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30925-0001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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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901000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受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履行《植物检疫条例》赋予的农业植物检疫执法职责,执行植物检疫任务;负责植物检疫对象的普查、监测和封锁、扑灭等工作;组织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控制;辖区内新农药、病虫害防治新技术试验示范,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等工作;农药市场、农药质量、禁限用农药及农场品农药残留的监督管理,农药及药械科学安全使用技术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病虫监测预警,发挥监测保障作用。针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保持全市55个病虫监测点稳定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投入加大病虫监测自动化建设,今年在8个市级物联网自动虫情监测点的基础上再新建5个,全年累计上报草地贪夜蛾发生和防治周报51期,上报麦类、油菜等小春作物病虫周报21期,上报水稻、玉米等大春作物病虫周报16期,发布病虫预警信息和防治指导意见10期,为全市重大病虫在防控关键时期得到有效防治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2.抓技术储备,发挥防治技术保障作用。开展重大病虫抗药性试验1组、生物源农药和生物农药防治虫害试验1组。进一步优化了防治方案,为科学有效防治重大病虫提供了技术支撑。2022年全年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1418.62万亩次,完成防治面积1848.733万亩次,挽回粮食产量损失20.82万吨,为全年粮食再获丰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抓绿色防控,发挥农药减量引导作用。一是及时起草《保山市2022年农药减量工作方案》。二是大力开展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宣传培训,市、县两级植保系统共组织农药经营人员岗前培训、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培训、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培训等培训共71场次,培训农药经营户、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户及村组干部4766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348份。三是落实绿色防控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推广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等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措施,引导推广无人机、电动喷雾器等高效植保机械。加强农企合作,推进蚜茧蜂防治蚜虫在非烟作物上的应用。大力开展高效低毒新型药剂和生物农药的引进和筛选,提供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支撑;建设示范引领,以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创建为引领,辐射带动绿色化生产。2022年,全市新装太阳能杀虫灯342盏,投放粘虫板115万片,投放诱捕器2.1万套。全市植保无人机保有量达49台,淘汰老式手动喷雾器3.1万台,新增电动喷雾器5.5万台;完成推广蚜茧蜂、赤眼蜂等天敌昆虫防治虫害86.21万亩,其中腾冲39.89万亩、施甸16万亩、昌宁11.91万亩,龙陵6.38万亩,与隆阳区联合重点以东河流域为重点,推广蚜茧蜂防治蚜虫生物防治技术12万亩,覆盖板桥镇、金鸡、河图、辛街、永盛、西邑、丙麻、瓦渡等乡镇街道。
4.抓农药行业管理,发挥农药监管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跨部门联合定期不定期开展农药市场检查,保障农药市场形成监督有力、监督合力、监督持续的稳定态势。全年累计检查经营单位199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58人次,车辆465辆次,查处无证经营12家,超范围经营14家,台账不规范221家,责令整改286起,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65起,查处农药质量案件43件,使用禁用农药2件,取缔无证照企业6家,通过对移交案件的处罚,形成典型案例通报当地,警醒农药经营户,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针对省内出现使用磷化铝3人中毒死亡的问题后,依托科学安全用药大讲堂、进村入户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药经销商、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发放《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挂图114份,发放《磷化铝的安全使用明白纸》1000余份。
5.抓项目,虫口夺粮赢主动。坚持发展的理念,把争取项目、争取合作视同为争取当地群众利益和争取发展机遇。2022年我站先后实施了省级农业发展专项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及技术指导项目、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小麦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项目、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水稻等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项目、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四批)玉米等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红火蚁等疫情防控项目等项目,组织完成重大病虫统防统治7.2万亩,辐射带动大面积防控,为全年大面积防治赢得了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预警控制室、药政管理室、植物检疫室、办公室、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植保植检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3,887,63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7,639.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8,851.99元,增长24.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8,916.93元,增长25.4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0,064.9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申报科技计划及三区人才项目收入增加71,152.20元,新增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小麦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项目收入540,000.00元,新增2022年第二批中央救灾—一喷三防资金1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3,908,650.57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933.52元,占总支出的55.41%;项目支出1,742,717.05元,占总支出的44.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6,121.92元,增长19.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109.13元,增长0.89%;项目支出增加607,012.79元,增长53.4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申报科技计划及三区人才项目,新增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小麦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项目,新增2022年第二批中央救灾—一喷三防资金,项目实施后,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植保植检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5,933.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6,350.95元,占基本支出的9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582.57元,占基本支出的5.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植保植检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2,717.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科技特派员项目34,504.20元,用于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开展科技培训13场次,培训293人次,举办示范样板560亩,示范带动4100亩,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适用技术及绿色防控技术推广2项,中药材、茶叶、大田农作物化学农药减少8%,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3%。
