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27-6-/2022-032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河长制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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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到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河长制副总督察长韩开柱带队,市河长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的督察组分别对隆阳区、施甸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督察。
督察组一行先到隆阳区板桥官坡永军生猪养殖场查看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东河流域社区查看镇村及户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东河支流黑沙河查看河道清淤、保山工贸园区污水处理厂查看新建项目、保山坝城乡供排水一张网中的第五水厂规划、白胡子泉隧洞查看城市补水调水工程进展等情况。
第二天,督察组一行前往施甸县由旺镇查看污水处理厂运行和村庄环境、仁和镇查看农业面源污染、施甸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施甸河河长制工作、蒋家寨水库水源地保护以及姚关镇蒜园村查看农村污水处理等情况,并对两个区、县河长制工作和台账管理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了区、县河长办及相关部门就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督察组肯定了近一年来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河道垃圾、污水排放等情况明显好转,清河行动成果显著,河湖总体管护到位,干部群众参与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意识得到了加强;但也指出了不足,要求以水质目标为导向,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措施,持续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
韩开柱副总督察长强调,一是充分认识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扛起河(湖)长制政治责任,按照省、市要求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河长制工作责任,要求将河(湖)长制工作抓实、抓细,落到实处,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提升河湖治理工作水平。二是要按照“控源、截污、纳管”的要求,把河湖治理拓展到系统治理,加大流域的综合治理力度,各级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河湖不同问题要分类施策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拿出治理措施,沿河垃圾清理保洁常态化,切实防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探索种植品种更新和农村污水处理措施,结合生态治理要求,把水污染防治、生态河道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三是要多形式、多层次强化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防、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持续改善提升河湖面貌,推进河湖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