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5-X-/2022-07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文号 | 浏览量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9.83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总支出为7222.10万元,支出预算数为7284.27万元,执行率为99.1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设立质量指标:农业农村日常管理事务工作完成率≧90%,年末目标全部完成。
(2)效益指标
设立经济效益指标:农业增加值≧219亿元,年末实际完成农业增加值275.1亿元,目标全部完成。
(3)满意度指标
设立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85%,年末目标全部完成。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包括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一是绩效管理理念未真正树立,原因为业务部门缺乏以绩效引导资金的观念,对设立绩效目标敷衍了事,没有清晰的绩效逻辑,对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绩效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原因是缺乏行业部门顶层的指导性框架,可供参考的依据较少。
三是存在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原因是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突发未知障碍,导致工作未按计划顺利完成,部分资金无法兑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强化部门整体绩效推进力度。
二是在把握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要求的同时,汲取近几个财政年度整体绩效完成经验,及时对我部门绩效设立方向进行调整。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和问题,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约谈,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预算执行进度与预算挂钩制度,对支出进度滞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部门(室),在安排下年预算时,予以适当核减。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2021年总收入为684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5.7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2.82%;经营收入205.5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00%;其他收入285.9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4.18%。
2021年总支出为7222.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638.27万元,占总支出的91.92%。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5295.16万元,占总支出的73.32%;项目支出1658.06万元,占总支出的22.96%;经营支出268.89万元,占总支出的3.72%。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根据保山市委、市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要求,我部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谋划“十四五”发展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打造“绿色食品牌”,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增加农民收入,着力实施“千百万工程”,打造千亿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推进建设百亿级农业产业、培育100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保山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持之以恒抓好粮食安全生产;(2)持之以恒抓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3)持之以恒抓好“绿色食品牌”打造;(4)持以之恒抓好产业扶贫巩固提升;(5)持之以恒抓好美丽乡村建设;(6)持之以恒抓好农村综合改革;(7)持之以恒抓好农业农村投资;(8)持之以恒抓好农业科技创新;(9)持之以恒抓好农业农村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我部门对2021年整体绩效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和自评。为将工作落到实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对机关各业务科室及系统内所有二级单位统一进行了要求安排,对所涉及自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撰写了项目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021年总支出为7222.10万元,支出预算数为7284.27万元,执行率为99.15%。预算支出未达100%的原因为:受疫情影响以及临时性工作调整,数个原定涉及培训、抽检的项目无法实地开展,导致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资金无法顺利兑付。
部门整体支出方面,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管理有力,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公众认可度高。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千方百计抓好粮食和生猪生产,多措并举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增收,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农业现代化工作稳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农”压舱石作用更加凸显,为稳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末实际实现农业总产值427.8亿元、同比增11%;农业增加值275.1亿元、同比增12.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634元,同比增9%;完成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通过强化耕地质量的保护和提升、推广高产配套栽培技术、提升农机化水平、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加强对致灾性病虫害的监控防治、强化政策引导等多种途径,围绕稳产保供,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满意度。
二是不断推动“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深入推进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优化了营商环境,有效提高了农业企业的满意度。
三是通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有序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等行动,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市场监管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有效提高了群众对粮食安全的满意度。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基本支出保障有力,“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各项目按质按量的落实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大推力,达到了预期目标。建议市财政局在今后继续给予我部门更大规模的经费帮助,为保山农业持续高速的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