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32-1-/2021-0222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食品药品领域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文号 | [2021]—49 | 浏览量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召回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通知》(〔2021〕—128)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及时通知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医疗机构停止使用该产品,积极配合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召回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下架召回情况及召回数据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版于每周四11时前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联系人:周艳林,电话:2200771,电子邮箱:632128846。
附件:1.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召回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复方金银花颗粒的通知
2.药品召回数据汇总表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