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2-053002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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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46号)要求,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技术性服务活动,逐步以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行政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按照《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云搬发〔2020〕9号)通知要求,“各地移民搬迁安置管理机构要安排必要的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经费首先申请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如同级财政无法保障的,可按照从紧的原则从省级库区基金中申请列支。”根据各县(市、区)向财政申请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情况,各县(市、区)财政均无法保障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经费。请求由市办向市财政申请从我市2021年省级库区基金中列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按时完成保山市“十四五”规划预审和上报工作,根据省办规划审批要求,开展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分解,并完成县级“十四五”规划审查批复。“十四五”期间,保山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11333.94万元;后期扶持项目规划项目389个,总投资87008.83万元。二是严格按照两个75%标准,按时完成2022年度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审批及上报备案工作;完成2022年度46个后期扶持项目方案编制及审查审批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147.9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7.9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由市财政从2021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中拨付到我单位零余额户,开展工作产生费用后按程序报销。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1年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我单位项目资金147.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7.90万元。项目总支出147.90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移民后扶项目的实施,一是有效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二是移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三是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的发展,稳定移民区的社会环境和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有效地促进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预算、决算要求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财务科牵头,后扶科配合,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移民工作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市搬迁办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移民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2021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一是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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