2.“三区”人才项目78,032.00元,用于开展2022年度“三区”人才技术服务。一是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区实现了每亩增收50-150元,服务区农产品品质提高,产品价格提升,服务区产品价格比非示范区提高5%,实现了产量与价格的双提升。二是生态效益大幅提高,科技服务期间,大力推广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生物、生态控制技术,服务区完成绿色防控普及率100%,防效86.5%,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8%以上,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危害损失率在6.6%以下,粮食作物在3.5%以下,对农业环境及农产品减少农药污染,保障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群众满意度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1%。
3.临聘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6,800.00元,用于保障单位门卫工资支出。2022年招聘1名门卫人员,保障临聘人员待遇1400元/人/月,临聘人员满意度达80%以上。
4.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专项资金支出62,795.50元,用于2022年度小春生产期间开展小春病虫监测和预警。收集上报病虫周报20期,发布病虫情报4期,指导大面积防治,为小春作物粮食再获丰收奠定了病虫监测和防治技术保障基础。
5.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红火蚁监测防治专项资金支出15,010.00元。项目完成监测防治红火蚁3500亩;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率100%;受灾农作物种植适时率96%;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6.其他运转—植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49,786.00元。按“三定方案”及编制文件13人完成综合执法制服换装,发布病虫情报11期,完成率100%;防控损失率低于5%,带动农户积极性,促进植保技术推广;收到制服后,质量满意度达95%。
7.2022年第二批中央救灾—一喷三防资金支出180,000.00元。完成水稻等病虫害统防统治0.95万亩;应急防控区病虫防治均在最佳防治适期,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水稻等产量损失控制在5%以下;项目区农民满意度达95%。
8.2022年第四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支出515,000.00元。开展红火蚁、稻水象甲、玉米和马铃薯防控面积3.2万亩;统防统治覆盖率大于43%,完成指标任务;完成15万元红火蚁饵剂、15万元5%甲维盐,用于草地贪夜蛾、红火蚁联防联控。受灾农民或防治服务组织满意度达95%。通过安装物理杀虫灯、在重点区域加密开展重大病虫监测,有效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开展红火蚁、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防控技术培训及指导;在五县(市、区)的重点阻截区、重发区,开展红火蚁、草地贪夜蛾联防联控3万亩。
9.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29,778.70元。一是在原有的7个性诱自动虫情监测点的基础上,再新建5个草地贪夜蛾性诱自动虫情监测点,构建和形成由12个自动监测点组成的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对草地贪夜蛾、粘虫等重大虫害自动监测预警。二是及时发布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病虫发生重点区域防控工作。三是整合项目,综合采用生物农药、化学农药等技术措施,开展草地贪夜蛾、粘虫综合防控技术示范3000亩、农田杂草防治示范400亩。四是开展病虫科学防治、农药合理使用、绿色防控、新药剂、外来重大病虫阻截等技术指导,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植保技术培训。五是开展新药剂试验示范、种子苗木产地和农产品调运检疫监管、农药市场监管、农药(械)使用调查等相关工作。
10.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小麦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项目支出540,000.00元。开展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2.81万亩。通过适时报送病虫监测数据及发布病虫预报,小麦病虫害防控效果达100%,应急防控区病虫防治均在最佳防治适期,有效遏制暴发流行成灾,小麦病虫害造成的小麦产量损失控制在5%以下。开展小麦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2期200人次以上,项目区农民满意度达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7,639.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上年相比增加638,708.78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申报科技计划及三区人才项目,新增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小麦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项目,新增2022年第二批中央救灾—一喷三防资金等项目,项目实施后,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2,53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34,504.2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4,504.2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8,032.0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8,032.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54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2,548.8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5,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148.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71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9,715.6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16,276.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3,439.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370,87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3,370,879.32元,其中:事业运行1,778,509.12元、病虫害控制1,235,000.00元、执法监管49,786.00元、防灾救灾15,010.00元、农业生产发展292,574.2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3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992.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93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99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20.60元,下降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60元,下降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13.00元,下降32.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进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调查和防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单位下来考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植保植检站资产总额829,120.34元,其中,流动资产85,192.61元,固定资产529,47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4,448.2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110.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043.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072.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12.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51.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2326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