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30925-0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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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601000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土壤改良培肥技术研究与推广,土、肥、水节本增效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新型肥料、调节剂试验示范和特种经济作物专业肥的研发,土、肥、水和农作物样品的检测与质量评价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善数据库,开展好化验室检测工作。
全市完成土壤、植株样品化验分析933个,获得有效数据5636个,通过样品检测分析使全市土肥数据库得到不断充实、完善、更新,为完善保山市耕地质量数据库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为全市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为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及监测打牢了基础。
2.开展调查取样,及时编制两个报告。
全市共建有耕地质量监测点50个(指标43个,超额完成7个),涵盖了国家、省、市、县各级监测点(国家级2个,省级3个,市级6个,县级10个,补充调查点29个),及时组织本级和县市区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全市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调查点498个,开展等级调查与评价工作,今年已完成了所有点的田间内容调查、土壤样品采集、样品化验工作,每个点采集60项内容,合计获得数据29880个。2019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5.40等,低于全国水平(4.76等),高于全省水平(5.62等),2020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为5.31等,较2019年提高0.09等,2021年全市耕地质量等级为5.26等,较2020年提高0.05等,较2019年提高0.14等。
3.开展试验示范,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中央、省、市级的项目安排,认真落实各项目指标。一是制定《保山市2022年化肥减量工作方案》《保山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编制并以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的文件发布《保山市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2022-2024年)》(保农通〔2022〕40号)。二是组织实施肥料利用率试验、化肥减量增效试验、中微量元素试验15组,其中,腾冲承担2组,昌宁、隆阳、龙陵、施甸各承担1组,市站承担9组,大春试验已经完成收获,并认真撰写试验报告;小春正在蔬菜上实施新型肥料试验2组。落实安排农户施肥情况调查600户,其中:五县(市、区)各100户、东河流域100户,目前已完成420户,调查点综合反映了当地作物布局、肥料使用特点和使用水平差异。三是落实举办测土配方施肥样板1000亩,其中,水稻250亩,产量加权平均亩产为746.7千克,比非项目区亩产649.8千克,增95.9千克,增14.8%;玉米750亩,产量加权平均亩产为727.9千克,比非项目区亩产640.4千克,增87.5千克,增13.7%。四是落实安排新技术新肥料新机具“三新”配套技术推广面积15000亩,其中水稻5000亩,平均亩产为511.3千克,比非项目区亩产470千克,增41.3千克,增8.78%;玉米5500亩,平均亩产为520.2千克,比非项目区亩产500千克,增20.2千克,增4.04%;蔬菜(豆类)2000亩,平均亩产为1380千克,比非项目区亩产1215千克,增165千克,增13.6%;水果(柑橘)2500亩,平均亩产为2250千克,比非项目区亩产2100千克,增150千克,增7.14%。通过这些基础研究、调查分析、示范推广,为化肥减量增效提供技术支撑,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化肥使用量持续实现负增长打下坚实的保障。
4.搞好四场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一是加强对单位职工的能力培训,组织单位职工以线上线下、室内室外等不同形式参加各种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千方百计提高职工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能力,累计参加各种培训学习65人次。二是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分别于3月份、6月份、10月份举办了全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土壤三普技术培训,培训五县(市、区)土肥技术人员、部分乡镇农业中心负责人共计179人次。三是加强对肥料生产企业、肥料经销商的培训指导,引导有机肥生产企业加大对畜禽粪污的收集利用、完善原料发酵技术,指导服务肥料生产企业11家,现场培训企业人员25人次;对肥料经销商开展肥料知识培训,售卖合格产品,不搞夸大宣传,确保老百姓买到放心的优质肥料。四是加强对农户的科学施肥技术培训指导,引导农户改善粗放施肥习惯,采用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组织开展技术培训20期,培训农民1100余人。通过从上到下、从点到面全方位的学习培训,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全市化肥用量继续实现负增长,从而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5.加强肥料监管,保障肥料质量安全。
一是积极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3个企业的检查,配合完成省级在春耕备耕期间32个肥料样品的抽检工作,开展肥料生产经营监督检查2次,有效纠正了肥料生产经营的一些不良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二是对全市辖区内所有肥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普查,重点对肥料生产登记证情况、肥料生产登记有效期情况进行核查,全市登记在册的肥料生产企业19家,受疫情及原材料等因素影响,正常运转的企业只有10家。三是积极指导肥料企业办证,提升企业的肥料生产技术规范,使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今年开展肥料登记证现场考核5家,目前正在申报有机肥料登记证的企业有1家。四是积极帮扶肥料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对今年肥料抽检不合格的公司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内控,帮扶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实地走访后填写《质量诊断和技术帮扶指导现场记录表》。五是每月按时上报《保山市2022年肥料生产销售信息调查表》完成10期,完成2022年春耕化肥保供调度上报表35期。
6.推进东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为不断改善东河流域农业生态环境,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存在的问题,我站高度重视,强化化肥源头监管,加大科学使用化肥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民科学用药肥,防止和减少化肥产生污染。一是制作了东河流域农作物科学施肥建议卡,以挂图的形式发放到东河流域13个乡镇村。二是积极对接东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挂钩村丙麻乡叠水村,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村指导,与村领导商定针对东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工作。三是在清华海复垦三期开展“三新”示范样板2000亩,采用无人机喷施水溶肥和硅肥方式,供应水溶肥176瓶352千克和硅肥180瓶360千克。四是丙麻乡叠水村举办玉米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样板400亩,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统一供应配方肥16吨;西邑乡赵寨村举办玉米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样板200亩,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统一供应配方肥8吨。五是在东河流域的清华海复垦三期、西邑乡赵寨村、丙麻乡、辛街乡邹里社区等社区(村)开展了东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培训4期,培训3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室、化验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3,150,851.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0,851.