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32-1-/2022-0530005 发布机构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领域 发布日期 2022-05-30
文号 保市监发〔2022〕43号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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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2022年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245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2022〕—87)要求,统筹做好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考生餐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局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规定,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要求,规范原料进货查验、餐食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餐食分餐配送、食品留样等行为,需要熟制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餐具必须彻底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盛放、接触、加工制作上述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具必须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分开存放、使用,避免交叉污染。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根据当地有关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县(市、区)局要把保障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当前正在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属地校园食品安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重点单位,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力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该整改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整改到位,该停止经营的必须在高考、中考前停止经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从快从严查处。各县(市、区)局在高、中考前一周开展专项检查,考试期间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  

三、加大抽检和宣传工作力度。县(市、区)局采取抽检和快检方式,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选购、餐食选择等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和家长科学饮食消费,饭前便后洗手,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结合考前的健康需要,不聚集用餐,分餐或使用公勺公筷,优先选择烧熟煮透的食品和减盐、减油、减糖的健康餐食。  

四、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县(市、区)局要严格落实高考、中考期间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细化流程,提高校园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迅速妥善处置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五、强化校园安全共治。县(市、区)局要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公安、宣传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形成保障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畅通12315”等投诉渠道,接到有关校园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后,迅速妥善处置。  

  

附件:2022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27日          

(此件发布  

2022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中、高考临近,为保障全市广大考生饮食安全,以良好的状态和健康的身体参加考试,保山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饮食安全。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餐饮服务单位要遵守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力促网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加强送餐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  

、理性选择就餐方式。考生应尽量在家庭、学校食堂或定点的餐饮单位就餐。如在外就餐应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就餐,餐后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就餐,谨慎选择网络订餐外卖食品不外购凉菜熟食和生食海产品,不吃生冷和油腻、刺激性大的食物。  

三、膳食营养均衡搭配。最好遵循考生固有的生活饮食规律,不要随意改变饮食习惯,饮食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以清淡为主,少食油腻和生冷食品,切忌暴饮暴食。考生家长不要盲目给考生增加各种保健食品等补品或偏方,以免产生过敏或者不适症状。  

四、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考生要做好个人消毒,饭前、便后要洗手,外出就餐时鼓励使用已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降低“病从口入”的概率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集聚,外出到人员密集场所和空间狭小封闭场所应正确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五、增强消费维权意识。考生在外就餐后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不良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高考、中考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考生或家长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祝愿广大考生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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