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735799-9-/2022-0707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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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要求,我室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5个机构,即办公室、综合研究科、经济研究科、城乡发展科、社会发展科。核定编制数11人,2021年末实有人数15人。主要职责是:
1.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或参与起草市委、市政府综合性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重要文稿。
2.承担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课题的研究任务。对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组织、协调或参与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调研活动。接受委托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发展规划、研究报告的研讨和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4.负责编辑出版《保山经济》、《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刊物。
5.收集整理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分析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决策参考意见。
6.开展与国内外研究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问题进行合作研究。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2021年分别设置绩效总目标和绩效具体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完成本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2.绩效具体目标:
(1)进一步提升“决策咨询”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能力,提升办文水平,办好“两刊”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2)突出创新,强化管理,促进市政府研究室机关运转提速。完善工作管理制度。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日常归口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保财行〔2021〕25号)文件,2021年批复24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83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2.部门决算情况:2021年决算支出27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48.23万元,项目支出24.0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财务制度》、《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100分。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市政府研究室高度重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
2.组织实施
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预算执行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272.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248.23万元、项目支出24.06万元。
(二)年度目标(总分80分,自评得分80分)
1.产出指标分析(总分50分,自评得分50分)
数量指标(20分),下设绩效目标公用经费保障人数、公用经费保障公务用车数量、刊物出版期数、刊物出版项目数。经自评,部门设定的绩效指标均完成,自评得分为20分。
质量指标(10分),下设绩效目标是否符合云南省新闻出版局的刊发标准。经自评,部门设定的绩效指标均完成,自评得分为10分。
时效指标(10分),下设绩效目标是否在自然年度内完成规定的内容。经自评,指标达到预期设定目标,自评得分为10分。
成本指标(10分),下设绩效目标是否超成本预算。经自评,部门设定的绩效指标均完成,自评得分为10分。
2.效益指标分析(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经济效益指标(10分),下设保障部门运转、“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目标。经自评,指标达到预期设定目标,自评得分为10分。
社会效益指标(5分),下设绩效目标出版资料是否及时送达等。经自评,指标达到预期设定目标,自评得分为5分。
(三)满意度指标(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下设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单位人员满意度。经自评,指标达到预期设定目标,自评得分为15分。
我室认真严格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任务要求,在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上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益完善,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2021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
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
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优化工作部署和工作流程,为预算编制水平和预算支出效益提高,提供更有力的基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二)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