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0,682.69元,增长33.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0,981.27元,增长33.5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98.58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其中事业运行类经费增加164,211.68元,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经费增加607,087.2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3,150,851.75元。其中:基本支出2,108,459.75元,占总支出的66.92%;项目支出1,042,392.00元,占总支出的33.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3,124.82元,增长16.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4,005.54元,增长7.33%;项目支出增加299,119.28元,增长40.24%;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是人员经费增加134,942.09元(2022年增加1名职工,以及薪级和岗位工资的调整,各类保险费及工资福利支出用均有所增加);公用经费增加9,063.45元(本年因购买固定资产,新增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299,119.28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目减少19,921.00元,“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增加279,789.72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减少10,749.44元,“事业运行”项目增加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8,459.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0,702.72元,占基本支出的94.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757.03元,占基本支出的5.11%,人均8,979.7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2,39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与提升试验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元,项目用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样品化验,开展肥料试验,建设耕地培肥改良示范区;
2.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0,876.54元,项目用于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验、肥料利用率试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试验(锌肥)以及试验用地的取土化验费用支出;
3.2021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3,944.00元,项目用于在五县(市、区)开展肥料试验,支付土壤样品检测费用,开展科学技术培训,举办测土配方施肥样板;
4.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99,040.18元,项目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示范样板,在全市五县(市、区)开展科学技术培训,实现全市化肥使用量负增长;
5.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出670,406.00元,项目用于在五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498个调查点(隆阳138个、施甸61个、腾冲122个、龙陵69个、昌宁108个),编制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开展肥料效应、化肥利用率等田间试验,进行农户施肥调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三新”配套技术推广,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肥料配方;
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28,125.28元,项目用于在五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494个调查点。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验、肥料利用率试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试验(锌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0,851.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3,762.73元,增长16.3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4,643.45元,项目支出增加299,119.2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43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7,438.08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4,438.0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126.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7,126.66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13,668.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458.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765,30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7%。主要用于农业农村2,765,307.01,其中:事业运行1,772,915.01元、农业生产发展864,266.72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28,125.2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617.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371.4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4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617.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371.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按照保山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未使用预算资金7,382.57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55.84元,增长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37.84元,增长1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82.00元,下降41.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新技术新肥料新机具“三新”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出差频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田间试验、下乡调查指导、专业技术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对接、工作协商洽谈、项目检查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资产总额1,849,846.58元,其中,流动资产681,782.43元,固定资产555,275.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612,788.6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70.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54.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54.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1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6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