单产增3.59吨,指导甘蔗生产28.37万亩,平均单产3.63吨。

2)茶叶。积极实施古茶树资源活体材料繁育,实施茶园高质高效示范120亩,指导并参加昌宁县、龙陵县、腾冲市及腾冲新华乡、蒲川乡开展“斗茶评比活动,累计参评茶样600多个,很好的宣传了茶产业。

3)蚕桑。系统地开展种桑养蚕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及桑资源多元化研究应用。一是在施甸县酒房乡后寨村开展整村推进蚕桑产业示范,利用PLC远程智能控制小蚕共育设施设备,实施小蚕1-2龄饲料规模化共育,饲养351张。经送样检测,达到标准丝质要求。该村蚕茧收入达273.68万元,比去年的117.9万元增155.78万元,增132.1%;种桑养蚕户均收入 2.79万元,比去年的1.2万元增1.59万元,增132.5%。该村今年被列为“第六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范列;二是实施完成绿色高质高效蚕桑核心示范基地600亩,辐射带动2000亩,产量增加2%以上。三是按照“区域规划、规模发展、打造亮点、建设强乡重村的发展思路,对18个蚕桑重点村,指导实施整村推进发展蚕桑产业,取得较好成效。

4)水果咖啡。一是引进并鉴定成功优质甜柿新品种4个,引进甜柿砧木4个,收集本地野柿品种43个,开展与富有系甜柿嫁接试验。二是在蒲缥镇实施甜柿绿色有机高效技术示范样板112亩,在板桥镇马家庄开展甜柿绿色统防统治示范300亩,助力专业合作社取得绿色食品证书。三是在新寨村建设150亩咖啡新品种示范样板,主推品种为波帮、瑰夏

5)中药材。一是引进收集并鉴定评价及利用中药材资源,收集重楼及黄精资源200份、石斛花卉材料76份、白及种质资源16份、红花新品种13个,成功筛选并推广应用“云红7”红花新品种。选留不同红花单株材料76份、本地续断单株10份,参与育成并已通过省林草局鉴定高皂苷含量续断良种1二是实施红花丰产示范样板3530亩,平均亩产干花30千克。实施续断、黄精、红花油茶林下种植重楼丰产示范各10亩。三是联合企业建立石斛种植示范基地3180亩。

5.推进肥药双减。一是以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化肥减量化。大力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措施,促进化肥减量。二是以病虫害绿色防控推进农药减量化。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病虫害防治原则,采用农业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绿色防治技术,对病虫害进行综合治理。三是使用全生物可降解膜,可防除杂草,减少除草剂用量,减少普通塑料膜污染农田。

6.工作成效。

1)育成并通过国家登记或云南省审定(鉴定)作物新品种10个,其中水稻3个:岫粳32、岫粳33、保两优284号;大麦2个:保啤麦26号、保饲麦27号;油菜1个:保油13号;蔬菜3个:保茄砧1号、保茄砧2号、保无筋豆1”;中药材1个:滇续1号川续断优良家系。作为参与单位选育并通过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园艺植物新品种注册登记2个品种(以公示),红芽大戟品种1个即“滇戟4”,蜘蛛香品种1个即“荣香2”。

2)研究集成的4项栽培技术入选云南省主推技术,制定获发布地方标准11“一种铁皮石斛种植专用夹具 获批实用新型专利。

3)获农业农村部丰收奖贡献奖、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先进个人共3人。入选保山市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保山市青年人才、保山工匠共3人。入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保山市委联系专家、《云南茶界名人录》1人。申报获批“保山市何玉华专家工作站

