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30925-00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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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401000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辖区内渔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渔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及推广服务;负责渔业科技信息服务、渔业技术培训及指导;指导全市水产推广体系建设、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控、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等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渔业项目及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市共有水产养殖户2100余户,水产养殖总面积15.98万亩,水产品总产量预计2.8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预计6.42亿元,预计同比增长6%。具体情况为:池塘养殖面积1.79万亩产量,水库、塘坝养殖面积13.39万亩,其他0.8万亩,产量预计2.33万吨;稻渔综合种养面积20.02万亩,预计产量0.43万吨;捕捞量预计0.04万吨。
1.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品种结构不断调优。鲟鱼、鳟鱼、单性罗非鱼、罗氏沼虾、河蟹等名优品种产量占比逐年提高,青草鲢鳙鲤等常规品种产量占比逐年递减。二是养殖模式不断调优。养殖模式由传统的水库养殖、湖泊养殖、池坝塘养殖等粗放型养殖为主,转变为池坝塘生态养殖、大水面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莲藕鱼种养等绿色健康养殖模式及工厂化集约高效养殖模式为主。
2.科技支撑不断强化。一是加强名优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全市建成规模性水产养殖良种繁育基地18个,苗种生产能力达到3.5亿尾,隆阳区的土著鱼类、腾冲市的冷水鱼类、昌宁县的常规鱼类苗种繁育生产体系特色明显。二是加快渔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广适合本地实际的“稻渔综合种养集成与示范推广”、“池塘多品种生态混养集成与示范推广”及“池塘循环水养殖集成与示范”等绿色高效技术,龙陵县示范推广的河蟹综合种养技术,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大力发展特色养殖。隆阳区发展池塘精养,促进池塘养殖提质增效;施甸发展水蛭、小龙虾特种养殖,促进渔民增收;腾冲发展冷水鱼等养殖,培育新亮点;龙陵县聚焦稻渔+综合种养,传承农耕文化;昌宁县发展大水面生态化养殖,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四是落实标准化养殖措施。加大养殖池塘的标准化改造力度,配备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加大尾水治理力度,结合省级渔业补助实施池塘改造和尾水整治1000多亩。推广池塘养殖用药减量面积17969亩,用药量比上年同期减11%,2022年已完成例行监测抽检水产品30批次,合格率100%。五是加强科技培训。加大规范使用渔药、饲料、水质净化监控、养殖尾水治理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户科技水平,推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及新的生产方式、经营管理模式落地见效,促进水产养殖业向更高层次迈进,2022年市级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2期,培训220人次。六是加强技术攻关。在腾冲与西南大学合作开展黄斑褶鮡拟鰋人工繁育技术攻关,在隆阳区开展后背鲈鲤、保山裂腹鱼、怒江裂腹鱼、墨脱四须鲃、保山新光唇鱼、南方裂腹鱼、云南野鲮、墨脱华鲮、彩花缨鱼等土著经济鱼类的驯养繁育研究及保种培育工作。2022年共繁育保山裂腹鱼5万尾、后背鲈鲤2万尾、怒江裂腹鱼1万尾。
3.经营主体不断优化。一是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截止2022年,全市养殖户达到2100多户,从业人数达1.09万人,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其中: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市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以上家庭农场7家,成立养殖专业合作20个。二是创建标准化示范场。积极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引领带动渔业绿色健康发展。共创建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7个,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4个,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个,市级绿色产业基地2个。
4.资源养护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槟榔江黄斑褶鮡、拟鱼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重点,“十三五”以来在“三江”流域投入资金250多万元,举办增殖放流活动15场次,投放鱼苗400万尾 ,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二是不断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巨鱼丕、长丝黑鱼兆、后背鲈鲤、角鱼等水生野生动物进行宣传保护,提高保护意识,引导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5.渔业监管执法持续开展。一是抓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养殖户、船主等渔业生产经营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完善渔业安全问题隐患排查制度,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深化技防、物防、人防措施,突出渔船和船员两个重点,推进渔船检验和登记无缝衔接。二是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严厉打击涉渔违法捕捞行为。三是持续开展打击“三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2022年,我站共出动执法车辆55台(次),执法人员220多人(次),与五县(市、区)水产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检查网箱养殖户19户(小湾、库区),其他养殖户89户,沿江餐馆35家,签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35份;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培训宣传4场(次),375人(次),发放《渔业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500多份,销毁三层刺网47张4450米,地笼98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三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水产技术推广室和渔业行政执法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3,185,047.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5,047.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3,255.80元,增长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3,668.08元,增长6.8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12.2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1月我单位调入1人,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等支出随之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79,243.13元,日常公用收入增加2,414.67元。
2.2022年项目收入为98,710.00元,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21,583.00元,其中:省级项目资金收入减少18,577.00元,市级项目资金收入增加40,160.00元。
3.其他收入减少412.28元,主要为个税手续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3,185,062.72元。其中:基本支出3,086,337.72元,占总支出的96.90%;项目支出98,725.00元,占总支出的3.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9,818.20元,下降1.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1,672.80元,增长6.25%;项目支出减少241,491.00元,下降70.9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1月我单位调入1人,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等支出随之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79,243.13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2,429.67元。
