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于保山而言,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既是重大历史机遇,也是重大历史任务。为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科学有序推动全市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保山市乡 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经市发改委党组会研究决定, 委托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决策咨询研究院(云南省区域合作与发展研 究会)编制规划。《规划》除前言外,共分为 11章 41节,设置 15 个专栏,部署 95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内容主要由“优 化城乡空间布局、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建设 生态宜居乡村、提升乡村文化、社会治理有效、民生保障提档、健 全体制机制”等板块构成。现编制单位已经提交成果,并经市政府 38次常委会、市委 76次常委会审议后,2019年 8月 17日,《保山 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已正式印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改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农经科、办公室为成员。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 —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围绕 2019年预算制定的保山 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 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 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 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 2019 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19〕2号)文件,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项目安排经费 70万元,于 2019年 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 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要求,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项目安排经费 70万元,其中:2019年 11月市财政局收回保山市乡 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 63万元,2019年 12月市财政局收回保山 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 0.2024万元,其余的 6.7976万元于 2019年 12月 30日前全部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编制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1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市农业农村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居全省第一位,“三农”成效考 核居全省第七位。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满意度达到 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保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经费项目自评得分 100分。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预计将于 6月 20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6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