4在省级以上科技期刊刊发表科技论文26篇,上报并刊登信息29篇,在国家、省级产业体系建设平台报送信息303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水稻研究室、玉米研究室、麦类研究室、油料豆类研究室、薯类研究室、蔬菜研究室、中药材研究室、茶叶蚕桑研究室、果树咖啡研究室、甘蔗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5,601,63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4,131.50元,占总收入的89.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87,500.00元,占总收入的10.8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7,127.41元,增长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4,727.41元,增长6.3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87,600.00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一是调入1人,调整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死亡2人抚恤费等基本支出增加464,585.45元;二是“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补助资金、省级人才发展经费、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等项目经费增加370,141.96元;非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287,6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5,967,529.05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5,640.14元,占总支出的74.81%;项目支出4,021,888.91元,占总支出的25.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7,290.40元,增长1.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4,585.45元,增长4.05%;项目支出减少157,295.05元,下降3.7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调入1人,调整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死亡2人抚恤费等基本支出增加464,585.45元;二是“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补助资金、中央引导地方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级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543,546.56元;非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增加支出386,251.5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45,640.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51,004.68元,占基本支出的9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4,635.46元,占基本支出的4.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1,888.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1年、2022“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补助项目支出340,272.00元,主要开展为授援单位提供水稻、油菜、咖啡、水果、蔬菜、大麦、豆类、中药材等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高产栽培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举办农作物种植样板,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带动当地村民规范种植,大幅度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促进科技致富。

2.2021年、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48,558.00元,主要开展水稻育种、试验、示范及推广;收集大麦种质资源、配制大麦杂交组合、种植大麦株系材料;开展引种鉴定、品种选育及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3.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支出286,507.50元,主要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样板600亩。

4.2021年、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支出861,983.99元,主要开展水稻、玉米、蚕桑、马铃薯、杂交稻旱种绿色优质高效示范区建设项目;水果、咖啡、茶叶、中药材等四个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项目;现代种业大豆新品种区域试验项目。

5.2022年度省级人才专项资金-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支持经费项目支出97,887.47元,主要开展配制大麦杂交组合,种植育种材料,举办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样板,推广大麦新品种。

6.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项目支出54,000.00元,主要开展发放3人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知重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环境。

7.2021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经费项目支出10,682.40元,主要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缴纳。

8.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支出9,000.00元,主要开展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

9.临聘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2,000.00元,主要开展临聘人员工资发放。

10.非税收入安排的购置公务用车经费项目支出217,600.00元,主要开展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深入基层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保障科研示范、技术推广工作以及各项业务顺利开展,保障到位正常运转。

11.非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53,397.55元,主要开展大麦青稞产业技术体系;糖料产业技术体系;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水稻、玉米、麦类、中药材、咖啡等农作物、经济作物新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科技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14,131.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4%。与上年相比减少78,961.11元,下降0.56%主要原因一是调入1人,调整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死亡2人抚恤费等基本支出增加464,585.45元;二是“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补助资金、中央引导地方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计划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非税收入项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减少543,546.56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88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97,887.47元,其中: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7,887.47元;组织事务54,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4,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8,8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48,558.0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48,558.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40,272.0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40,272.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7,68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88,944.82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7,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6,581.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363.22元;就业补助19,682.4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9,682.40元;抚恤379,054.40元,其中:死亡抚恤379,054.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7,51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57,517.0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88,911.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8,605.1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56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5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706,65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10,706,655.35元,其中:事业运行9,340,563.86元、农业生产发展1,148,491.49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7,6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587.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17,6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2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0,169.4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8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587.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17,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0,169.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未使用公务接待费预算资金14,182.00元;二是2022年报废车辆1辆,车辆维修费用减少,未使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资金32,230.57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0,377.37元,增长13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17,60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390.63元,下降2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68.00元,增长15.8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原有车辆已使用15年行驶56万公里,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经常抛锚、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报废处理,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17,600.00元,车辆维修减少29,390.63元;二是单位开展业务交流、项目检查验收、指导调研等公务接待费增加2,168.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原因是原有车辆已使用15年行驶56万公里,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经常抛锚,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报废处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日常工作及项目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日常开展业务交流,项目检查验收、指导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资产总额12,832,975.88元,其中,流动资产1,114,038.17元,固定资产11,718,937.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3,728.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31.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63,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7,821.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21.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7,821.8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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