2.2022年项目经费支出为98,725.00元,较上年项目支出减少241,491.00元。主要是:“三区”人才项目经费较上年支出减少62,751.00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支出减少20,000.00元;省级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农产品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专项资金较上年支出增加1,423.00元;市级切块资金较上年支出增加40,160.00元;自有资金项目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20,032,300.00元,为槟榔江生态补偿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6,337.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26,905.86元,占基本支出的94.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431.86元,占基本支出的5.17%,人均7,971.5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水产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72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农产品专项资金项目2022年支出710.00元,用于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产生的差旅费。完成了2022年一季度水产品监督抽检1批次,10个样。通过项目实施,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得到了推广、有效的降低了水产品养殖用药量、提高了水产优良品种覆盖率,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
2.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农产品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专项资金2022年支出10,000.00元,用于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采样任务产生的差旅费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元。完成了2022年水产品监督抽检4批次,40个样。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了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持续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3.渔业渔政工作项目支出700,000.00元,用于开展渔业渔政工作差旅费200,000.00元,用于专用材料费500,000.00元。全年出动执法车辆4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与五县(市、区)水产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份,检查网箱养殖户19户(小湾、库区),其他养殖户89户,沿江餐馆35家,签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35份;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培训宣传4场(次),375人(次),发放《渔业法》、《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500多份,销毁三层刺网47张4450米,地笼98个。购买土著鱼62.5公斤,购买鱼种750公斤,购买鱼饲料3.2吨,稻鱼综合种养50.2亩。稻田养鱼鱼亩产值1020元,土著鱼驯养研究为增加种群数量2种,人工驯养成功率70%,繁育苗种2种,购买土著鱼增重达到250公斤左右。
4.临聘人员经费18,000.00元。按照临聘人员聘用合同按时发放1,500.00元/月工资。通过项目实施,发放临聘人员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行,解决社会人员务工需求1人,达到预期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5,047.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0,917.08元,增长4.63%,主要原因如下:
1.2022年1月我单位调入1人,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等支出随之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179,243.13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2,841.95元。
2.2022年支出项目经费98,710.00元,较上年减少41,168.00元。主要是“三区”人才项目经费较上年支出减少62,751.00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较上年支出减少20,000.00元;省级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农产品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专项资金较上年支出增加1,423.00元;市级切块资金较上年支出增加40,1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710.00元,其中:食品安全监管10,71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0,75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0,757.76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757.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3,0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032.0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61,152.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1,879.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608,58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608,587.96元,其中:事业运行2,538,587.96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7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000.00元,年中追加省级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农产品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专项资金10,000.00元,其中2,0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376.00元,主要是相关单位到站检查、交流工作次数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36.00元,增长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元,增长8.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4.00元,下降36.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000.00元,根据保财行〔2022〕73号下达农产品监督抽查任务、农产品种植业专项监测任务专项资金10,000.00元,其中2,000.00元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988.00元减少364.00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2年渔政执法、例行监测抽检水产品及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水产工作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水产工作站资产总额3,714,149.46元,其中,流动资产73,065.17元,固定资产3,641,083.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变化,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656.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4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263.1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17.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17.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0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