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卫生的检测职责,确保粮食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 通知,(保财预﹝2017﹞166 号)要求,认真组织,明确分 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对照评价体系,进行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 10 万元,财政实际拨入 10 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采购检测制剂、检测耗材、出差费、劳务派遣聘用人员费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针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以及确保完成绩效目标的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储备、军供粮食监督检测 80 个,完成 100 个,完成率12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障了市级储备粮、军供粮等政策性用粮的质量安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粮食生产经营企业,促进全市粮油生产发展,满意度 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完成任务。
五、绩效自评结果
完成质检样品 100 个,完成率 125%,支出 10 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粮油质检监测工作经费支出绩效水平较高, 整体上超额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项目的有效 实施,降低了运行成本,促进了粮食质量安全在本市的发展,充分发挥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的效益。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自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按照要求在市粮食局行政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在部门绩效管理中市行政部门指导有力,确保了绩效管理的顺利实施,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和对有关规定的严格执行,确保了资金的安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质检经费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