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3-0-/2023-0329009 发布机构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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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22年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我单位项目资金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0万元。项目总支出1.80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增加人员有效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实施该项目,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2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单位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二是公益岗位人员工资保障难度大。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一是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规范我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实施管理,进一步做好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推动大中型水利工程顺利建设,特聘请公益岗位人员1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自收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3〕2号)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综合科牵头,财务科积极配合,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移民工作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市搬迁办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预算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本单位按时发放公益岗位人员工资,绩效目标已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预算、决算要求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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